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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密码”锁定“红楼真本”(上篇)

 pengxq书斋 2017-05-26

“时间密码”锁定“红楼真本”(上篇)

(2009-09-14 17:05:36)

《论陶洙伪造“程乙本”》系列论文之一

“时间密码”锁定“红楼真本”(上篇)

——学术专著《破译红楼时间密码》提供《红楼梦》版本校勘辨伪之“方便法门”

  

一、为何要做《红楼梦》版本校勘

 

《红楼梦》自1770年左右开始广泛流传以来,版本众多,良莠不齐,异文互见,莫衷一是;而探求“原本”、“真本”、“定本”、“善本”,恢复《红楼梦》“原著原貌”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志于此者恐怕仍将前仆后继,聚讼纷纭。

 

版本校勘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就是去伪存真、返本复原。然而校勘之苦,难与外人道;《红楼梦》版本校勘,尤为流俗所轻,以为“小说家言,游戏笔墨,赏心悦目、娱情遣兴而已,何必‘钻牛角尖’”云云,其实大谬不然。

 

著名红学家胡文彬早在20多年前就曾撰文慨叹《红楼梦》版本校勘之难、校勘之苦和校勘之必要性。他说,由于“资料局限”、“事倍功半”和“成果难产”等种种原因,“多年来版本研究事实上是处于一种停滞状态,缺少全局性的突破”,而“《红楼梦》版本研究是整个红学研究的一个基础工作。版本研究的水平不提高,整个红学研究要发展,自是一句空话”(参见胡文彬:《〈红楼梦版本论稿〉序》。《贵州文史丛刊》1986年第1期,第114页)。

 

2006年10月间,陈林曾致电胡文彬,谈到《红楼梦》版本校勘的问题。胡文彬说,韩国和马来西亚的红学家准备翻译《红楼梦》,都曾向他请教何种中文版本最适合作翻译的底本,胡文彬却认为目前的版本“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海外著名学者余英时在30年前曾倡言“红学革命”,呼吁“把红学研究的重心放在《红楼梦》这部小说的创作意图和内在结构的有机关系上”,他认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使红学研究“从‘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途,转到‘柳岸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的境界”(参见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原载1979年6月香港《中文大学学报》第二期,转引自胡文彬、周雷编:《海外红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第1版,第10页)。

 

可是,如果小说版本的问题不能得到最终解决,那么探讨“小说的创作意图”和“内在结构的有机关系”就缺乏坚实的文本基础。例如,各版本中小说同一情节的明显异文(第1回中石头“下凡历劫”的情节最典型),足以导致对小说创作意图理解的重大偏差,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又如,关于《红楼梦》后40回的问题,有坚持其为“狗尾续貂”的“续作说”,亦有坚持“120回是全璧真本”者,孰是孰非,殊难定于一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如何能够正确地把握小说“内在结构的有机关系”呢?

 

因此,不能最终解决小说版本的问题,“红学革命”的种种努力、种种结论也不过是盲人摸象、空中楼阁而已,纷纷扰扰之后仍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山穷水尽”的绝境。

 

胡文彬对于着手进行《红楼梦》版本校勘的陈林给予了热情的鼓励,胡文彬说,由校勘而确立合适的《红楼梦》版本“功德无量”。

 

二、如何来做《红楼梦》版本校勘

 

版本校勘是一门复杂而自成体系的学问,它有专门而系统的方法论、庞杂而艰深的操作实例,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红楼梦》版本的校勘一方面要遵循古籍版本校勘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提出的“辨伪十二条公例”),同时它又具有小说版本校勘的特殊性,而这一特殊性是本文将要着重讨论的。

 

20世纪90年代,欧阳健和曲沐等专家学者从古籍版本校勘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入手,对《红楼梦》版本中具有“权威”地位的所谓“脂砚斋评本”发起辨伪,在“红学界”掀起“惊涛骇浪”。概而言之,“来历不明、面目不清、语言不当”(侯忠义语)的各种“脂本”根本经不起古籍版本校勘基本原则和方法的检验。

