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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文体的概念及其产生与发展

 杏坛归客 2017-06-25
                   

说到赋,先应辨清有关赋的几个概念。赋在古代文学史上主要包含三种含义。其一,赋是一种文学表现手法,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后由《毛诗序》归为诗六义之一:“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其特征,钟嵘《诗品》曰:“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其二,“不歌而诵谓之赋”(《汉书·艺文志》)。这是指一种摆脱了音乐的诵读方式,即诗可合乐而歌,而赋则不是歌唱,而是诵读。其三,赋乃一种独立的文学体式,刘熙《释名·释书契》曰:“敷布其文谓之赋。”陆机《文赋》曰:“赋体物而浏亮。”刘勰《文心雕龙·诠赋》曰:“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可见,这种文体的主要特征是“铺采摛文,体物写志”,其形式介于诗(韵文)与文(散文)之间,是一种非诗非文、半诗半文、亦诗亦文、韵散相兼的特殊体式的文体,在汉代形成了其确定的体制。这种文体,讲究声韵的和谐与形式的整饬,一定程度上具备诗的特点,却是不歌而诵;句型上,长短不拘,没有格律的严格限制,可自由地抒情、状物、叙事、说理,显然具有散文的特点,却又往往协韵;虽然形成于汉代,但并不固守汉代形成的体制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体制和形式特征不断呈现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赋,如古赋(诗赋、骚赋)、俳赋(骈赋)、律赋(及俗赋)、文赋等。现存最早以赋名篇的作品是荀子的《赋篇》和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等。

以下,我们拟着重对作为文体形式的赋加以阐发,探讨它的产生与发展历史。

赋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它的产生,既承沿了“诗六义”之一——赋的表现手法,是诗基础上的发展,也与诗(《诗经》)以后产生的新体式——楚辞有着渊源关系,它是社会发展需要的产物,也是文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现代有学者甚至认为,赋的产生还与纵横家言、隐语、俳词等有关系,或谓源头中有这些成分。


关于赋的产生问题,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中有一段话说得较清楚,可谓抓住了实质:“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于是荀况《礼》、《智》,宋玉《风》、《钓》,爰锡名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为大国。遂客主以首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盖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班固《两都赋序》也说:“赋者,古诗之流也。”这是不错的,无论从赋文体重在铺陈的表现手法,或是赋作品中往往附以规劝讽喻文字(尽管不少赋作实际上讽喻仅为点缀而已),都可见出赋承继诗的痕迹。因而,赋之名称由诗而来,它与诗有着密切关系,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汉代的班固在讲到最早的赋家时,却与后来的刘勰不同。他认为:“春秋之后,周道寖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与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汉书·艺文志》)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 最早的赋家究竟是谁?二、 屈原作品是否属于赋?楚辞与赋有否区别?对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从赋的特征上看,荀卿是最早的赋家,这无疑义,因为从文学史上看,最早以赋命名作品的,即起始于荀卿,且他的《赋篇》已具备了赋体的基本特征:咏物、铺陈——虽然其文学价值不高,对后世影响也不大。另一个最早的赋家,应如刘勰所说,是宋玉,而不是屈原。宋玉的《风赋》、《钓赋》,内容为咏物,以不带抒情成分的客观者口吻描述,符合“直书其事”、“体物写志”特征。那么,何以认为屈原不是赋家,其作品也非赋呢?谈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肯定,赋与楚辞(屈原作品)在渊源上有继承关系,这只要细读楚辞作品即可发现:楚辞中出现了铺陈现象,有些篇章显然已具备较多赋的成分,如《离骚》的部分段落及《招魂》、《大招》。


