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7年司法考试必备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上)

 xfshok 2017-06-15

2017年司法考试必备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上)

命题方式提示

一、罪行法定原则

(一)概念

第三条<刑罚权的确定与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精神或者灵魂,其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法权,更好地保障国民的自由和人权。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中第三条前半段主要是对国家刑罚权的确认,后半段才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

(二)思想基础

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三)具体要求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与执行权属于国家刑罚权的内容,应当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和约束;故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贯穿刑事立法、司法和执行过程,即罪刑法定原则不仅约束立法者,同样约束司法者和执行者。

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根据预测可能性原理,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

3.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因此,对刑法的适用应严格适用,而不能类推适用;对刑法的解释也应当严格解释,而不能类推解释。

4.禁止不确定刑(确定的罪刑法定),允许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5.刑法明确性原则。对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不必要的精神、肉体的痛苦为内容,非人道的刑罚。

小伙伴们,司法考试一定要做题!做题!!做题!!!做题!!!!重要的事情不止说三遍~下载鸭题榜,历年真题,模拟精练,高频考点,押题密卷统统都有!司考路上一起加油吧!!!

2017年司法考试必备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上)

CONTINUE~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