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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将大面积剥离!

 驿站hi0688 2017-06-13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灵犀



9月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药房陷亏损


据国家发改委要求,9月底前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这也意味医院药房大盈利的时代将彻底终结了。虽然取消药品加成后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但财政的补助远远弥补不了药房运行的亏损。


据健康报报道,东部某省份一家县级公立医院的院长透漏,该院对药房的运行做过标化测算,平均每人每年的成本约为15万元,医院药房共有80名员工,一年的运行成本是1200万元。


这家年收入接近8亿元的县级公立医院,从2013年开始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因此损失的收入达5000万元左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府财政投入,把各种来源的补偿经费全算上,医院仍然有大约2000万元的“窟窿”需要自己填。


虽然医院药房不盈利,但医院房药品的调配、存储、人力等都在“烧钱”,所以对于医院来说如何尽快的把这烫手的山芋递出去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将药房从医院剥离的做法逐渐在各医院涌出,医生开处方,让患者自住选择药房购药。但流传已久的医药分家真还有很多困难。


《药师法》促进药师参与处方,助力医院、药房大分家


按照目前医改的方向和决心,是要彻底切断“以药养医”的链条,那么药品零差价后下一步势必要走医药分家的路线。


但处方外流患者自主选择药店抓药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处方要足够科学、规范。而在我国目前药师还没有全部参与到临床中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等工作,药师的价值一直不得以体现。所以如果要顺利将医院药房从医院剥离开,那么必须要让药师服务在临床处方中得以体现,确保处方安全。


前段时间一份《药师法(草案)》被流传出,也意味着《药师法》离我们不远了,而在《药师法(草案)》就明确提到《药师法》的制定,将明确药师的责权利,适应药学服务模式转变,药师要从主要从事药品调剂、药物制剂、治疗控制等“以药品为中心”逐步转向深入临床,直接面向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的“以病人为中心”,切药师的服务场所从药学部门内延伸到临床领域。


所以《药师法》的出台必将助力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权、审核和调配处方权;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要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目前,已经有地区开展药师进行处方前置审核政策了,今年,北京朝阳医院在全院46个科全面实施处方前置审核,医生开具的处方,需要药师实时审核用药安全,处方只有通过审核才能抵达患者手中。这种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将在北京五六家市属综合医院率先启用。


所以随着试点地区药师参与处方取得的良好经验,加上《药师法》的助力,医院外流出的处方将更科学、规范,也为药房从医院剥离做了足够的铺垫。


医院药房大剥离将成趋势,或从基层先开始!


那么医院药房给医院带来这么大的负担,最有效的减负办法就是将医院房剥离开。前几年随着部分地区在试点药品零差价,所以也有地区紧接着探索医药分开、药房剥离的路子。


如2016年,广州妇儿中心关闭院内门诊药房,由广药公司在医院附近设立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承接广州妇儿中心门诊患者的药品调配工作,同时接收医院药剂科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患者在院内完成药品缴费后,领取医院开具的售药凭证,到大众妇儿店扫码取药,患者享受医保待遇的实施主体仍为广州妇儿中心。


最近医院与药房剥离的探索还是来自基层社区医院,今年4月,北京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又在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开始在石景山区的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取消药房,全面由药企配送和发药。并且明确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所以北京社区医院药房完全剥离开,也指日可待了。


所以无论是大医院还是基层医院都在探索药房剥离、托管等政策,总体来看,基层医院药房利润低,改革的阻力小,所以有从北京社区医院推广医药分家政策可见,未来基层或将最先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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