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承包人讨要工程款的最后方式就是打官司。但大多数承包人都没有打官司的经历,新手上路难免磕磕碰碰。律师提醒,学会3招打官司更轻松,可以少花钱,节约时间,少跑冤枉路。 省钱招:承包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很多承包方打官司都想请律师,但又不想掏律师费,或者经济不允许。没关系,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合理费用。 省心招:约定“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不想去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打官司 。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指定的法院。
省时招:约定送达地址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果送达不顺利的话,还需要公告送达。这样下来会耽搁几个月的时间,对于那些背负高利贷的承包人是中煎熬。 那该怎么办呢?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就发生纠纷时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进行明确约定(如明确只要邮寄至指定地址即视为送达),以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约定地址信息进行邮寄送达,提高诉讼效率。 建筑工程合同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一定要认真对待。如果你不需要律为你拟定合同,或者需要律师为你审查合同,可以点击下方“了解更多”,罗爷法律会主动来电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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