然而楚辞毕竟又不同于赋,其理由是:一、楚辞一般六言,加“兮”字为七言,而赋多以四六言为主;二、楚辞基本无散句,极少用连结词语,赋则多用连结词语,篇章中常夹杂散文句式;三、楚辞内容多诡异谲怪,长于“言幽怨之情”,抒情成分浓,而赋“铺采摛文,体物写志”,抒清成分淡,咏物说理多;故而,刘勰《文心雕龙》将骚(楚辞)与赋分章辨析(《辨骚》、《诠赋》),任昉《文章缘起》将骚赋分为别体,萧统《文选》于赋目之外,另立骚目,胡应麟《诗薮》云:“骚与赋句语无甚相远,体裁则大不同:骚无复杂之论,赋整蔚有序;骚以含蓄深婉为尚,赋以夸张宏巨为工。”程廷祚《骚赋论》云:“骚则长于言幽怨之情,而不可以登清庙。赋能体万物之情状,而比兴之义缺焉。盖风雅颂之再变而后有《离骚》,骚之体流而成赋。赋也者,体类于骚而义取乎诗者也。”由此可见,称屈原作品为赋,以为屈原为赋家是不恰当的。之所以造成此种谬误的原因主要在于汉朝人视辞、赋为一家,辞赋通称,不分彼此,以赋声调读楚辞,加上史籍记载“屈原赋二十五篇”(《汉书·艺文志》),史家称:“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司马迁《报任安书》)相沿承袭,便谬称屈原为赋家、屈原作品(楚辞)为赋了。

当然,辨明楚辞不是赋,并不能否认楚辞与赋之间的渊源承继关系,严格地说,楚辞应是赋的近源(《诗》则是远源),何况,两位最早的赋家与楚地均有密切关系:荀卿终老于楚,宋玉本身是楚人。此外,谈赋的文体,除了与辞的区别与联系外,还要涉及其与颂、七等文体的关系。汉代人不仅辞赋不分(已如上述),也将赋颂混称,如王褒《洞箫赋》又名《洞箫颂》,对此刘勰《文心雕龙·颂赞》有明确论述:“颂唯典雅,辞必清铄,敷写似赋,而不入华侈之区。”可见赋、颂两种文体是有区别的。至于七体(还应包括答难体)则应该属于赋的范围,因为它们以问答成篇,以铺陈夸饰为主要特征,篇中往往含有寓意或批判之意,与赋文体无本质差异。

赋在战国后期形成后,秦时只产生了一些杂赋,到汉朝,尤其汉武帝时期,突发勃兴,涌现出大量的赋家及其赋作品,呈现出文学史上一个时代一种文体特别兴盛的局面,故而王国维《宋元戏曲考》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自然,王国维的说法未免抬高了汉赋,但赋在汉代文坛上占有重要地位,确是凿论。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有社会客观原因:汉帝国的强盛,使帝王贵族奢侈淫逸之风滋长,伴之而成的,便是歌功颂德文学的畸形发展;汉代献赋制度的产生,促使文人们竞相群起撰著赋作;由董仲舒提出经汉武帝倡导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学术思想,在两汉的广泛影响,大大束缚了文人们的创作等等。而从汉赋作品本身看,它的体制形式与内容,也导致了赋在汉代的发达(尤其汉大赋):汉赋作品大多并不妨碍封建帝王贵族在物质享受方面穷奢极欲的追求,有些甚至还给他们以诗意的美感,满足他们的感官刺激;它不仅不对荒淫奢侈予以谴责,相反在某种程度上还美化了帝王贵族,所谓“仁爱之心”、“与民同乐”,对帝王贵族虚荣心是一种满足,而同时又点缀了帝国王朝的歌舞升平,这怎能不使读赋的统治者欢欣悦目而益发宠爱赋作者呢?于是对赋作者升官加爵、晋阶厚禄,自是顺理成章之事,于是一时间效尤者,也就如蜂般涌现,整个文坛崇尚赋便蔚成风气了。


