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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第一章

 留贤书馆 2017-07-13

第一章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云:道可道。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道可道”,在给我们说:“道”是可道的,而且“道”本然地存在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主观的神或人来左右。这也就是说,人类认识主体要从宇宙物质世界与宇宙精神世界两个方面进行相统一的认识,才能把握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也就是认识、把握“道法自然的行为规律”之真理。而且是,人类认识主体所认识的自然科学规律、社会科学规律、思维科学规律,都要遵从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

如:居里夫人发现了“道”本然地就存在放射性元素及放射性元素的行为;又如,牛顿发现了“道”本然地存在F=ma,即力、质量、加速度三者的关系,所以牛顿第二定律不是牛顿发明的而是发现的。也就是说,无论人类存在不存在,客观的“道”本然地就存在放射性元素,以及力、质量、加速度及关系。

所以说,认识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过程中,需要“形而下”与“形而上”互为共制相通的认识观,以及辩证思维与思辨。

老子云:非常道。

“常”曰“复命”;而“常道”:是指道之德行之道。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非常道”,在给我们说:道是可道的,但是,人们往往主观或通过人格化的“神”来解释“道”,以及主观认为的、符合自己合意目标的行为准则之道,这就是老子所说的“非常道”的意思。

如:某国把自己取代英国,打败德、日、苏,都视作其“普世价值观”的胜利,而且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天定的命运”。然而,他们主观认为的“普世原则” 不是最高的“道之德之和” 的行为原则。道之德的行为原则,才是人类共同的普世原则及价值观的共识。那么,人道中某些国家背离了普世原则,狭义的民主制度就会变成零和博弈为己的一部分利益集团操纵的暴政,进而这一利益集团自认为的“普世原则”,那一定不是道的行为原则,一定不是“自然的目的及价值取向”,一定是“非常道”。

老子云:名可名。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名可名”,在给我们说:要想认识“道”,是有认识方法的。“名可名”,前“名”的含义是:想认识、想明白;“可名”含义是:有认识方法、有明白方法。这就是说,老子针对前句中的“道可道”告诉人们,要想认识“道”是有认识上的方法。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名可名”。

老子云:非常名。

老子就用了三个字“非常名”,在给我们说:人们不要仅仅采用“形而下”的方法论,在现象界仅凭感性来认识、解释“道”,解释“道”的行为规律,那是不完整的“认识论”,是无法名“道”的行为规律。

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正因为无法解释“上帝”,无法解释“自然的目的”或“事物的最高原因”,使得他的哲学问题始终无法解释“人类的目的”。他的“道德律”最终还是要回到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两个“悬设”(上帝之性的行为与人之性的行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始终无法解释)。进而,使得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说“给信仰留下地盘”。德国哲学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根据和条件。他认为人的知识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层级(其中,理性又分消极的辩证论和积极的方法论)的认识活动,即将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之“有”的杂多,通过人的感性→大脑的图景规则思辨→理性分析获得知性范畴的“多”,作为“有”的思维与思辨。

那么,西方哲学本身的知性先天原理只是对“现象”有效,对超越现象的“上帝”之“本体”则无效,它严格地划分可知的“现象”和可思而不可知的“本体”的界限,这就决定了西方哲学注重知识的立场。这也使得西方哲学的知识立场的思维方式无法直接针对“上帝”这一超越现象的“本体”的对象进行反思。

老子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一句话,是紧跟前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话,进一步说,如何去“名”或解释“道”。

老子称谓的“无”、“有”,是一对高度抽象概念的单词,而且是在表达最为普遍性的哲学命题。“无”,是表达事物或现象的“气”、“始”、“势”、“德”、“无体”、“形而上”,以及“精神世界”;“有”,是表达事物或现象的“精”、“母”、“有体”、“形而下”,以及“物质世界”。所以,老子称谓的“无”、“有”不是科学范畴的“有”是存在,“无”是不存在或“0”没有这种科学概念。老子生存的年代人类还没有产生科学。

针对认识论而言,老子称谓的“无”,就是“形而上”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的“知性范畴”的“多”→“自然共性图景”→“悟性”本体的“一”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而“有”就是“形而下”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杂多的“感性”→“事物图景”→“知性范畴”的“多”进行辩证思维与思辨。

所以,老子在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要“无”,只有“形而上”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天地之始之气之势,才能知道天地之德之精神。同时,老子在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要“有”,只有“形而下”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万物之母之精之阴阳,才能知道万物之体之现象。

《老子》的第一章中“无”与“有”,有其如下蕴意:

一是,针对认识论而言:“无”与“有”,就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认识观之关系。也就是,“形而下”是“形而上”的本体,“形而上”依存在“形而下”之中相统一的认识观。

