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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太岁爷”头上的土动不得—— 曹雪芹对自己的著作权早已严密护卫(上)

 果冻0881 2017-06-10

 [原创] “太岁爷”头上的土动不得——

曹雪芹对自己的著作权早已严密护卫(上)

   [说明]

     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篇文章《石破天惊——〈红楼梦〉的作者是冒辟疆?》,意图借此否定曹雪芹对《石头记》(《红楼梦》)的著作权。曹雪芹对《石头记》的著作权是不可能被否定得了的。其实,只要认真地查看一下古籍,便知至少有10种资料写明作者是曹雪芹。至于其他人(如洪升、冒辟疆),没有任何史料提及。我们这篇文章还不去引经据典,只是向读者展示一下《石头记》中,曹雪芹在自己著作中的严密防护,以便使那些热衷于否定曹雪芹著作权者,不要轻易到曹雪芹“太岁爷”头上去动土。这种土是动不得的。

     近十几年来,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思潮刮得愈来愈烈,据统计,其说法已多达91种!而且无不是“石破天惊”,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冒辟疆说”只是其中之一。只要了解一些学术发展史,便知道:所有这些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说法,并无新鲜处,仍是采用的约一百年前老索隐派的主观臆测“三步法”:第一步,先确定《红楼梦》作者或主人公,应是什么人(比如,可以是自己的先人,也可以是想象出来的什么历史人物)——第二步,按照事先预定的模式,搜集各种材料——第三步,再用这些搜集来的材料,与《红楼梦》进行附会,做出结论,写出文章。之后便说服传媒界进行炒作了:由于“新鲜”,传媒界可以增加收视率、点击率,新说的发明者亦可声名远扬。

     为什么近十年来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竟然成为时髦呢?原因有三:

     第一,长期以来社会上流行的曹雪芹著作《红楼梦》(如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红楼梦》),实是一种阉割、篡改本——原本是一部带有全部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石头记》。而这种阉割、篡改本的特点是:删除全部脂砚斋批语,续加上无名氏所撰写的后四十回,并将书名改为《红楼梦》。这种版本将确定曹雪芹著作权的文字,做了大量删削和篡改(主要是删去有关脂批),使研读者不再清楚谁是该书的作者,以致引起一些人对作者是否曹雪芹产生了怀疑。

     第二,在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风潮中,土默热的“洪说”起了带头作用。红学界由于与土默热的研读对象相同——都是阉割、篡改本《红楼梦》,致使红学界专家学者们既写不出像样的论证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文章,又无力批评土默热的观点,更有一些人参加进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大合唱。而杭州市官方,出于狭隘的“地方主义”思想,不仅在精神上与物质上,都给予土默热大力支持,甚至还修建洪花园,并将其宣传成《红楼梦》中大观园的原型,成为旅游点,为经济效益而欺骗旅游者。——这种为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制造假遗址现象,很快形成链索反映。这也成为各地红学爱好者热衷于寻找本地《红楼梦》作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现在社会风气较浮躁,功利主义太重,读曹雪芹的著作,不是设法使其受到中华文化的熏陶,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而是借此为地方做出“贡献”,并也能像土默热及铁杆其支持者那样,得到光彩,受到地方官的垂青。由于这些红学爱好者,缺乏起码的学术功力,因而往往刚起步,便深陷早已被学术界否定的索隐派研究方法的泥滩。传媒界则往往只将求“新”作为自己的目标,而不管其荒谬与否了。

     所有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现象,都是暂时的,包括土默热的“洪说”在内。因为其所赖的阉割、篡改本《红楼梦》,必将为带有全部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所代替。皮之不在,毛将焉附?

 

*  

 

      一、曹雪芹是怎样隐写自己是《石头记》作者的?

   当时曹雪芹所处的时代环境,正值文字狱高压时期,他为了自我保护,不可能直抒心怀,直截了当说明自己就是《石头记》作者,因而只能采取十分隐蔽的方式写出。

      (一)曹雪芹为自己的画像

   《石头记》写道:“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至石下,席地而坐,长谈。”两人见到石头。亦同石头做了交谈,之后“便袖笼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在“丰神迥异”处,有两条脂批:一条靖藏本眉批,一条戚序本夹批。分别是:“作者自己形容。”“这是真像,非幻像也。”

     对于上面这段话及脂批,我们可作如下分析:

   远远来了两个人,“一僧一道”。作者本应当分别描写这两个人的长相,但是作者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只写了一句十分笼统的话—— “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这句话颇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当属“误谬”。

