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学术观点】赵周宽:“格物”说的大传统探源

 天和图书馆21tc 2017-07-15

        本乎《大学》的“格物致知”,经宋儒阐发,成为关乎儒家思想命门的结穴。对“格物”的不同理解,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导引后世儒学流向的引渠,这从宋儒“尊德性”与“道问学”的修身成圣进路之歧见中即可看出。格物之说的歧解,依明末刘宗周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之多。刘氏之后,迄于今日,新见歧解更是层出不穷。从格物说在儒学思想史中的“分水闸”地位和歧解的不断涌现来看,深入探究“格物”本源,或许是回溯儒学本源(“原”儒)的一条必经之路。


1
传统哲学的“格物”歧见与读解困境


思想史上,对“格物致知”的不同解读,聚焦于“格物”;而围绕“格物”的歧解,更聚焦于“格”。(为分析方便,这里先借用现象学的方法,把“物”用括弧括起来,暂不追究“物”所指为何。)在动宾结构“格物”中,动词“格”由“古之欲明明德者”发出,朝向“物”。儒者解“格”字,表现出“主动趋向”与“被动推脱”的不同的态度。训“格”为“来”(郑玄、李翱、孔颖达)、“穷”[1]、“即”[2],表明了对于“物”的积极趋向;训“格”为“捍”[3]、“去(去除)”[4]、“搏斗”[5](颜元)则表明了对“物”的拒斥。

儒者面对“物”的两种不同态度,还不能直接视作是理学“即物穷理”与心学“致吾心之良知”[6]的对立,心学之祖陆象山同样主张以“至”训“格”[7]。“格物”对于理学和心学,都有“由用以达体”的过程,都认为“物”中有超越自然科学的“物”上之“理”。他们都不否认以“格物”为入手处。区别在于:理学穷物致知,是以穷“物”之“理”为“致知”的必要步骤[8];心学不否认从“格物”入手的必要性,但目标则指向虚灵不昧的“本心”之立。[9]理学致力于对渐修过程的严格执守,心学则瞩目于“本心”的永不自失。从心学、理学间的这一“程序性”区别来看,“格者”面向“物”的不同态度,显示出微妙而精微的“心”、“理”学不同倾向。若倾向心体之本,则外物虽有所补,但未及究竟,因而可以采取“去”、“捍”和“搏斗”的姿态以拒斥之;若以“物”为必须门径,则“即”之、“穷”之、“尽”之是必不可少的明德程序。

执守心体,“去”物、“捍”物,似乎受到道家“虚心”思想的影响。[10]因此,以心体之灵明发用“由内及外”,从格物致知、正心诚意而达修齐治平的成圣思路,或有“反智识主义”的嫌疑[11]。但如果立足原儒之“性”、“仁”本位,反观理学严格的“格致”程序,后者会不会又有“知识主义”之弊?[12]甚至“别子为宗”呢?[13]

不同姿态“格”的深层分野和辩难,可通过对“物”、“知”关系的歧解进行分析。朱熹认为古本《大学》“有错”“有漏”,因做《补大学格物传》,他对于“格物”、“致知”的二元论和阶段论,堪称理学格物观的典型。《传》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此谓格物,此为知之至也。[14]

朱子补传,立足“物”与“知”的二元立场。但“人心之灵”和“天下之物”的对立性预设,殊为心学所斥;因而贯通二者的工作,于心体而言,便显得画蛇添足了,这正是牟宗三指斥朱子“别子为宗”的原因所在。与朱子二元设定不同的是,陆九渊虽也以“格物”为“入手处”,但“格物”的前提则是“万物皆备于我。”因而,“格物”并非外在、先在于“致知”,“格物”即“格心”,“格心”即“致知”。以象山之见:


        良知 [即本心] 之端,形于爱敬,扩而充之,圣哲之所以为圣哲也。……所谓格物致知者,格此物,致此知也,故能明明德于天下。《易》之穷理,穷此理也,故能尽心至命。《孟子》之尽心,尽此心也,故能知性知天。[15]

