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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让俺看看 2017-05-17

一说起清朝,大家想到的是什么呢?是男人半男不女的那种长长的大辫子?还是对读书人残酷苛刻的文字狱?亦或者是帽子后面长尾巴的顶戴花翎?其实这些都是清朝的一些外在体现,但是对历史影响比较巨大的当属清朝初年的那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强行剃发令和对反抗群众的血腥屠城。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若论恐怖,这两项政策已经是登峰造极的了,但大家有所不知的是,还有一种制度远甚于它,最后直接造成了清朝的灭亡,究竟是什么制度呢?

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清代剃发图

这项制度就是逃人法。这项制度的创始人就是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话说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女真以后,就准备跟明朝翻脸了。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为由向明朝宣战。既然打仗,免不了伤亡和俘虏。据说当时努尔哈赤俘虏了不少汉族战俘和明朝百姓,怎么处理呢?努尔哈赤毕竟是野蛮人,处理方式简单粗暴,直接将这些人分给八旗子弟做奴仆。简单点说,就是满族人的奴隶,既然是奴隶,那满族八旗就不把他们当人看了。

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八旗子弟

《清律》中有这样的规定, 强盗杀伤人者,奴婢亦同良人;私贱被放为民后其主仍压为贱时,可自理诉;如侵害财物,则略同常人法。罪主籍没时,财产与奴入官;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奴婢不在其内;买卖及质债奴婢,并不为罪;妄认或错认奴婢,视同妄认或错认他人财物。什么意思呢?通俗点来说就是奴隶不是人,是私有物品,是可以买卖的。《清律》是清朝顺治年间开始颁布实行的,众所周知,顺治皇帝是清朝入关第一个皇帝,是努尔哈赤的孙子。顺治皇帝时期尚且如此对待汉民,努尔哈赤就更不用说了。那么努尔哈赤是如何对待汉民的呢?

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努尔哈赤剧照

努尔哈赤是这样规定的:各旗买人,俱令赴市买卖。也就是说奴隶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买卖。后来,努尔哈赤发现,很多奴隶逃跑,于是公元1626年努尔哈赤颁布《制止奴仆逃亡法》,这也就是后来的《逃人法》,从中对逃跑的奴隶有严格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擅自离开部队或庄屯的奴仆即为逃人,拿获之后即行处死。后来,发展到仅有逃亡念头之人也认定为逃人,将逃人的范围扩大;部落内部收留逃人者以盗贼论处,部落外收容者则被征讨,以儆效尤;沿边建垒以防范逃亡。总而言之,发现逃跑者一律处死,甚至有逃跑的念头也要获罪。之后,逃跑现象明显减少,大清的兵源得到大量的补充。

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满洲八旗

清军入关后,发现汉族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逃人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一部分的缓解。从入关初期多尔衮的三次逃亡即正法,家产子女给八旗穷人为奴外到康熙年间的给皮甲人为奴,最后经过乾隆、嘉庆的调整更改,三次逃人发往黑龙江等处当差,此后惩罚手段越来越轻。但自始至终,这部《逃人法》一直存在,从未被废除。

清朝最恐怖的一项制度,远胜于剃发令和屠城,最后直接灭亡了清朝

太平天国

清朝后期,太平天国运动兴起,汉人对清朝的反抗达到最高峰,满清八旗在太平军面前一败涂地,最后清朝还是依靠汉族地主阶级平息了这场叛乱,但自始至终对汉人从来没有真正信任过。尽管汉人帮助清朝稳定了局面,但这部《逃人法》还是一直存在,成为清朝统治着压迫异族的工具。

有压迫就必然有反抗,清朝在中原的267年可以说都是在压迫者的反抗中勉强度日的,因此大清王朝表面上看是歌舞升平,但实际上从入关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预示着灭亡了。因为它就从来没有得到过老百姓的真心拥护,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完全相信过自己统治下的老百姓。所以压迫在继续,反抗在持续。公元1911年,来自武昌的枪声划破了黑暗的夜空,清王朝要告别历史舞台了,这部《逃人法》最终也走向了它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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