汉赋兴盛的原因既如上述,但综观汉代全部赋作,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划一,其中不乏颇具历史价值与认识价值者。例如,占相当数量的描写汉帝国繁荣声威的赋作,虽内容不外乎都市繁华、宫殿壮丽、帝王声色犬马,但透过表面文字的描写,我们从侧面似可窥见汉代社会上升阶段国力强盛的面貌——国土辽阔、城市繁荣、物产丰盛、农业发达等,从认识价值上说,它一定程度上比一般史书的记载显得更真实、全面、生动些;即便是直接描述帝王淫佚生活的作品,讽谏作用虽然谈不上,但客观上无疑还是勾画了帝王贵族的真实面目,有助于后人藉此得以获得感性的认识,它比一般史书的记载毫无疑问更真实些。至于一些直接反映社会动乱、人民受难的作品,如班彪《北征赋》、贾谊《旱云赋》、蔡邕《述行赋》、司马迁《悲士不遇赋》等,一些记叙汉代科技、文化、艺术状况的作品,如王逸《机妇赋》、傅毅《舞赋》、张衡《观舞赋》、王延寿《鲁灵光殿赋》等,一些描写汉代都市规模、建置、宫殿建筑艺术的作品,如班固《两都赋》、张衡《二京赋》等,则都应该说是具有相当社会历史价值和认识价值的,它们对后人认识与研究汉代社会的政治、历史、文化、风俗、地理、艺术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尽管汉赋的思想内容有上述一些价值,但它的过于追求词藻、堆砌铺陈、多奇字僻字,无疑给后人阅读增加了困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赋本身所要求。司马相如认为,赋应“合纂组以成文,列锦绣而为质,一经一纬,一宫一商”,其构思要符合“心迹”,其内容要“苞括宇宙,总揽人物”(《西京杂记》),这就使赋的文辞胜于文理,以至“繁华损枝,膏腴害骨”(《文心雕龙·诠赋》)了。其二,当时的赋作大都写给帝王贵族看,内容虽含讽谕,毕竟不能直抒胸臆,于是,适合帝王贵族口味的,只能是铺叙、夸张、大肆渲染了。其三,赋因长于铺陈,自不免失之繁琐、累赘、堆砌。其四,赋家中有不少文字学家,他们有时喜好故弄玄虚、炫耀才华,这就使得所作赋中奇僻字大量涌现,令人难以卒读。

赋的上述缺点确是客观事实,但我们却不能因此否定它的艺术价值,从而贬低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与影响。汉赋的艺术价值,至少可包含以下几点。一、汉代除大赋外,尚有不少抒情小赋,如贾谊《吊屈原赋》,司马迁《悲士不遇赋》,王褒《洞箫赋》,班彪《北征赋》,张衡《归田赋》、《思玄赋》,蔡邕《述行赋》等,这些赋大多感情真挚,文字易读,有的借物寄情,讽喻现实,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二、即便一些大赋,虽极力铺陈,但它们的文辞与音节客观上能在读者视听上造成快感、愉悦感(作者主观上追求一种有节奏的语辞美),同时其铺张手法充分显露了事物的繁丽色彩与雄伟气势,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人的想象力,倘非如此,至少难以激起帝王贵族们的阅读兴趣。三、汉赋虽说是“劝百讽一”,毕竟还是运用了讽喻手法,这种手法的运用,往往比较谦恭、柔顺,便于统治者接受。这在艺术上就显得含蓄、委婉、曲折,尤其那些启发性讽喻(如枚乘《七发》)、对比性讽喻(如司马相如《子虚》、《上林》)、解嘲性讽喻(如东方朔《答客难》、扬雄《解嘲》),丰富了赋的表现手法,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四、汉赋作品由于注重铺陈事物,因而大多描写细致、具体,语言上注意锻字炼句,这一特点,启发了建安以后的不少诗人,他们从汉赋的描写中得到借鉴,有的明显化用了汉赋的句式、语汇而注入新的内容。五、汉赋铺叙的描写手法,造成了被描述对象的集中化与突出化,这给后代诗文叙述事件、刻画人物、运用铺叙、夸张手法创造了先例。六、汉赋尽管艺术形式与结构上显得呆板、滞重、粗拙,但它能在读者面前展示一幅幅繁荣、兴盛、充满活力的图像,使读者在这宏大、沉雄画面前心胸为之开拓,耳目为之一新,造成了汉代文学独特的气象与风格,而后世文学则往往难以企及(在描述领域、范围、对象的广度上)。

赋发展到魏晋时期,开始出现一种新的趋势:篇幅减小,题材扩大,抒情成分增多。这种趋势,虽然汉时实际已经萌发,并出现了一些抒情小赋,但其在整个文坛尚未形成风气,且数量也不多,故而主宰文坛的仍是大赋;而到魏晋时,由于赋在风格特征上逐步趋向于诗歌化,因而在赋史上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


