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孕10~14周 主要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并排除无脑儿等早期即可出现的大畸形。
第二:孕18~24周 进行一次详细、系统的超声检测,排除胎儿大部分畸形,因此也称作“大排畸”B超。 脊柱: 颈、胸、腰骶骨各部位连续观察脊柱的连续性(有无脊柱裂)及弯曲度(有无脊柱侧弯)。 头颅: 颅骨光环是否完整,双顶径及头围大小; 脑中线是否居中,两侧丘脑对称与否; 双侧脑室宽度(排除脑积水); 小脑半球形态及大小,后颅窝宽度。 面部: 鼻骨是否可见,上唇线是否连续(排除唇裂)。 心脏: 是否可见四腔,左右房室大小比例是否匀称; 左右心室流出道是否可见并交叉; 心脏横径占胸腔横径的比例(正常者0.45~0.52)。 以上内容的筛查可排除60%左右的心脏病,但对于复杂型心脏病或微小的心脏疾病无法完全检出。如有疑似异常,需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 腹部: 测量腹围大小,腹壁有无裂隙(有无脏器外露),脐带插入部是否正常(有无脐膨出),胃泡是否可见,有无膈疝,双侧肾脏是否可见,双侧肾盂有无增宽,膀胱是否可见。 四肢: 肱骨及股骨长度,双侧前臂尺桡骨是否均可见,双侧小腿胫腓骨是否均可见; 双手双足是否均可见(不包括手指、脚趾的个数),双足有无内(外)翻。 胎儿附属物: 脐血管数目(排除单脐动脉),有无脐带绕颈(包括圈数); 胎盘附着部位、厚度及成熟度,胎盘位置低下者需报告胎盘下缘与宫颈内口的关系; 羊水池深度。 来源:江苏人医生殖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