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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重读第七十五章饥饿、难治和轻死

 感通天下 2017-07-05
          上一章实际是中国早期的法制理论,统治一个国家,必须有专门的司法机构和人员,如大匠斫一样公正准确司法,才不会有过宽过严的问题,也不会有冤假错案,更不会引发社会矛盾激化。这一章继续谈一个国家如何从根本上维持长治久安的问题。
      第一,民之饥。民以食为天,这是天大的事情,民不可一日无食。偏偏历史上总有那种饿死大量人口的时期。追其原因,公平的说,既有天灾也有人祸,而且往往是天灾引起人祸,才雪上加霜,使问题扩大化严重化,引发争食的战争,引发朝代更替。如果说秦朝灭亡的导火线是法制严苛,是上一章提到的原因。那么明朝的灭亡可以说民之饥是导火线。
      老子讲,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如果单纯是丰年和欠年的交替,以丰补欠是容易渡过饥荒年的。恰恰是丰年来了,全天下的人都开始大量浪费消耗粮食,丢下农田干其他事情的人就多了,特别是社会行政组织,统治阶级会来个百废俱兴,会从事战争,会动摇农业这个根本,紧接着又会遇到欠年,税收不但不减少,还必须加倍征收,弱势的农民只好饿着肚子交税,寻找树叶野菜之类忍饥挨饿,实在没办法活命了,只得为活命而借贷,借不到了只得抢,抢到的活命,抢不到的认命去死。不要说古代,就是现代,五六年到五八年农业大丰收,国家建设也大发展,六零年欠收,一下子问题就来了,只好大量下放非农人员,只好经受一个从国家主席到全民饿肚子的时期,只好重新认识大办农业的必要性紧迫性严重性。要不是定量供应制度,要不是共产党消灭了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的现象就会大量发生。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了,人们以为永远再也不会有民之饥的问题了,其实不然,不种地特别是不种粮不种小麦的地方太多了,如果遇到天年,肯定会重新出现大问题也就是大量饿死人和引发社会动乱的问题。现在非洲有这种问题,亚洲也会有这种问题,中国也会有。不过会小一些。就局部而言,也不会很小。
     第二,民之能治。老百姓需要通过劳动谋生,最不愿意违法闹事。老子认为民之能治以其上之有为。其上也就是统治阶级,太强势,太想大有作为,所以才扰乱了社会生产正常发展趋势,扰乱了社会人口正常发展趋势。如果这些人能够将自己的奢侈想法和作法限制一些,不兴风作浪,不严重打破社会平衡机制,老百姓最能够自觉守法。也最乐意交税当兵尽义务。问题是统治阶级将社会搞乱了,自然难治理了。现在讲科学系统发展观,也是这种理论的延伸。
    第三,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老百姓轻死不怕死,敢于拼命造反,都是统治阶级逼迫的结果,都是因为统治阶级太厚生太奢侈浪费造成的社会不公引发的结果。统治阶级本来处于社会优势地位,再任性使权使钱纵欲,不顾老百姓死活,老百姓必然会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在贫贱富贵差别过大的情况下,来一个拼死抗争,捍卫生存权。目前中东乱局因素很多很复杂,许多人不惜一死来报复社会,实行恐怖袭击,都与当地的社会制度不公有关,与争夺生存权有关。
      由饥饿这个根本问题,引发社会动乱、百姓难治这个问题,由百姓难治激化社会矛盾,进入拼命拼死争夺的战争状态。这是一系列链式反应。真到了这种地步,也只有强有力的战争来一个改朝换代,才能够解决问题。
     老子之所以是哲人,就是心中有这个链式反应因果关系。念念不忘,并不断警告统治者。真正到了那一步,也就只好死里逃生甚至去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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