赋到魏晋,为何篇幅会趋于减小呢?原因在于魏晋文人创制赋的动机与前不同了。建安以后的文人作赋,大多旨在抒情,而不注重献赋媚上,这使赋成了抒情的工具,其内容不再偏于描述京都、宫馆之类了。当然,这一时期还有像潘岳《西征赋》、左思《三都赋》那样的大赋,但在整个文坛上,它们已属晨星寥若,成不了气候了。另外,这一时期的赋,多半产生于宴席、聚会场合,文人常常即席命题作赋,因而客观上限制了篇幅不可能长。在篇幅减小的同时,赋的题材内容也发生了变化,登临、凭吊、悼亡、伤别、游仙、招隐等内容均出现在了作品中,它们不限于咏物,抒情、叙事、咏物并现,且抒情味增浓,文字趋向清丽,逐步摆脱了汉大赋大段铺陈、堆砌辞藻的陋弊,作品中反映现实、表现人生、追求理想、描画田园山水的内容显然占了主要地位。这一阶段的赋,以曹植、王粲、潘岳、陆机等人所作的文学价值较高:如曹植《洛神赋》,承法宋玉《神女赋》,而情节结构、人物形象更为完美、细腻,更富感染力;王粲《登楼赋》,抒怀乡恋土之情,感情充沛、深撼人心;潘岳《秋兴赋》、《闲居赋》,语言明净,辞藻绚丽,情韵富美;陆机《文赋》,比喻贴切,语言工丽,论述深入,是一篇精美的文艺理论佳作。另外,像张衡的《鹦鹉赋》,向秀的《思旧赋》,陶渊明的《感士不遇赋》、《闲情赋》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佳作,它们大多感情真挚,清雅动人,展现了魏晋小赋的清新风貌。

赋在魏晋时期之所以会形成新的阶段,展现新的风貌,除了社会历史条件与汉代不同外,主要由于赋的作家继承恢复了楚骚的抒情传统,积极地接受了乐府民歌的影响,吸取了建安诗歌的比兴手法,使赋这一文学形式充分发挥了它的特长,避免或减弱了它本身的弊病,体现出了以文寓情、借文寄情的文学特性,从而提高了文学鉴赏性与审美性。

南北朝时期,赋走上了骈丽阶段,追求形式技巧,讲究韵律音节。这一阶段,虽然赋的语言技巧明显有所提高,出现了一些雕琢新奇、修辞雅致、音律和谐的作品,但总的水准降低了,内容单薄,文学价值削弱,“左陆以下,渐趋整炼;齐梁而降,益事妍华,古赋一变而为骈赋”。可以说,赋由汉代的大赋、魏晋的小赋,到此时,开始了骈赋阶段。从总体上说,这一阶段,艺术形式的追求大大强于思想内容,文辞的骈偶化,成了一种时尚,与文坛上崇尚骈丽的风气紧相呼应。不过,感情蕴藉、形象生动的作品也有,如鲍照的《芜城赋》,气势变化多端,文辞繁丽形象,颇具感染力;谢惠连、谢庄的《月赋》,江淹的《恨赋》、《别赋》,或清美鲜丽,或感慨深重,均很能感人;庾信的《枯树赋》、《小园赋》、《哀江南赋》,伤怀故国,悲感身世,显出意绪苍凉、辞气雄健的特色,它们均为赋史上值得一提的佳构。

赋从开始产生、发展,到南北朝,已走过了大赋—小赋—骈赋的历程,从一种文学形式来说,它已走向了衰落。到唐宋以后,虽则还存在律赋(及流行于民间的俗赋)与文赋两种形式、两个历史阶段,但从赋的本质特性言,这已经是它的衰亡期了,章炳麟《国故论衡·辨诗篇》说:“赋之亡盖先于诗,继隋而后,李白赋《白堂》,杜甫赋《三大体》,诚欲为扬雄台隶,犹几弗及,世无作者,二宋亦足以殿,自是赋遂泯绝。”从唐宋时代文人所作律赋看,基本上一味讲究音韵、对偶,很少顾及情韵与内容,有的还限题与限韵,几乎与后世八股文无甚差异,谈不上什么文学价值。而文赋,从文学价值看,不少作品在文学史上很有地位与影响,如杜牧《阿房宫赋》、欧阳修《秋声赋》、苏轼《赤壁赋》等,但仔细辨之,它们已基本上接近散文,丧失了作为赋文体的基本特征,只是标以“赋”题而已,故而其价值与声誉似乎不能全记在赋的账上了。

以上我们对赋这一我国文学史上独特的文学形式作了简括而又综合性的论述,我们的宗旨与认识是:既不因它在文学史上曾遭讥贬而对它有所忽视,也不因其曾在某一历史阶段特别兴盛而予以不恰当的拔高;文学史上的任何一种文学形式,唯有从历史角度出发,作实事求是的考察分析,才能得出较为客观公允的结论。我们对赋的看法与认识,即是基于这个准则来加以历史地辨析、研究与判断的。


【作者简介】徐志啸,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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