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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斌:陶渊明的年寿问题

 古典文学我最爱 2017-05-22

在李唐以前的诗人中,陶渊明的生平是最为复杂的。如被朱自清先生称之为“此六者皆荦荦大端”[1]的名字、年号甲子、居址、出处、世系、年岁等,至今仍是众说纷纭,难断甲乙。以其年寿为例,自刘宋以降,即有六十三岁、七十六岁、五十六岁、五十二岁、六十余岁诸说。持六十三岁说者乃肇始于沈约《宋书·陶潜传》,梁启超《陶渊明年谱》[2]则首发其难而创五十六说。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3]从梁说。七十六说者为宋人张纟寅   在《吴谱辩证》[4]中最先提出,清人黄璋等则从之不疑,但梁《谱》认为是说亦不能成立。宋云彬《陶渊明年谱中的几个问题》一文,认为《宋书·陶潜传》的六十三岁说“盖无明据”,其龄当在“六十岁左右”。[5]古直《陶靖节年谱》[6]首倡五十二岁说。赖义辉《陶渊明生平事迹及其岁数新考》[7],虽然认为古《谱》所用证据皆不可能成立,但其从新的材料上证实陶渊明年寿仍为五十二岁,与古《谱》之说偶合。


又逮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以下简称《系年》) [8]虽从六十三岁之说,然其前此所撰之《陶渊明年谱稿》却赞同古《谱》的五十二说。固然,《系年》的六十三岁说在材料上虽采用了“旧瓶装新酒”之举,但其中的矛盾与疑窦却是举不胜举。如《系年》在义熙十一年内认为陶渊明三十五岁时始生长子阿舒(俨),而于太元十九年陶渊明三十岁时则说:“是年丧妻。”如此,就表明阿舒乃为陶渊明的继室翟氏所生。其实,这种说法与陶渊明的《与子俨等疏》的记载是大违其背的。《疏》云:“然汝等虽不同生,当思四海皆兄弟之义。……他人尚尔,况共父之人哉!”这里的“不同生”与“共父之人”,已极明白地告诉我们,陶俨是非翟氏所生而为陶渊明的元配所生。至于《系年》为成六十三岁说而臆改“闲居三十载”为“闲居三二载”,解释“一去三十年”为“一去十年”等等,更属无根之谈。由是看来,中华书局编辑部在《陶渊明集·出版说明》一文中,指出逮钦立对《陶渊明集》的注释,以及对陶渊明生平与诗文的系年多为“偏颇之语”的批评,是既为中肯又颇为中的的。


以上的情况表明,陶渊明的年寿自刘宋迄今存在于学术界的种种说法,都是很难成立的,而其生平也就由此构成了一道文学史上的难解之题。本节意在以陶渊明的宦历为审视点,结合有关材料,对其年寿、生年试作一次新的探求。


一、陶渊明年寿考论


对于陶渊明的宦历,首载者乃为沈约的《宋书·陶潜传》,其有云:


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资,遂抱赢疾。复为镇军、建威参军……以为彭泽令,即日解印绶去职。……义熙末,征著作佐郎,不就。[9]


从这段文字可知,陶渊明在解州祭酒后与“复为镇军、建威参军”之间,有着一段生平中的时间空白,而沈约对此则仅以“躬耕自资,遂抱赢疾”八字搪塞之。事实上,沈约的这种作法是不可取的。按陶集中有《还旧居》诗云:“畴昔家上京,六载去还归。今日始复来,恻怆多所悲。”这诗表明,陶渊明一度曾在“上京”家居“六载”之久。但对于诗中“上京”之所指,说者有三,即栗里、京都建康、上荆(即荆州)。按栗里在庐山,与柴桑近在咫尺,来去可当日往返,若陶渊明在彼居“六载”后还柴桑“旧居”,其何得有“恻怆多所悲”之境况呢?更何况将“上京”作为庐山之一里名者,乃始于淳熙十二年宋人朱端章的《南康志》,以宋人之著述来作为对东晋时期的“上京”的考证材料,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所谓考证之大忌者,此即其一也。将“上京”笺作“上荆”即荆州者,为梁启超《陶渊明年谱》所首倡,然是说与陶集中它处的“上京”之用,则迥不相符。如《答庞参军》诗云:“大藩有命,作使上京。”又是诗之序云:“从江陵使上都,过寻阳见赠。”显而易见,“上京”所指非“上荆”而为京师建康无疑。


