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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中写明3点,打官司省心又省钱

 你晓得我 2017-06-10

很多承包人讨要工程款的最后方式就是打官司。但大多数承包人都没有打官司的经历,新手上路难免磕磕碰碰。律师提醒,学会3招打官司更轻松,可以少花钱,节约时间,少跑冤枉路。

省钱招:承包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很多承包方打官司都想请律师,但又不想掏律师费,或者经济不允许。没关系,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合理费用。

工程分包,合同中写明3点,打官司省心又省钱

省心招:约定“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不想去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打官司 。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指定的法院。

PS:《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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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时招:约定送达地址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果送达不顺利的话,还需要公告送达。这样下来会耽搁几个月的时间,对于那些背负高利贷的承包人是中煎熬。

那该怎么办呢?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就发生纠纷时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进行明确约定(如明确只要邮寄至指定地址即视为送达),以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约定地址信息进行邮寄送达,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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