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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霞道人通神论体用

 宇宙在吾手 2017-06-26
秘授滴天髓阐微卷二通神论
体 用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为用。日主旺,则提纲之食神财富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强神者,亦皆为我用。提纳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食伤财官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为体,暗香为用者,必四柱必元可用,方取暗冲暗合之神,有以四柱为体,化神为用,四柱有合神,即以四柱为体,而以化合之神可用者为用。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有以喜神为体,辅喜神之神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须八格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咸一个体段。若是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者,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有以日主为用,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财,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及太发露浮泛者,虽美亦过度矣。有用立而体行者,有体立而用行者,正体用之理也。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且又行助体之运则不妙。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则各立。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不可一端定也。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了。于此取紧要为用神,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的非妙造,须抑扬其重轻,毋使有余不足。
任氏曰: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如无形象气局,即以日主为体;用者用神也,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又不详细载明,仍属模糊了局,可知除体用之外,不能别求用神。玩本文末句云,“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显见体用之用,即用神无疑矣。旺则抑之,弱则扶之,虽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惟在审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旺则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则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此命理之真机,五行颠倒之妙用也。盖旺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则宜从其强而扶之;弱极者扶之,扶之徒劳而无功,则宜从其弱而抑之。是不可以一端论也。
如日主旺,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皆可为用; 日主衰,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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