陶渊明为什么居“上京”?又于何时居“上京”?对此,以前的诸多年谱大都将其与《始作镇军参军经曲阿》诗联系起来考察。如逮钦立校注本《陶渊明集》即认为:“刘裕起事在京口,并在此坐镇,京口在晋陵丹徒县,曲阿在晋陵曲阿县,彼此相距甚近。”其实,这种说法是大有间题的。按刘裕为镇军参军,事在兴元三年(公元404年),历《还旧居》的“六载”为晋安帝义熙六年(公元410年),届时,陶渊明辞彭泽令已为数载,何得仍居“上京”而“去还归”呢?此则表明,是说之为误,乃是不言而喻的。又有论者以为镇军将军即刘牢之,但刘牢之一生不曾供此职,可见,是说也是无法成立的。考陶集《饮酒》其十有云:“在昔曾远游,直至东南隅。道路迥且长,风波阻中途。”《拟古》其二云:“辞家夙严驾,当往志无终。”又其八云:“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其二云:“久游恋所生,如何淹在兹。”这些诗句表明,在陶渊明的生平中,曾有过一段“远游东南隅”的经历,而《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诗题,又点明他此行“还旧居”的时间为“庚子岁”(公元400年),以此上推“六载”,则其始游“东南隅”乃为晋简文帝太元二十年(公元395年)。据此可知,陶渊明所谓居“上京”六年者,盖乃指他进行了一次以京师建康为中心而长达六年之久的东南漫游,时间则为公元395年至公元400年。又据“久游恋所生”五字,知陶渊明“庚子岁五月”的此行之所以从京师还柴桑者,盖为挂念在“旧居”的“所生”即老母故也。而此期,陶渊明的“家叔“陶夔正在京师任太常卿,其之漫游“东南隅”,当与陶夔任职京师不无关联。


陶渊明归家柴桑未久,即“投耒去学仕”,开始了对功名的专意谋取。时年为二十九岁,这有《饮酒》第十九首中的“行行向立年”五字可证。这就是说,陶渊明二十九岁时乃在“庚子岁”即晋安帝隆安四年之后。而据我们的考察,这个“之后”实际上只有两年的时间(详后),如此,“庚子岁”陶渊明就为二十七岁,推之则其生年乃在公元374年,也就是晋孝武帝永康二年。颜延之《陶征士诔》云:“春秋若干,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寻阳县之某里。”元嘉四年为公元427年,以此计之,可知陶渊明的年寿为五十四岁。


陶渊明的年寿不过六十,颜延之《陶征士诔》早有记载,云:“年在中身……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药剂弗尝,祷祀非恤。傃幽告终,怀和长毕。”[10]其中“中身”,乃典出《书·无逸》中之“文王受命惟中身”,即五十岁之谓也。然朱自清《陶渊明年谱中之问题》一文注此引《伪孔传》云:‘文王九十七而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言中身,举全数。’‘全数,不必即指五十也。”按朱说乃误。若“全数”不必即指“五十”而为“六十”或者“七十”,其显然是不符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之本意的,盖因“五十”以外的任何“全数”,均不能视为文王即位的代年岁之词故也。通钦立《陶渊明集·跋》对此又另创新说,认为:“中身不一定是指五十多岁。如《晋书·陆玩传》说:‘臣已盈六十之年。’‘又上表曰:臣年中寿,终命归全,将复何恨。薨年六十四。’可见在晋人眼里,六十以上亦可称中寿或中身。”


