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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疗核心制度,防医疗纠纷(一)

 fjgsd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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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  

整理:武陵渔人

 

制度《辞海》 ①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中、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经济制度;剥削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如:工作制度。

每一个医务工作人员不仅要遵守医院一般性规章制度,还应时时按照有关的“医疗行为准则”进行工作,这就是“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病人移交给接班医师,把病人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或者处理完病人所有诊疗活动后方可下班。

4、对急、危、重病人,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急重症病人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在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上级医师亲自查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并对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出妥善安排。

5、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病人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首诊科室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案例:


   患儿,女,1岁零7个月,因橘子瓣噎食致呼吸停止约8分钟被其家人急抱入医院内科门诊就医,值班医生见其是婴幼儿,要求家属立即到儿科门诊就诊。儿科值班医生见其是喉部异物又告知家属到耳鼻喉科门诊就诊。家属来到耳鼻喉科门诊被告知医生去手术室做手术没在。家属又返回儿科门诊,年轻的值班医生见患儿面色苍白,呼之不应,病情危重,告知家属立即去上级医院救治。家属带着患儿到达上级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指责医院延误患儿的救治,要求赔偿。经医学会专家鉴定,判医院赔偿患儿4万元人民币。


事件反思


  医院多名门诊医师无视患儿生命安全及首诊负责制的规定,推诿病人,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众所周知:噎食是猝死的常见原因之一。一般人的最佳黄金抢救时间为4~6 分钟。该病例患儿在就诊时已经错过了宝贵的黄金抢救时机。可以说患儿就诊时即便医院积极救治,患儿生还的希望也很渺茫。但多位门诊值班医生没有一人检视该患儿,却让家属抱着患儿从内科儿科耳鼻喉科,再回到儿科,更没有一名医生为患儿进行下检查和救治,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诿,直至将患儿推出医院。无视首诊负责制的内容规定,未将病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才导致患儿家属拿到了赔偿。医学会专家鉴定也是考虑患儿的死亡并不是医院直接造成,只是在救治患儿的过程中,院方值班医生违规处置,才判罚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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