 

“脂本”在其“权威”地位严重动摇、可信度几乎丧失殆尽的情况下,已经没有任何恰当的理由被视为“原本”、“真本”或“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脂本”被证伪,则主要是以“脂本”、“脂批”为“证据”支撑的后40回“续作说”同时完全垮塌。

 

不幸的是,自1982年以来,广大读者最通常阅读的《红楼梦》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用“庚辰本”作“底本”,参考多种“脂本”整理出来的“新校注本”。该“新校注本”的《前言》(由冯其庸执笔)散布虚假信息推崇“脂本”,妄断后40回是“续作”,妄论“续书无论思想或艺术较之原著,已大相悬殊”。这种毫不实事求是的做法,不但严重干扰了广大读者对小说文本的阅读鉴赏,而且极大地伤害了正常的《红楼梦》学术研究。“新校注本”所造成的灾难性影响,恐怕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消除。

 

在“脂本”证伪的学理基础上,欧阳健、曲沐等专家学者推崇程甲本是《红楼梦》的“定本”和“真本”,是“二百年前所能完成的《红楼梦》的最好版本”,并整理出版了“程甲本校注本”(花城出版社,1994年1月第1版)。除程伟元和高鹗于1791年用木活字排印的程甲本之外,欧阳健、曲沐等人整理的这个校注本,可以称得上是第一部纯正程甲本的现代版。遗憾的是,该校注本的重大意义和价值至今远未为广大读者了解和学界的完全认可。

 

客观地说,欧阳健、曲沐等专家学者的“脂本”辨伪工作成就巨大,然而亦难免有少许瑕疵和缺憾。如部分涉“脂”的重要史料他们尚未触及,追究造假黑手的工作还没有来得及深入展开,因此部分辨伪结论仍有待推敲。欧阳健和曲沐的辨伪工作虽然中规中矩,却不免面临繁杂琐碎的材料陷阱,辨伪者疲于征战,难以“毕其功于一役”;护假者却容易随处诡辩,长期扰乱视听;普通读者则难以清晰判定论辩双方的真伪和胜负。

 

就“程甲本校注本”而言,欧阳健和曲沐都坚信“程乙本”“是经程伟元、高鹗之手的版本”,并以“程乙本”作为主要参校本。尽管该校注本正文对“程乙本”文字的取舍已经非常审慎(仅用以校订程甲本明显的文字讹误、脱漏和颠倒),但在确认“定本”和“真本”的问题上却面临一个微妙难解的逻辑困境——程甲本和“程乙本”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定本”和“真本”呢?这不是一个轻易就能做出准确回答的简单问题。

 

按“程乙本”《引言》的说法,程伟元和高鹗在排印程甲本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因此他们重新“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准情酌理,补遗订讹”,排印出了程乙本。对照两个本子的正文,“程乙本”的确有不少文字校正了程甲本的明显讹误。如果我们相信“程乙本”的真实性,那么“程乙本”似乎比程甲本更有资格成为“原本”、“定本”和“真本”。

 

另一方面,“程乙本”还对程甲本的正文做了大量的增删改易,这些改动后的文字究竟是“原本”、“定本”和“真本”上的文字,还是程伟元和高鹗的“臆改”呢?以小说第二回写到的元春和宝玉的年龄为例:

 

程甲本: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程乙本: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从后面的情节来看,元春显然比宝玉不是仅大了一岁,而是大了十几岁,因此“程乙本”的改动看来是合乎情理的。可是,这一改动究竟是有“原本”的版本依据呢,还是仅仅出于程伟元和高鹗的“臆改”?我们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这种困惑表明,在相信“程乙本”真实性的情况下,推崇程甲本是“真本”和“定本”的理据并不牢靠;而采取折中的办法,用两个本子综合整理出一个“真本”和“定本”,更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欧阳健和曲沐所面临的“微妙难解的逻辑困境”是如何产生的呢?这恰恰是因为他们没有从古籍版本校勘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入手对“程乙本”做审慎的推敲,轻信了“程乙本”的真实性。这是智者的疏忽。