按“中身”并不等同于“中寿”,逯《跋》在这里因不明此而混淆了两词的概念。如前所述,“中身”典出《书·无逸》,在这里为年岁五十代指的专用词,而“中寿”则因时代之不同其所指也就不同,这是绝对不能与“中身”相提并论的。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云:“中寿,尔墓之木拱矣。”疏云:“中寿百。”而《庄子·盗拓篇》以“中寿”为八十,《淮南子·原道》以“中寿”为七十,《吕氏春秋·安死》则以“中寿”为六十。晋人将“中寿”作六十者,除《晋书·陆玩传》外,尚可在葛洪的《抱朴子·至理》等著述中找到例子。可见,“中寿”作为年龄的代名词乃为一种“可变之物”,而“中身”作为年龄的代名词,因典出《书·无逸》,就只能专指五十而言。逮《跋》未明二者间的各自之真谛,擅作斯说,实谬之甚也。


其实,陶渊明寿不过六十,我们从他与颜延之的交往关系中亦可窥知。萧统《陶渊明传》云:“先是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在寻阳与渊明情款。后为始安郡,经过寻阳,日造渊明饮焉。”[11]这一记载告知我们,颜延之曾两次在寻阳与陶渊明过从,一为任刘柳后军功曹时,一为任始安太守途经寻阳之际。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史无明载,清人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考订在义熙十年至十二年之间,可从。按颜延之生于晋太元九年甲申(公元384年),至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为三十二岁,陶渊明的生年若以上考公元374年计之,届时为四十二岁,较颜延之年长十岁。否则,如持六十三岁说者所言,陶渊明义熙十一年为五十二岁,乃长颜延之二十岁,二人在年龄上的距离竟为一代人之隔,如此“情款“,岂可理喻?


二、陶渊明生年稽考


陶渊明的年寿既然不可过六十,那么,本文上考其“庚子岁”为二十七岁究竟有无可靠的材料证明呢?下面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考察。


(一)上引《宋书·陶潜传》云:“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又云:“潜弱年薄宦,不洁去就之迹。”陶渊明为江州祭酒,从宋人王质的《栗里谱》到今人王瑶注释的《陶渊明集》,以及途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廖仲安《陶渊明》等著述,皆认为乃在他二十九岁之时,所依证据,便是《饮酒》第十九首中的“投 


耒去学仕”,“是时向立年”两句。按“学仕”一词虽从《论语》“学而优则仕”化出,但后者所强调的是“学”,只有“优”才能为“仕”,而非“优”者是不能入仕的,所以,“学仕”非如旧注所释为“已入仕”、“从政”、“做官”之类意,而是指谋取功名言,这有陶渊明的《祭从弟敬远文》为证。是文云:“余偿学仕,缠绵人事,流浪无成。”这十二个字,是陶渊明在义熙七年对昔时“流浪”生活的回忆,其中“无成”一词,便是“学仕”为谋取功名的佐证。若“学仕”为“已入仕”或者“从政”与“做官”,则“流浪无成”就不可理喻。明乎此,知“是时向立年”等,是不能用来证明陶渊明任江州祭酒乃在他二十九岁之时的。


那么,陶渊明的“起为江州祭酉” 又究竟在哪一年呢?我们认为,《宋书·陶潜传》的“弱年簿宦”对此作了明确记载,即其为江州祭酒必在二十岁无疑。以陶渊明年寿五十四岁推之,知其二十岁时乃为太元十八年(公元393年),据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12],届时的江州刺史为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晋书·王羲之传》云:“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凝之弥笃。”[13]则王凝之乃为一个“弥笃”的五斗米道徒。当时的江州刺史既为王凝之,那么,陶渊明在王凝之州幕供祭酒之职即可遽断。至此,我们即可明白,《晋书·陶潜传》所载陶渊明“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云云,所指非为传统而又流行的奉禄说,而是说陶渊明不能折腰于如王凝之这样的一个五斗米道徒。但有论者认为,《晋书》乃唐人所撰,材料来自萧统的《陶渊明传》而又有所改变,当以萧《传》为准。按二《传》所不同者,唯萧《传》于“岂能为五斗米折腰”云云的后面,有“即日解缓去职,赋《归去来》”一句,持论者即据此,认为陶渊明当时所说这番话者,非为供职江州祭酒而为彭泽县令。其实,萧统的《陶渊明传》此载是颇为错误的。按陶渊明辞彭泽县令,事在义熙元年,原因乃为胞妹病卒武昌故,对此,其《归去来兮辞》的序文有明确记载:“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仲秋至冬,在官八十余日。”此即明证。