   原来这段正文和脂批,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所谓“一僧一道”,实是谐音“亦僧亦道”(以后我们在读《石头记》时,当书中再出现一个僧和一个道在一起时,便应当想到这是“亦僧亦道”,其背后隐写的是同一人)。

   第二,书中针对“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添加了两条脂批。这两条脂批便是作者的自我介绍——魁梧、健壮、典型的男子汉。而从“丰神迥异”则还透露出:此人聪明、智慧,气度不凡。——从中可以看出:真实的曹雪芹,与小说中的贾宝玉迥然不同。

      (二)《石头记》有五个书名

      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写道:“空空道人听了此语,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句话写出的《石头记》一书共有五个书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红楼梦》、《金陵十二钗》。

      《石头记》书名虽有五个,作者却是同一人。这五个书名都是作者为自己的书所命名的。

      下面我们就说明作者怎样将自己的名字“曹雪芹”隐写在五个书名中的。

      二、书名是五个,作者只一人

      (一)《石头记》作者“石头”,亦是书中主人公的原型

我们先看这段话:“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

——这段话说明:《石头记》意即:石头上所记之事。这是石头因“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处,有脂批曰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

脂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与脂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遥相呼应。

《石头记》中所记录的是“石头”的故事,其记录者也是“石头”。作者与主人公的原型为同一人。“石头”是《石头记》的作者,但“石头”并不是作者的本名。

      (二)《情僧录》中的“情僧”,即作者

      《情僧录》中的“情僧”,即“一僧一道”中的“僧”。但这个“僧”,并不是一般的“僧”,而是“情僧”。

      “情僧”之名从何而来?

   ——原来空空道人因见石头记所刻文字“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一个道人,只因抄了石上的一段故事,不仅悟出其中道理,而且改变信仰,由“道”而为“僧”,进而改名“情僧”。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此事道出了三件事:

     1、再次验证:所谓“一僧一道”,实为“亦僧亦道

这里进一步说明:在《石头记》中,对于僧和道互相转变,不必大惊小怪,“情僧”即由空空道人转化而来。既然僧与道为同一人,两人的身份,转化一下又何妨?

     2、“情僧”即“石头”

青埂峰下巨石上的“一段故事”是谁记录上去的?

空空道人看完这段故事后,“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所以说,这段故事是“石兄”记录在巨石上的。接着抄录了这段文字的空空道人便转为了“情僧”,并由他将《石头记》改为《情僧录》。“石头”与“情僧”果然为同一人。

     3、“石头”又是小说中的宝玉,后来做了“僧”

“石头”又是小说中的宝玉,后来做了“僧”。而宝玉的原型即作者本人,作者亦曾为“僧”。此事反映在第二十一回。文中在“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处,庚辰本有夹批曰:“……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而且宝玉做和尚,还不仅一次,而是两次。

第一次是在第三十回,文中写道:“宝玉听了笑道:‘你往那里去呢?’林黛玉道:‘我回家去。’宝玉笑道‘我跟了去。’林黛玉道:‘我死了。’宝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

第二次是在第三十一回。文中写道:“袭人笑道:‘林姑娘,你不知道我的心事,除非一口气不来死了倒也罢了。’林黛玉笑道:‘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先就哭死了。’宝玉笑道:‘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袭人笑道:‘你老实些罢,何苦还说这些话!’林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

      宝玉做过两次和尚,反映的是其原型曹雪芹做过两次和尚。

     4、“石头”这个僧,是个“情僧”

      那么宝玉是怎样一个和尚呢?

第七回,在“方知他学名叫秦钟”处,庚辰本有夹批曰:“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之后,又在宝玉说:“……我们那里坐去,省得闹你们处”处,庚辰本有夹批曰:“眼见得二人一身一体矣。”秦钟和宝玉是“一身一体”,不就是说:宝玉是“情种”吗?

      宝玉这个“情种”,后来成为僧人,此僧也就成为了“情僧”。

      这就是称作者为“情僧”的原因。

      作者“情僧”并不是作者的本名。

      (三)《风月宝鉴》的作者是曹雪芹

   书中写道:“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

   这里甲戌本有眉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从上面所述“风月宝鉴”,可知如下三件事:

     1、《风月宝鉴》,从“旧有”两字看,应是《石头记》的前身

   《风月宝鉴》是《石头记》的书名之一,但以前作者亦曾有此书。从“旧有”两字看,应是《石头记》的前身。

     2、作者的亲友“东鲁孔梅溪”曾读《风月宝鉴》,并题书名

   关于“梅溪”,第十三回写道:“凤姐忙问:‘有何喜事?’秦氏道:‘天机不可泄漏。只是我与婶婶好了一场,临别赠你两句话,须要记着——’因念道:‘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在此处,庚辰本梅溪都留下了侧批和眉批,分别是:

   庚侧:“此句令批书人哭死!”