 

实际上,“程乙本”从《引言》到正文都是疑问重重、漏洞百出的(后文将详细论及)。一个最简单的例证是,《引言》中声称后40回“更无他本可考”,因此程伟元和高鹗在整理“程乙本”时对后40回的“原文”“未敢臆改”;然而对比程甲本和“程乙本”,“程乙本”对程甲本后40回的文字增删改易的数量和规模相当大,特别是第105回荣国府被抄家的财物清单,两个本子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程乙本”的清单比程甲本多出了一大堆财物。

 

我们该如何合理解释“程乙本”《引言》和后40回正文的矛盾呢?如果《引言》为真,那么程甲本的“真本”和“定本”地位立即就被否定掉。如果程甲本的后40回才是真正的“原文”,那么“程乙本”的《引言》就是在撒谎,因此整个“程乙本”就会立即被证伪。

 

上述情况表明,“程乙本”的真伪有待考证。在“程乙本”性质未定或被证伪的情况下,程甲本都有充足的理由确保其作为唯一“真本”、“原本”和“定本”的历史地位。

 

如果欧阳健和曲沐等人当年就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在校注程甲本时对“程乙本”采取更为审慎的处置,那么他们的“程甲本校注本”几乎可以说是“功德圆满”。

 

三、小说版本校勘的特殊性

 

上文简要论述了从古籍版本校勘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入手对《红楼梦》做版本校勘的重要性,本节则重点讨论《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在版本校勘方面的特殊性。小说版本校勘的特殊性历来为研究者所忽视,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很可能是大多数研究者和普通读者都缺乏自觉而有效的小说阅读方法。

 

所谓“小说版本校勘的特殊性”,首先在于该版本承载的是一部小说,而小说的创作和阅读都有着显著区别于经、史的特殊性,因此小说版本的校勘也应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古籍版本校勘的独特方法。一般古籍版本校勘因去伪存真的目的而必须强调史证和物证,小说版本的校勘在强调史证和物证(“外证”)的同时,还必须强调小说本身独特的“文本证据”(“内证”);而为了寻找“文本证据”,研究者应该对“新批评”的“文本细读法”(close reading)有着方法论的自觉。

 

“新批评”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左右勃兴于英美文学批评界的一种文学批评方法,这种文学批评方法至今在美国的公立学院和大学中仍然是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文学教学模式。一般公认的“新批评家”是约翰·克娄·兰塞姆(John Crowe Ransom)、艾伦·塔特 (Allen Tate)、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威廉·韦姆萨特(William K .Wimsatt)和雷内·韦勒克(Rene Wellek,又译雷奈·韦勒克)等人。

 

《理解诗歌》(Understanding Poety)(1938)、《小说鉴赏》(Understanding Fiction)(1943)和《精致的瓮》(The Well-wrought Urn)(1947)是“新批评”理论阐述和“文本细读法”示范的名著,在美国大学的文学讲坛中确立了“文学批评”的地位,对文学教学与批评实践影响深远。目前中国大陆已将这三部名著全部翻译出版。赵毅衡所著《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和史亮编著的《新批评》(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是中国大陆两部具有代表性的介绍“新批评”的论著和文集。

 

“新批评”及其“文本细读法”并不是抽象的理论思辨体系,而是对诗歌和小说进行阅读与批评实践的具体操作方法。简单地说,“新批评”认为,一部真正好的作品一定是有机统一、整体和谐的;也就是说,作品的每一个细节元素都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它们相互配合起作用,共同体现作品的主旨和作者的创作意图。

 

以小说而言,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它的叙事角度、叙事方式、叙事风格、情节设置等方面都是刻意安排和有机统一的,共同传达作者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作品主旨);小说人物的行为及其动机能够通过各种情节得到合理的阐释。正因为如此,一部真正好的小说是一个自足的(逻辑自洽的)整体,具有连贯性、统一性和真实性,自其诞生之时起就可以不依赖于任何外界力量(包括作者本人)而独立存在。