由上可见,陶渊明一生曾两次辞职,一为太元十八年的辞江州祭酒,原因为不愿折腰于王凝之这样的一个五斗米道徒;一为义熙元年的辞彭泽令,原因为“程氏妹丧于武昌”的缘故。而前者,又与《宋书》的“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极为扣合。正因为陶渊明在他二十岁时不愿与五斗米道徒王凝之为伍,故当“州召主薄”时,他即以“不就”而罢之。对于以上史实,逯钦立《系年》亦已注意,然因其迷信陶渊明的年寿为六十三岁说而系之于他二十九岁之时,因而就产生了与“弱年搏宦”无法关联的矛盾。对于这一无可避免而又无法解决的矛盾,《系年》又不得不以避而不谈的方法予以了之。我们认为,此举既不严肃又不科学,显然是削弱了《系年》的学术性的。


(二)陶集中的《怨诗楚调示庞主薄邓治中》有云:“弱冠逢世阻。”逯钦立校注本《陶渊明集》注云;“弱冠,二十岁。逢世阻,即《有会而作》所谓‘弱年逢家乏’。”其实,这种注释是有悖于史籍的记载的。考《晋书·孝武帝纪》,陶渊明二十岁的太元十八年内有如下之记载:春正月地震,二月又地震,六月始兴、南康、庐陇大水,深五丈,七月大旱;三月翟剑冠剑南,闺七月司马徽反,九月杨佛篙反。一年之内,两次地震,一次水灾,一次大旱,三次战祸,天灾战乱骤降,正所谓“逢世阻”也。若陶渊明二十岁之年,如持六十三岁说者在太元九年,持五十六岁说者在太元十六年,持五十二岁说者在太元二十年,持七十六岁说者在简文帝咸安元年,这些年内的天灾战乱,是均远非太元十八年可比的。又据《晋书·简文帝纪》、《孝武帝纪》载:咸安元年既无天灾、亦无战乱;太元九年有战乱两次而无天灾;太元十六年战乱一次亦无天灾。太元二十年天灾、战乱仅各一次。两相比较,可知“逢世阻”之指,是非太元十八年莫属的。或有论者以是诗中的“结发念善事,亻黾 亻免  六九年”为据,认为陶渊明在诗中已“明言时年为54岁”,而是诗又非陶渊明的绝笔,安能用以证实陶渊明的年寿为五十四岁呢?按此说亦不的。这是因为,诗中的“亻黾


亻免  六九年”,一本作“掩挽五十年”,若据后者,则是诗不作于陶渊明五十四岁之年甚明。否则,就必须以确实可靠的证据,来证实“亻黾 亻免      五十年”是错误的。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认为,还是陆侃如先生在《陶公生年考》一文中说得好:“在未能确定这些异文孰是孰非以前,所有数目均无作证资格。”[14]故而,我们在重新考察陶渊明的年寿时,对陶集中的异文如“奄出四十年”(一作,奄出四九年”) 《戊午岁六月遇火》(“戊午”一作“戊申”》、“开岁倏五十”(一作“开岁倏五日”),以及《游斜川》诗序的“乙丑正月五日”(“乙丑”一作“辛丑”,又作“辛酉”、“辛亥”)等,概不取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无端“讼案”的出现,才能迫使我们从新的角度和材料去重新考察陶渊明的年寿。