    庚眉:“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梅溪到底与作者是什么关系,没有更多的材料可以说明。但是从这两条批语看,梅溪应是与曹家比较密切的亲戚。否则,不会有“哭死”“堕泪”这样的浓厚的感情。

     3、为《风月宝鉴》写序者是棠村,曹雪芹的堂弟,已故去

   甲戌本针对“风月宝鉴”有眉批。从眉批可知:为《风月宝鉴》一书作序者是棠村,曹雪芹的堂弟。在乾隆十六年以后曹雪芹著述《石头记》时,棠村已去世。

   从这条脂批,我们也可以了解曹雪芹与棠村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雪芹的父亲是曹顒,叔父是曹頫。曹頫生有一子,为棠村。故雪芹与棠村之间的是堂兄弟关系。由于曹頫过继给曹雪芹的祖母李氏为子,雪芹是遗腹子,曹頫名义是曹雪芹的父亲,因而表面上看,雪芹与棠村是兄弟关系。因而脂批才写:“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但两人并非亲兄弟,而是堂兄弟关系。

     4、“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点明作者本名系“雪芹”

   脂砚斋针对《风月宝鉴》批道:“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这是五个书名作者中,唯一的点出作者本名的批语。由于书名虽然有五个,但同是一部书,同是一个作者。《风月宝鉴》处点出了作者本名叫做“曹雪芹”,就说明《石头记》作者即曹雪芹无疑。至于其他的作者名字,如“石头”、“情僧”等都可视为“别号”。

      (四)为《红楼梦》题名者为吴玉峰

书中写道:“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吴玉峰何许人?

前面有脂批道:“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

既然“东鲁孔梅溪”应是曹雪芹的亲友,与曹家关系密切,并有较深厚的感情,那么,吴玉峰的情况也应如此,即吴玉峰应是曹雪芹的亲友,与曹家关系密切,并有较深厚的感情。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一句没有涉及作者是谁,吴玉峰并不是作者。

《红楼梦》作者为谁呢?

甲戌本有个“凡例”。“凡例”写道:“《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捡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从“凡例”可以了解到如下两个情况:

     1、《红楼梦》一书有四个书名

   《红楼梦》一书有四个书名,即:《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尚无“情僧录”。)

     2、“凡例”原是《红楼梦》的“凡例”

表面看,这是甲戌本《石头记》的“凡例”,但甲戌本全名叫做《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不叫做《红楼梦》,因而从“《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这句话来看,此“凡例”应是《红楼梦》的“凡例”。《红楼梦》创作时间上看,应是《石头记》之前,《风月宝鉴》之后。“凡例”正是属于《红楼梦》这部书的。《风月宝鉴》、《红楼梦》、《石头记》这是曹雪芹进行创作的三个阶段。从一些资料来看,《风月宝鉴》尚未分出“纂出目录,分出章回”。《红楼梦》则是已是有一百一十回的长篇小说了。《石头记》则是在乾隆十六年,曹家遭第二次抄没后,重新修订,甚至改写的书,为八十回本,但带有大量脂砚斋批语。

     3、四个书名,均属于同一部书,作者亦为同一人

《红楼梦》有四个书名,《红楼梦》是总其名。这是同一部书的四个书名,作者亦应是同一人。前面我们已说明:“风月宝鉴”的作者系曹雪芹,那么,《红楼梦》作者也当属曹雪芹无异。

      (五)《金陵十二钗》是个虚设的书名

   书中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甲戌本在“增删五次”处,有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法”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这句正文和批语说明两个问题:

     1、《金陵十二钗》的含义

   《金陵十二钗》是《石头记》的书名之一。它的含义是:从正面小说看,金陵十二钗是这部书的主人公。第一回谈到青埂峰下那尊硕大的“女娲石”时,在“高径十二丈”处,有批曰:“照应正十二钗”,在“周径二十四丈”处,有批曰:“照应副十二钗”——这实际就是正面小说的核心内容。但曹雪芹为之作传的只有他所痴爱的一个女子。这块石头所喻的“十二钗”,每一钗都写了那一个女子的一部分内容,也可以说,这“十二钗”每一钗,都是那一个女子的分身。

