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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转载]读书笔记

 johnney908 2017-06-02

    伤寒论第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证犹存,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伤寒论第106条: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小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以上两条,均是瘀血证,一个是“其人如狂”,另一个是“其人发狂”;一个症状轻,另一个症状重。狂犬病的发作期也是“其人发狂”,那是不是伤寒论第124条也适用于狂犬病呢?经查资料,还真的有关系呢!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有治疯犬伤方,摘录如下:
    无锡友人周小农,曾登《山西医学杂志》,论治疯犬咬伤之方。谓岁己丑,象邑多疯犬,遭其害者治多无效。适有耕牛亦遭此患而毙。剖其腹,有血块大如斗,黧紫,搅之蠕蠕然动,一方惊传异事。有张君者,晓医理,闻之悟曰∶“仲景云‘瘀热在里,其人发狂。’又云‘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下血狂乃愈。’今犯此证者,大抵如狂如癫,得非瘀血为之乎?不然,牛腹中何以有此怪物耶?吾今得其要矣。”于斯用仲景下瘀血汤治之。不论证之轻重,毒之发与未发,莫不应手而愈。转以告人,百不失一。其所用之方,将古时分量折为今时分量,而略有变通。方用大黄三钱,桃仁七粒,地鳖虫去足炒七个,共为细末,加蜂蜜三钱,用酒一茶碗煎至七分,连渣服之。如不能饮酒者,水、酒各半煎服亦可。服后二盒饭下恶浊之物。日进一剂,迨二便如常,又宜再服两剂,总要大、小便无纤毫恶浊为度。服此药者,但忌房事数日,其余则一概不忌。若治小儿,药剂减半。妊妇亦可放胆服之,切莫忌较。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狂犬病真的是有瘀血证。而伤寒论抵当汤、金匮要略下瘀汤都是属于瘀血证。读到这里,真的赞叹仲景伤寒论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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