(三)《杂诗》第十首云:“驱役无停息,轩裳逝东崖。……荏苒经十载,暂为人所羁。庭宇翳余木,倏忽日月亏。”诗中前两句所指,即陶渊明太元二十年始游“东南隅”事,历“十载”正为他辞彭泽令的义熙元年。在这十年中,陶渊明从东南漫游到投耒取功名,继而再到供职荆州,始作镇军、建威将军与彭泽令,皆离家在外与人周旋,故云“暂为人所羁”。按逮钦立校注本《陶渊明集》注“驱役”云:“差遣徭役。”并据以认为,“驱役无停息”是指陶渊明届时已在京都供职,且于《系年》中的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内云:“是年为桓玄官吏。”继又于翌年即隆安四年内云:“是年曾以官使使都,有《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诗云:‘自古叹行役,我今始知之。’知此次至都,乃以官事,而非私事。”逮文之所以作如是结论者,皆因释“役”为“徭役”即“官使”故也。按此二诗中的“役”,皆指行役即“行旅之事”而非“官使”。考曹植《情诗》有云:“眇眇客行士,徭役不得归。”是“役”非为“官使”专利的明证。《系年》在隆安四年内又云:


又诗云:“久游恋所生。”知陶仕玄为官不自今年始,若自令年始,方至五月,不得言久游也。据《晋书·桓玄传》,玄“屡上疏求讨孙恩,诏辄不许。恩逼京师,复上疏请讨之,会恩已走”云云,按《安帝纪》,孙恩陷会稽,在去年(公元399年)十一月,至丹徒逼近京师,在明年(公元401年)六月,则陶之奉使为玄初次上疏当在本年(公元400年),其仕于玄,当在是年。


按桓玄自领荆、江二州刺史,据《晋书》等材料,知事在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二月,而《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诗表明,陶渊明此行至京师至迟是必在隆安四年即“庚子岁”的五月之前的。陶渊明为“桓玄官吏”,即以桓玄为荆、江二州刺史的隆安三年十二月计之,至翌年五月也实际不足半年,亦与“久游恋所生”不符。此其一也。其二,《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其一云:“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其二云:“久游恋所生,如何淹在兹。”所纪者皆为陶渊明长期在外而急欲归家与归家后之心情,何曾有一字涉及“奉使为玄初次上疏”之事?可见,强以《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为据,认为陶渊明在隆安三年十二月于荆州仕玄云云,乃是毫无道理的。而将此诗系于“畴昔家上京,六载去还归”之归时,与陶集中所述渊明生平行年无一不合。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考察表明,无论是《宋书·陶潜传》对陶渊明20岁时仕履的记载,抑或陶渊明在诗中对他20岁时行事的披露与反映,均与史籍所载之史实毫无轩轾可言,故其生于公元374年、享年即年寿为54岁,当是可以遽断的。


 


注释:


[1]见《陶渊明年谱中之问题》,载《朱自清全集·文史论著》,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


年版。


[2]梁启超《陶渊明年谱》,载年谱丛刊本《陶渊明年谱》,中华书局1986年版。


[3]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


[4]张纟寅   《吴谱辨证》,载年谱丛刊本《陶渊明年谱》,中华书局1986年版。


[5]载《新中华》复刊第六卷第三期。


[6]古直《陶靖节年谱》,载年谱丛刊本《陶渊明年谱》,中华书局1986年版。


[7]载《岭南学报》第六卷第一册。


[8]逮钦立《陶渊明诗文事迹系年》,《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附录,中华书局1979年版。


[9]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63年版。


[10]颜延之《陶征士诔》,载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


年影印本。


[11]萧统《陶渊明传》,载《陶渊明研究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2年版。


[11]陆侃如《陶公生年考》,载《国学月报汇刊》第一集


[12]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


[13]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


 


(本文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1993年4期,又载吉林文史出版社《先唐诗人考论》第五章第一节,第144—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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