二是,针对道之本体而言:“无”,就是道中的“气、始、无体,及精神世界”;“有”,就是道中的“精、母、有体,及物质世界”。而且,“无”与“有”的关系,在“道之本”生化“道之体”的活动中,“有”是“无”的本体,“无”依存在“有”之中而共同存在。

在哲学意义上,古哲人老子只用了三个字,“道”、“无”、“有”,就表达出宇宙之本与宇宙之体的关系,以及如何去探寻、解释宇宙本体的认识观及方法论。

老子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正是,老子采用最为精彩、最为智慧的语言之一,在表达 “无”与“有”之间的关系。

中国古哲人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告诫人类,宇宙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本体,宇宙精神世界依存在物质世界之中而共同的存在。(不是后人大谈的是“先有物质,还是先有精神”;“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些狭义的伪命题)

老子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句话,是老子通过“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告诉我们如何进一步去认识“道”,或解释宇宙本体。

老子说,要常“无”;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超越现象的认识过程中,要有“形而上”的认识观。而且,是在知性已获得理性的范畴知识上进行“形而上”的思维与思辨,并理性的“损之又损”地梳理所获得的范畴知识,从中获取最为普遍性的抽象概念,形成抽象到超越现象的概念运动,去领悟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行为精神之奥妙。

老子说,要常“有”;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现象界的思维过程中,要在“形而下”的认识中,通过感性到知性范畴的思维与思辨,以理性的分析并获得范畴之多的知识是“益”,从而去把握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物之现象。

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之有”是“形而上之无”的本体;“形而上之无”依存在“形而下之有”之中。

也就是说:“形而下”是“形而上”产生的基础,那么“形而下”就是“母”;即所谓“形而上”依存于“形而下”,并产生于“形而下”,没有“形而下”则不能产生“形而上”,“形而上”的产生有赖于“形而下”,故“形而下”的“亏”,则“形而上”就“弱”。

“形而上”是“形而下”认识升华的功能态,又是推动“形而下”发展的动力源泉,那么“形而上”就是“始”;即所谓“形而下”依存于“形而上”,又产生于“形而上”。

这就是,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与“形而上”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所以说,在认识论中“形而下”与“形而上”之间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没有谁正确谁不正确的问题,没有谁唯心谁唯物的截然分离。

老子云: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在进一步告诉我们,要常“无”、要常“有”,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这就是“此两者”。并且说,“形而上”的认识观,与“形而下”的认识观,虽然这两种认识观的名称及认识方法不同,但同等的重要。而且,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这就是“同出而异名”。并且,老子还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通过“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同谓之“玄”。所以,老子称谓的“玄”或“玄学”,不是后人主观认为的“绝学”、“弃智”、“静观”、“玄览”、“玄同”、“玄思”等,说不清、道不明而非理性的神秘化之“玄”。

老子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是在说:我们在现象界的世界里,无论学习哪门学问,此“玄”就是玄之又玄的“玄学”,它是众妙的各门类科学之门的学问,即当下的“智慧之学”或“哲学”。

《老子》第一章,老子在告诉我们,要领悟“形而上”之妙处,要体察“形而下”之现象。而且,要能认识、把握“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认识方法,这就是,你在看世界,解释世界的认识之门。

那么,我形象地说,这就是你的心灵和老子的心灵之间的“玄”,形成“玄之又玄”的心灵智慧的思想共振的和玄之玄,使得你更好地在各领域的学习与实践中,不要在“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走极端。

中国古哲人辩证法大师开山鼻祖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老子》第一章,就用了5句话,并且每一句含义是前后相互贯通的,这也充分地展现出老子思想与智慧。老子不需要长篇大论,不需要著作等身,而且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足以反映出老子针对认识论就有真知与灼见。

(《老子的智慧之学》.P47页.南京出版社.2015)

中国古哲人老子(Lao zi约公元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中国哲学的奠基人。

古哲人老子的“道生—道德—道相—道势”宇宙论框架的理论学说,代表着中国最高的形而上学,也代表着中国哲学思想的基本精神。

古哲人老子建构“道”的学说,就是在探寻、解释宇宙世界的本原问题。而且,迄今为止是中国古哲人老子率先提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皆从道中产生,最后又复归于“道”;并且,老子解释了是“谁”创造了宇宙世界,解释了宇宙世界的“第一推动者”的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以及解释了宇宙万物都遵循服从于“自然的目的”之德之行;即“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道”在生化万物的活动中始终遵从自然的目的,亦即“道法自然”。

所以说,古哲人老子建构“道”的学说,代表着中国古哲人主体从“有神”的思维向“无神”的哲学思维跃迁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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