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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腾龙在天不在地 2017-07-07

按照省环保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力量,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
    甘肃省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0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涵养林及野生动植物,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总面积363.2万亩,其中:核心区106.1万亩,缓冲区71.1万亩,实验区186万亩。为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兰青高速公路的顺利实施和更加合理的区划保护区功能区,2009年2月经省政府甘政函〔2009〕15号文件批准对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变,各功能区面积变更为:核心区97.7万亩,缓冲区70.3万亩,实验区195.2公顷。在平时管理与保护措施上做到了四加强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每年都安排由市环保局牵头,联合市林业局、国土局、农牧局、住建局、旅游局成立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最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深入子午岭林区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

(二)加强制度管理。结合省厅安排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全市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及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并督促正宁、宁县、华池、合水县对本辖区保护区开展检查及资料填报等工作,按期上报自查情况、季度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全年工作总结。

(三)加强执法检查。市、县两级环保局与林业部门、林业总场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管理机构自查、县级环保部门检查、市级环保部门督查等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区检查工作,对华池县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香紫苏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关闭,拆除了所有设施设备,对其他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爱鸟周等节日开展活动,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组织清理整顿出以下几方面:

一是正宁林业总场2014年批建的中湾林场公共租赁用房建设项目占用国有苗圃地0.9847公顷, 2015年批建的正宁县皮丰店至西坡林场等两条林区专用防火道路改建项目占用(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地9.8687公顷(其中:刘家店林场有林地2.6310公顷、灌木林地1.5640公顷,西坡林场有林地0.5920公顷、灌木林地0.2066公顷、宜林地0.0216公顷、苗圃地0.0300公顷),以上项目都是经甘肃省林业厅批准后实施的。

二是湘乐林业总场维修桂花塬林场原岳木川管护站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1.00公顷(8林斑2小斑0.33公顷;9林斑1小斑0.23公顷,2小斑0.25公顷;10林斑1小斑0.19公顷),该项目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在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维修防火道路的行政许可决定》甘林护许准〔2015〕139号,以上建设项目均未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林地。

三是桂花塬林场生活垃圾和食堂污水收集处理不规范;华池县境内现有井场、注水井、采气井等分布,未按要求关停封堵涉油设施

四是华池县大凤川林场、东华池林场、合水县夏家沟森林公园、正宁县调令关森林公园等区域内有开发的旅游项目分布

五是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价值、重要性及资源合理开发的认识普遍缺乏,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或不了解,功能区的界线不清。

三、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督查机构。我们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由环保、国土、林业牵头的三个督导组,全面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调度、检查和指导,对各林场进行了全过程、拉网式督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联合林业、国土、农牧、住建、旅游等部门向四个林场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在时间安排上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自查阶段、整顿阶段、总结验收阶段,确保了整个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严格职责,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职责。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原则上按照管理机构所在地纳入各林业总场检查范围。采取总场监管、各林场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林业局监督各林业总场工作开展情况,林业总场负责组织各林场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环保大检查任务的落实;各林场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根据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对区内建设项目、土地承包、旅游开发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严格要求。市县环保、林业、国土、旅游等部门对涉及子午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一律进行了取缔;对涉及2014年12月31日前无环评手续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2015年之后的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监管,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新的违法行为。三是突出整改。对林场总场生活垃圾、职工食堂生活污水要求林场配备专门拉运车,及时拉运最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在华池县大凤川林场、东华池林场、合水县夏家沟森林公园、正宁县调令关森林公园等区域内已经开发的旅游项目,采取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对相关违规建筑按照时限要求坚决进行了拆除,做到了自然保护区内无区域资源破坏、垃圾污染、噪音污染、宾馆餐饮垃圾污染等情况。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涉油设施进行详细清查,按照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于2016年10月底前制定涉油设施退出计划,按计划关停相关涉油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要求,坚决把我市的保护区管得住、管得好、建设好,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正确认识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和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检查重点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省上督查组抽查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执行。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环境安全。对在华池县大凤川林场、东华池林场、合水县夏家沟森林公园、正宁县调令关森林公园等区域内已经开发的旅游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境保护。一是不再扩大开发规模。二是加强对旅游项目周边的绿化工作和环境保护。三是尽快全部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对相关违规建筑按照时限要求坚决进行拆除。

(三)强化宣传,全面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同时通过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审报审批程序,促进管理机构依法行政,为今后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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