     2曹雪芹不仅仅“彼阅”“增删”小说正文,还撰自开卷至此的《楔子》

   批语告诉读者:不仅仅“彼阅”“增删”者是曹雪芹,而且整部书都是出自曹雪芹之手。为了使读者了解这一点,便启发读者说“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并向读者说明:在小说中之所以写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没有直接提及原本也是他所写,只是出于当时文字狱的严酷背景,作者不得不采取的狡猾之笔,是作者用的“烟云模糊法”。

   对于脂砚斋所说的“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这样一句话,由于并不是每个读者都能理解,我们在这里再作进一步的阐释。

    3、《楔子》写了什么?

   《石头记》的开篇是作者的自白,对此自白,有脂批云:“因为传他,并可传我。”“他”指作者所要传的女子,“我”指作者。

   《石头记》一书是从神话入手来写的。说女祸炼石补天时,多炼了一块,被遗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

   当我们把这块石头的情况与本书开篇是作者的自白相对照,便可做出如下结论:

   这块石头“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说明这块石头,即代表了作者自己。

   而这块石头又以高径十二丈,周径二十四丈代表了正副十二钗——其背后所隐写的,便是作者所要传的那个女子。

   如此来看,这部《石头记》的作者正是“石头”,亦称“石兄”。

   书中的“一僧一道”即“亦僧亦道”,而且关于他们的长相,正文中写道:“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他们指谁呢?

   脂批写道:“作者自己形容。”“这是真像,非幻像也。”

   ——说明不论僧,还是道,都是指作者,也就是“石头”。

   书中写道人将石头缩小后,带入人间游历,由于道人,就是石头,就是作者,只是他们的身份不同,实是一人的变幻,因而书中所写实是作者的经历。

    几世几劫后,空空道人来到大荒山、无稽崖,在青埂峰下,看到一块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大石。他同“石兄”对话后,便将此石上的文字,从头至尾抄录下来。抄完书后。“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易名叫“情僧”,书名改为《情僧录》。——这是小说是内容。但实际上,空空道人与石兄都是作者。道人改为“情僧”,只是作者又多了一种身份。从小说看,宝玉可称“情僧”,而他又是作者的主要分身。

    脂批写道:“雪芹旧有《风月宝鉴》”,即《风月宝鉴》是由他写的。而《风月宝鉴》又是《石头记》的一个书名,《情僧录》、《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亦是《石头记》的书名,自然也都是由曹雪芹所撰。

    大家注意:脂批仅仅用“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这样一句话,说明“风月宝鉴》是曹雪芹的作品。而又通过《风月宝鉴》是《石头记》是同一部书名这种关系,作者便向读者交待清楚了:《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五个书名,实是指一部书。这部书的作者便是曹雪芹。

   作为“奇镜”的“风月宝鉴”是跛足道人带给贾瑞的,这个跛足道人又是将甄士隐带走的那个道人。而通过《风月宝鉴》之书,又将该书作者曹雪芹与“情僧”、“空空道人”联系一起。于是我们便看到一种奇异的现象:其他书籍一般都是一个书名,一个作者(或两个以上作者合著),都十分简单明了。而《石头记》这部书无论书名,还是作者,形成两组系列:

   书名系列:《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红楼梦》、《金陵十二钗》——都是同一部书。

   作者系列:石头(或石兄)、一僧、一道、空空道人、跛足道人、癞头和尚、情僧、曹雪芹——都是同一个作者。

   从上面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风月宝鉴》,还是《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其作者都是曹雪芹,而“披阅”、“增删”者便干脆明明白白地写明就是曹雪芹。在甲戌本(乾隆十九年)之后,直到乾隆二十八年除夕曹雪芹去世时,他一直就没有停止修订自己的著作,并在书中以脂砚斋的名义添加批语,从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蒙府本、戚序本——也可看出曹雪芹修订、完善自己著作的过程。可以说《石头记》一书,自始至终都沁透了曹雪芹的心血。

  像《石头记》这样“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而写出的文学巨著,其中所隐写的是作者曹雪芹个人的经历,曹雪芹个人的思想、感情,曹雪芹所熟悉、所钟爱的女子之传记——这些是真人、真事,是任何人不可能编得出来,任何人都不可能替代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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