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理解,书法的美指的是点画、结体和章法布局的统一和谐;相对应的,书法的丑则指的是点画、结体、章法的夸张和不协调,表现在或新奇或古拙。所以,书法的丑,实际上也是一种美。 有的书法理论家借用西方美学思想,将书法的美与丑纳入美学范畴,指出书法的丑属于崇高的美。实际上,正如虚与实、工与拙、刚与柔一样,书法的美与丑,是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矛盾的两个方面。一味追求书法的平正和谐,则会导致呆板,缺少生气;一味追求书法的新奇古拙,则会走上粗劣丑怪的歧途。所以,优秀书法家能够在诸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中创作出富有美感、耐人寻味的作品来。帖学经典书法整体上体现了和谐的美,但其结体有欹有正,富于变化,并没有排斥丑的因素。董其昌经常批评赵孟頫结字太平而不能入晋唐门室(王清《悟得平淡始精神》见《书法》二00三年五月号)。碑学经典书法整体上体现了古拙的丑,但作品中不和谐中有和谐,很多字看似歪歪斜斜,但重心是稳的。 总之,如何处理好包括美与丑等艺术创作中的诸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书法家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欣赏者来说,只有体会出作者在艺术辩证法中的独具匠心,才能真正欣赏作品的艺术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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