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社保处、东台市医保中心发出公告,就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我市个体缴费人员养老、医保最低缴费标准予以明确。 缴费标准 我市灵活就业等个体缴费人员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维持上年不变。即: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6120.00元/年;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3060.00元/年。 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200元/年; 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100元/年。 缴纳时间 2017年6月底前,我市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未缴纳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的,请携带身份证到东台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6120元)。 2017年6月底前,我市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市区城镇居民、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请携身份证到东台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2017年度医疗保险费。 缴费方法 1.我市灵活就业等个体缴费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含学生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刷卡缴费,而是直接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任一商业网点缴费。 缴费方式: (1)与东台农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按照约定的标准实行代扣; (2)在东台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代缴(现金或刷农商行银联卡)。 2.缴费基数可以选择按照5个标准缴费,即:当年最低标准(选择社会平均工资60%标准的默认为最低标准);社会平均工资80%标准;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200%标准;社会平均工资300%标准。 3.缴费标准默认为最低缴费标准。缴费人员首次按照其他标准缴费,或需要调整缴费基数标准时,须提前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未成年人的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申报手续后,再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任一商业网点缴费。 4.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参保关系(含转入单位、退休、转市外、学生和未成年人转居民等)发生变化或变更时,须提前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来源:东台时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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