 

基于这样的评价体系,阅读小说时就必须注重“文本细读”,小到每个词语,大到人物形象和情节结构,都必须仔细推敲,考察作者的态度和意图,最后达成对作品主旨的把握。与此同时,读者所理解的作者的态度、意图乃至作品的主旨,必须能够得到小说情节的反复验证。这种小说情节,就是本文所强调的“文本证据”。当读者的理解能够经得起“文本证据”的反复检验时,就是准确地把握了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主旨。

 

从实践情况来看,“新批评”的“文本细读法”常常能够帮助读者深刻把握哪怕是晦涩难解的作品,并且往往能够在对作者所知甚少的情况下,成功解读作品,发掘其深刻内涵。

 

人们总是喜欢强调“诗无达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这两句俗语反映的仅仅是读者对作品理解的“多样性”,而非其理解的“正确性”。克林斯·布鲁克斯在《新批评》一文中指出,读者的反应虽然值得研究,“但是让一部作品的意义和价值取决于任何个别的读者,只会把文学研究变成读者心理学和对欣赏趣味历史变化的研究。另一方面,要硬说没有一点有力的证据证明一名读者的反应比另一名读者更正确些,实在是绝望者的强辩”(参见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第546页)。

 

为了通过“文本细读”正确理解作品,很显然,读者往往需要得到语言学、文字学、历史学、社会学、思想史等诸多领域知识的帮助,往往需要运用考据的技能。正因为如此,版本校勘和“文本细读”才得以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版本校勘可以为细读提供坚实的文本基础,而通过细读对作品的准确把握也可以使研究者用“文本证据”作为版本校勘的辨伪利器。

 

用文本证据来做《红楼梦》版本校勘,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俞平伯对“戚序本”第63回中“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情节的分析和驳斥。在这一段程本所无而为戚本所有的“不伦不类的文字”中,宝玉辱骂“匈奴”、“犬戎”是“中华之患”和“跳梁猖獗之小丑”,声称“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同时又极口称颂“坐享升平”的“当今之世”。俞平伯写道:

 

这竟全是些梦话,不但全失宝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即看文章前后气势,也万万不能插入这一节古怪文字。

(俞平伯著:《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红楼梦辨》)。《俞平伯论红楼梦》(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第1版,第171页。)

 

且不论俞平伯对“文词”和“气势”的主观感受,他对宝玉口吻和神情的判断是有文本依据的,并非基于一厢情愿的个人想象。最显著的依据是第36回,宝玉抨击“文死谏”、“武死战”的“须眉浊物”“并不知大义”,又说“朝廷是受命于天,他非圣人,那天也断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这一情节表明,宝玉对朝廷的生死存亡采取的是漠视的态度,对于昏君不必谏,更不必“浊气一涌,即时拚死”;朝廷是生是死全让老天去决定,让它自生自灭。这样的态度决定了贾宝玉根本不可能具有攻击“朝廷反叛”和“为君父生色”的思想。

 

俞平伯接着又分析道:

 

以作者底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之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底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同上。)

 

俞平伯的这一段分析,又恰恰符合梁启超所提出的辨伪的两条“公例”:

 

十一、各时代之社会状态,吾侪据各方面之资料,总可推见其崖略。若某书中所言其时代之状态,与情理相去悬绝者,即可断为伪。

十二、各时代之思想,其进化阶段,自有一定。若某书中所表现之思想,与时代不相衔接者,即可断为伪。

 

俞平伯当年撰文时未必有方法论的自觉,但是这种以“文本证据”和“历史比较”相结合来做版本校勘辨伪的例证,为后世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用“文本证据”来判定后40回绝非续书,也有两个显著的例证,一个是黛玉之死,另一个就是第118回宝玉和宝钗关于“赤子之心”的辩论。前一个例证完全否定了所谓后40回“艺术性不如前80回”的妄论,后一个例证则完全否定了所谓后40回“思想性不如前80回”的妄论。

