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房产抵押贷款评估费由银行还是客户出?

 夏日windy 2017-05-26

近日,镇江听众张女士向本台《政风热线》反映说,今年4月她通过镇江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银行经办经理要求她缴纳300元房产抵押贷款评估费,而且不交钱就不给贷款。为了尽快贷到款,张女士无奈缴纳了评估费,然而事后她越想越不对劲,评估费属于银行工作成本为什么要由消费者承担呢? 

 

为张女士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是镇江市农村商业银行京江支行,业务经理对她解释说贷款评估费是交给第三方评估公司的,因此需要张女士自行缴纳。

 

“我是用于自己经营需要把房产拿到(银行)去抵押贷一点钱出来,要给我们房产进行评估,比方说我说这么多你们说可能不值这么多,程序走完了说要收我评估费,我说不对啊评估费不是你们银行收吗?他说(经办经理)这是评估费又不是我们银行收的是人家评估公司收的。”

 

据了解,所谓“房产评估”是指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由第三方机构来评估。记者多次联系为张女士办理业务的徐经理,但电话均被挂断,记者又尝试与镇江农村商业银行总部联系,银行信贷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银行的做法没有问题。


“因为这是委托方去对于这个对房产的评估是谁委托谁付费。(但这不是你们银行需要委托的行为?怎么能变成贷款人的委托行为呢?)如果我银行做低了,我说你的房子只值50万,你说我的房子值100万,你为什么只给我抵押这么多,因为我金融服务需要佐证。(我证明我的房产比如值100万的,你不认同那你就应该花钱去出证明。)不是这样讲的。”

     

记者注意到,根据2006年,原建设部和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手续前的评估费由借款人承担,贷款申请中的评估费由银行承担。但是,镇江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按照规定操作,反而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有逃避责任嫌疑。该行小微信贷负责人朱经理承认,在镇江农商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均会被收取抵押评估费。

  

“这可能就是我们现在工作当中做的不足的一个地方吧,就是我们这个约定从来没有过纸质的授权委托书。(就是你们银行有意回避了前半部分原则性条款由你们来承担?)这个我们也不存在回避。(所有相关贷款都是要收的是吗?)是。”

     

到底是工作的不足?还是违规收费?其实今年3月1号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管理办法》中就已经明确: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审查时,应当区分自身工作职责和所提供的有偿服务,依法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押品监管等相关成本,不得强制客户到指定的相关机构或企业接受资信调查、押品评估、押品监管等服务。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镇江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属于政策性规定监管在省一级,市级物价局只监管目录上规定的收费项目。


“你比如说像他的明码标价这些行为的监管可能是我们,然后省里面国家规定的一些它有一个目录,我们肯定就可以监管,但是一些政策性比较复杂的东西,主要还是在省一级。”

    

早在今年3月底,《政风热线》栏目就曾采访过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银行不能收取抵押贷款评估费。

 

“现在我们明确规定就是:“商业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当按规定承担他项权证登记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就是这个房屋抵押的评估费用。(就是应该银行来出这个钱?)对,对。”


 

 

在记者发稿前,镇江市银监分局工作人员来电称,经过调查镇江农商行对我省实施的《管理办法》从未进行传达学习,他们已经责令银行退还300元评估费。


工作人员孙女士:这笔费用呢他应该是在那个去申请贷款之后去做的抵押评估,应该让商业银行去承担的,确实不应该由客户来承担的,查清楚了之后首先是让商业银行把钱退给客户,让商业银行对此类问题进行一个排查,对相关责任人看有什么责任就去问责。


    

对评估费用收取这件事,记者也电话咨询了省内多家商业银行发现,大多数商业银行仍然向贷款客户收取这笔费用,金额从一两百元到一千元不等,银行方面均称,这是市场操作惯例。

 

1、(我想问一下房产抵押要不要收房产抵押评估费啊?)费用按照评估公司规定来收取的。(就是需要我来交评估费是吧?)嗯,这个评估费具体缴纳的话都是办理的时候详细咨询当地工作人员的。

2、这个是要收的大概六七百块钱吧,是交给第三方评估公司去收的。(你们为什么要收这个费用呢?)这个一直以来是个惯例吧。


记者感言

此类报道本台已经不是第一次播出了,我们再次提醒消费者,如果商业银行在贷款中要求您支付房产评估费,您可以选择拒绝并向当地银监局和价格局进行举报。


在银行贷款服务中,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地位无法完全对等,对政策、规定的掌握程度商业银行要强于借款人,此时如果商业银行漠视管理规定,继续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大多数人对此是不知情的。我们希望商业银行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更希望各级银监、物价部门能承担对银行的监管责任,不要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一再发生,让管理规定能落到实处。

 

 江苏台记者 孙强 俞海霞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