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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合一”了,并由学校组织打分聘任,你怎么看?

 渐华 2017-06-25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和聘任,多年来实行“评聘分离”的原则,即老师通过评审拥有了某职称,但是如果学校没有对应的岗位,则不能被聘任,或者岗位数量不够,则要再通过打分来判定谁最终聘任,落聘的也就不能领取相对应的职称工资。这个制度饱受争议,教育部门和相关专家经过论证,提出了改革措施。

教师职称“评聘合一”了,并由学校组织打分聘任,你怎么看?一是实行“评聘合一”。 不再“评聘分离”,即有了相应岗位,再进行评审和聘任,并且是统一进行。如某老师通过评审,评上了某职称,则立即聘任,并发放相应的职称工资,如果没有相应岗位,则不进行此岗位的职称评审。

教师职称“评聘合一”了,并由学校组织打分聘任,你怎么看?二是职称评聘放在学校实行。以往的教师职称评审,都是全区教育局统一进行,教育局下发文件,达到评聘上一级职称资格的老师,上交相关材料,最后参加全区统一的打分,最终由教育局确定公布聘任成功者名单。而新的政策,则是由教育局将名额分配到学校,然后学校制定教师职称评聘打分办法,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最终由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打分,确定并公布教师聘任成功者名单。

教师职称“评聘合一”了,并由学校组织打分聘任,你怎么看?对此,很多老师提出想法,认为职称评聘,还是应该由教育局统一负责进行,同时,评定主体还应多样性,即可以由学校、教育局、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评定主体,来对教师进行打分。以形成相互制约监督,同时要求公布职称评定标准,以形成学校间的相互监督,这样尽可能的减少暗箱操作和内幕腐败的产生。

教师职称“评聘合一”了,并由学校组织打分聘任,你怎么看?当然,每一项改革都是尝试,不可能完美,但还是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方案。教师职称,是广大老师们切身利益的体现,弄好了,能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弄不好,则会产生挫败感。这一点老师们肯定是感同身受吧。针对职称评聘制度,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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