 

毫无疑问,黛玉之死是120回中写得最精彩和最感人的篇章。不但如此,这一情节还集中体现了“温柔富贵之乡、诗礼簪缨之族”的虚伪、冷酷和残忍,它与此前情节深刻揭露世道人心的“荒唐”这一理念完全统一,而且这一情节可以对贾宝玉最终“打破樊笼第一关”离家出走的行为作出完全合理的动机阐释。黛玉之死是整部小说承上启下、不可或缺、无与伦比的情节高潮和艺术巅峰。

 

面对黛玉之死这一“惊天地泣鬼神”的华章,一切“续作说”的痴迷者都会陷入语无伦次的尴尬境地。以冯其庸为例,冯其庸一贯宣称后40回为续作,并认为后40回难与“云雾天外,高不可攀”的前80回相比肩(参见冯其庸:《〈程甲本红楼梦〉序》。《程甲本红楼梦》第一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3月北京第1版,第13页。)可是,《北京日报》2005年2月21日发表的对冯其庸的访谈《我对〈红楼梦〉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却彰显了他的言不由衷、自相矛盾。

 

冯其庸谈到,关于《红楼梦》“争论的永恒性”在于它“创造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形象,因为它的悲剧性的故事情节催人泪下,令人不忍卒读而又不能释手”,“《红楼梦》里宝黛爱情的悲剧是震撼人的灵魂的悲剧,是唤醒人们自我意识的悲剧,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处于巅峰的爱情悲剧,是古典爱情最高最新升华的悲剧,是具有近现代生活意义的悲剧,是对社会后世影响无比深远的悲剧”。

 

请冯其庸解释一下,如果没有现存的后40回,哪来什么“催人泪下”、“令人不忍卒读”的“宝黛爱情的悲剧”?冯其庸既然对“宝黛爱情的悲剧”作出了“巅峰”、“最高”和“影响无比深远”的评价,这难道不是在说现存后40回的艺术性和思想性两方面都已经超越了前80回吗?毋庸置疑,冯其庸是完全无法自圆其说的。

 

在第118回中,贾宝玉和薛宝钗有一段关于“赤子之心”的论辩,这一情节及其重要性远未被广大读者关注和发掘。宝玉所坚持的“赤子之心”,是对强调伦理纲常的正统思想的完全否定;而宝钗的所谓“赤子之心”则是正统思想的根底“忠孝”。宝玉的“赤子之心”,仿效的是“生在末世、有托而逃”的巢父、许由、伯夷、叔齐;而宝钗则认为“当此圣世,咱们世受国恩”,宝玉不应该有此想法。

 

从后续情节来看,贾宝玉最终离家出走了,这正好表明贾宝玉完全否定了薛宝钗所谓的“圣世”,贾宝玉内心所坚持的恰恰是“生在末世、有托而逃”。因此,第118回论辩中贾宝玉的心态,不但是此前情节对荒唐世界描写的总结,而且明白无误地解释了贾宝玉离家出走的动机,因此整部小说完美地展示了其连贯性、统一性和合理性。由于小说情节对种种荒唐世态的生动、细腻而深刻的描写,贾宝玉对其所处时代和社会做出的“末世”判断因此具有强烈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对中国古代社会正统思想伦理道德做出如此完全否定的评价,怎么会是思想性“难与前80回相比肩”呢?放眼古中国,究竟有几人能企及这般思想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正视这个问题,一切“续作说”都将土崩瓦解。

 

上述例证表明,如果我们善用“文本证据”对作品达成准确的理解,小说版本校勘辨伪的工作就将“如虎添翼”,不但可以摆脱繁杂琐碎的材料和诡辩的纠缠,而且可以使校勘辨伪的工作始终不偏离对文本的阅读欣赏,取得“一箭双雕”的硕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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