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予孩子“自由”的同时,我们需要给孩子保护和限制,让孩子在我们提供的几个选项里面进行选择。当我们提供选择给孩子的时候,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他具有不同的技能,我们要去看孩子目前的技能在哪一个阶段,我们要有弹性地来为孩子进行规则的设计和调整。 比如:3—6岁的孩子,我们可以早上提供给孩子两至三套的衣服,让他选择要穿哪一套。但是我们不会打开衣柜说,你想穿什么自己选吧?如果今天天气很冷,然后孩子选择了一件T恤,我们一定会说:“不行,天太冷了,你要穿一件外套。”假如孩子不愿意,我们就只能强行给他穿上了。所以,我们首先是选好了几套衣服,让孩子从这里去选择。
比如:对于一个已经上小学的、知道如何穿马路的孩子,他也有了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从学校到家的距离比较近,我们会让孩子选择是自己走路上学,还是坐公交车。但是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我们就不会让他这么做。
比如:我们会提供一把锋利的刀给四岁以上的孩子,让他选择是切黄瓜还是切苹果,因为四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技能。但三岁以下的孩子我们是不会让他选择一把锋利的刀的,我们会先让他用餐刀切面包、切香蕉。
给孩子“自由”是为了鼓励孩子认知四周的事物、认知自身的能力、培养对事物的观察、也锻炼各方面的技能。
自由是每个生命具有的特质,孩子必须借助自由的环境表现他内在天赋的本能,以便建构自我和形成自我。但自由绝对不是无序杂乱的,它是在一定规则下的,规则对于自由不是限制而是保护。
孩子在规则中去选择,他会做出一个选择,放弃别的选择,他选了这个并不代表其它的选择就是不好的,孩子只是去体验,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学习并且经验到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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