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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钊先生:《我一直把古琴视为生命的文化》

 宥其 2017-05-18

 吴钊先生  

渔樵问答--吴钊

来自古琴人

00:00 08:13

      在破四旧和文革时期,那时候古琴或被砸或被扔或被藏起来,我于是改弹起了琵琶,因为样板戏需要琵琶。当时就有个小伙偷偷塞给我一张明朝琴,只要20块钱。 

  古琴鉴定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多看真东西,其他古玩文物鉴定也是这个道理,看的多了,自然而然心里就有谱了。


  1935年,我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的一个书香之家。我们家族在苏州当地是名门望族,经常有各种江南才子和儒雅学者来我们家做客。我祖父是苏州昆曲传习所的参与人之一,当时是清末废科举后,苏州当地的有识之士为挽救岌岌可危的昆曲艺术而成立的。而我的叔祖吴梅先生是燕京大学的教授,也是昆曲专家和词作家。所以在我小的时候,家里常有昆曲爱好者来举行“同期”(昆曲爱好者聚会演唱的专用词汇),我就耳濡目染地接受到许多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所以尽管我当时上学上的是教会学校,但家教依然完全扎根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生命里,包括诵诗、念文等等。


  其实我学琴的时候已经十一、二岁了,父亲是我的启蒙老师,他曾师从苏州古琴大师吴兰荪先生。跟父亲学琴,好像没有刻意的选择,一切都是自然地发生着。我也没把学琴当做一件很苦的事情,当时就是一种消遣,觉得对自己性情上是种陶冶。同时,我感觉自己以往读过诗书文章的收获,似乎都可以通过手指下的琴弦流出来,我心里的一些想法,也可以完全靠着拨动琴弦抒发出来。


  1953年,在北京读中学的我拜当时著名的泛川派古琴艺术家查阜西先生为师,每周我都会抱琴去查先生家学习。在那里的教学,有点中国传统私塾的味道,一张桌子上摆着两张琴,师生二人面对面坐下,因为没有现代的录音设备,学琴记曲全凭手把手地教,一点一滴地领悟。当时,在老师家里学琴时,我经常会遇到京城里的音乐名流在一起小聚,比如琵琶大师李廷松、二胡大家蒋凤之、古乐专家潘怀素等,常常是潘先生在旁观赏品评,其他人则各献其艺。我是很受益于这样的技艺切磋,也享受这样的精神往来。后来,我考入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系,由于查先生的推荐,我又拜师中央音乐学院吴景略老师学琴。吴老师教学方法和独特,他总是自己先弹,指引我听清楚看明白后再弹。他要求我先学像他的每一个指法动作的精要之处后,再谋求自己的心悟和表达。大学毕业之后,我实际上没有在古琴方面继续发展,而是转向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当时的中国音乐研究所所长杨荫浏认为以我的艺术修养和传统文化根底,在这方面能更多地发挥特长。



  我一直都把古琴视为生命的文化,它不仅仅是一门乐器,而是一种文化的标志。琴棋书画中,琴居其首,完全反映了古琴实际上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象征。在中国古代,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人的重要标志就是一定得会弹琴,所谓的修身养性,就是对你的思想品格有要求,古琴也是一种情操和人格的表现。


  在我眼中,古琴以“静美”为艺术特长,而“养心”则是古琴静美的最高境界,古琴是静美且养心的。我不理解有些年轻的习琴者在演奏时喜欢乱动,演奏者应该追求通过音乐的本身而不是通过大幅度的动作去感人。因为讲究含蓄正是中国艺术的特点,无论愤怒或强烈都不是直接表现出来的,而是隐隐地含着,似露非露。在我看来,古琴演奏的纯正情景应该是“弹欲断弦、按欲入木”,但“用力不觉”。这与打太极拳、书法、作画等具有同样之处,左右手的动作儒雅、简静,形式上极为缓和,却内含刹那之间的爆发力。 如果弹琴时动作幅度大,按西方理念来看是“神采飞扬”,但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看,这样的做派却犯了弹琴五病中的“走作猖狂”,从而背离了儒、释、道的内涵意蕴。



  我觉得,古琴作为一种遗产,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还是应该保存传统。就是把古代传下来的这些经典的名曲,包括它演奏的这些技巧,还是要如实地,忠实地原样把它保存起。但是我也不反对古琴要发展,但是古琴只有全面继承传统,创新与发展才有意义。因为只有当继承达到了精纯的程度,你的理解和演绎就会自然地流淌出来,俗话说“水到渠成”,才能自觉地实现创新的飞跃。因为自古以来古琴新曲时有产生,古琴艺术也从未停滞不前。


  目前,国内某些音乐学院采用西方乐器的演奏技巧来教授学生弹古琴,而事实上,古琴的神韵很大程度上来自一些介于“似与不似”之间的微妙音差,这些差别是难以按西方记谱法固定在纸上的。同时,大多数弹琴的人对西方文化比较熟悉,对中国传统反而相对陌生,这也导致音乐学院的古琴教授即使弹奏传统经典曲目时,在传统意蕴上也会有所匮乏。我担心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古琴传统要素的承续。我认为要弹好古琴,更应追求技、艺、道三者的统一。首先要掌握扎实的演奏技术,然后要追求古琴音乐的艺术性,更要追求深刻的琴道。追求琴道不意味着可以忽略技巧,而正是要在掌握了扎实的演演奏技巧,并能够充分表现古琴音乐艺术性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提升。


  我认为,今天的我们在提倡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古琴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遵循这样的思路,即在还古琴艺术以本来面目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大众的欣赏水准,而不是改变古琴本身的文化品性、令其降格从俗。说到底,对古琴这种生命的文化,我们所应做的是更好的理解和发扬它,除去限制其活力的东西,使它焕发出更加鲜活灵动、历久弥新的生命。


本文录于2012年第5期《文化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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