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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重读第七十四章怕死与不怕死

 感通天下 2017-07-05
           上一章讲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勇于敢的人常常招致杀身之祸,勇于不敢的人常常能活得滋润。其实人生在世,勇于敢和勇于不敢都是生本能的体现。老子进一步结合春秋乱世的事实,发现统治阶层将老百姓逼迫到生不如死的地步,于是这些人进入了不怕死的境界。也就是老子在这一章一开始就讲的,民不畏死的状态。
       老子认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民不畏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慈而引发的勇了,引发的大义凛然,这些人为了国家民族的最高利益,能够面对死亡,从容就义。这种人是大写的人,在战争中,在灾难危机中,有大担当大贡献,是民族英雄,流芳百世。另一种情况就是被环境被统治阶级压迫得没有活路了,也就不怕死了。面对不怕死的人,他会拼命报复他人和社会,无论社会的天网法网多么牢固,他也不怕,他一定会拼个鱼死网破。这正是自秦朝以来历代农民起义的原因。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织造的法网还能够完好无损吗?
       老子认为,无论是天网法网,从根本上都应该是利生的,都应该能够使老百姓觉得活着比死了好,有希望有奔头,人们才不愿意故意去触天网触法网,就如同一个知道电网厉害的人,想生存,绝对不会有意识去触高压电送死。如果他实在活不下去了,觉得活着太痛苦,也就不怕触电喝农药从大桥上跳下去了。也就不怕触碰天网法网了,大不了也是一死。如果统治阶级都将老百姓变成这种不怕死的心理状态,这个社会就要发生大事情了。
      如何才能够让老百姓怕死呢?老子认为很简单。让老百姓能够活下去,那怕苦一点,总有能够好一点的希望。让老百姓居有其屋,耕有其地,能够组成家庭,生儿育女。
      老子认为,只有这样,法律的威胁作用才能够充分发挥,老百姓才不会故意触犯法网,社会才能够有正常的秩序,人人为生生不息而奋斗。
      老子讲,若使民常畏死,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如果民众都向往美好生活,害怕死亡,那些挺而走险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人,那些投机取巧图财害命的人,统治阶级才可以逮捕法办,严重的还会砍掉头,谁还敢犯法。否则全社会都是不怕死的民众,那法就不治众了,那社会的天网法网也就不起作用了,社会就进入了农民起义战争的状态了。就非打烂旧的一套,建立新的社会和法网了。这样,社会为之付出的生命代价就很大很大了。
       老子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态出发,发现不但农业和手工业有分工,手工业和商业有分工,当权者也开始有了分工,这实际上是社会的大进步。国家制定了法律,还有专门执行法律的机构和人,也就是常有司杀者杀,这样就不容易冤枉好人和纵容坏人,无端引发激化社会矛盾。
       老子讲,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大匠抡起斧头,能够公正准确熟练下手而不伤手指,专门训练有素的法官掌握惩罚犯罪,就会极大的减少冤假错案,就能够减少长官个人意志办错事。老子这一想法,是当时社会中出现了专门法官的事实反映,说明我们中国很早就进入了重视法制的社会。
       春秋时期,是社会随着铁器的生产进入转型的时期,是个激烈变化的历史关头,老子在这一时期所写的道德经,是那个社会变革黄金时代的产物。
       社会越发达,各行各业的分工越细,各行各业的联系也越紧密,专门化的人才和能够把握全局的人才都越可贵。个人的哲学水平生活常识和专门技能也越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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