这里没有心物的外在对立,而是心涵摄万物,物无非心中之物。(心摄万物以及由之而来的修身“易简”工夫,虽有儒学渊源[16],但考虑到佛教思想在唐宋以后与中国固有思想的深度融合,则象山心学与佛教真如心的深层呼应,值得注意。[17])象山心学开启的“格心”任务,使得“格物”工夫转向了“心”。不仅外物是“物”,人心、人身也是“物”,乃至于天地间无一不是可“格”之物。叶适因言,“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18]朱子“物中穷理”的格致任务,被心学转换为于心中、身中体贴性理;而由于“理不外物”,“身”、“心”、“事”、“理”、“物”最终相通无碍、圆融一体;儒家德性主义的原旨通过“物”的扩展而充塞于天地之间,同时又“反身而诚”,在儒者身上朗现、澄明。这样,以“正”训“格”的《书经》本义在王阳明这里彰显出来。王阳明说:


        “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书》言‘格于上下’,‘格于文祖’,‘格其非心’,格物之格实兼其义也。”[19] 

以“正”训“格”,并将“格物”收摄于“正心”,是从心学路径向原儒道德本体的复归。这样,从“正心诚意”到“格物致知”之间,由朱子借《补传》打开的阐释链条,又被内卷于“正”、“诚”之中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中的“正”,依《说文》,“从一从止,得其所是。”而“止”,正是《大学》中反复出现的核心词。[20]而“三纲领”之后紧接着的“知止而后有定”中的“止”,更是在文脉险峻处强调式凸显出一个重要的思想坐标:“止于至善”。而在后世儒家中,同样有以“至”训“格”者。动词性的“至”(到、来)与形容词性的“至善”,提示出《大学》中的一个反复言说却一直没有被说透的思想中心。儒者凸显出“格致”工夫的重要性,却一直不能切中《大学》中隐而不彰的思想渊薮吗?在传世文献典籍的范围内,正心诚意与格物致知间的循环往复只能以这种“思想空转”的方式被一遍遍重复,而不能得到切实的解读。心学受到攻击,正在于其道德心性不得“定”、“止”而凌空蹈虚。

将“格物”与西方近代以来的科学相对接,这种“反向格义”[21]错失了“格物说”的思想语境;而借心学的正心、诚意工夫,从虚灵不昧之本心由内及外推向修齐治平,却终不免飘零不“定”;而弥合“物理”与“心理”的尝试,却因中介的脆弱,难免神秘之嫌。


2
“格”的字源考察和词义衍变


对“格物”之义的深入读解,可借助对“格”字本义的理解。“格”金文(图一)中兼会意与形声。《说文·木部》释“格”“木长貌”从木,各声。”本义为树枝交错相抵触的样子。


图一:“格”的字源演变


北周庾信《小园赋》“草树混淆,枝格相交。”即用此本义。由“树枝交错抵触”的本义,“格”引申为抽象化的“交错”和普遍化的“格斗”。《史记·律书》:“角者,言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也。”是把本义普遍化到“万物”。《荀子·议兵》:“格者不舍。”《周书·武称》:“穷寇不格。”《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史记·荆燕世家》:“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后汉书·钟离意传》:“乃解衣就(接受)格。”《玉台新咏·饮马长城窟行》:“男儿宁当格斗死,何能怫郁筑长城。”以上诸例中,“格”都是“格斗”、“格杀”之义。《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附《孙膑传》:“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其中“格”是抽象化的“阻止”之义。由动词词义的抽象化,再到动词义的名词化,“格”具有了将交错的事物区隔开来的“格子”之义。唐贞观间释玄应所撰《众经音义》:“格,椸架也。”《梦溪笔谈·活板》:“窗格上有火燃处。”皆为“格子”。杜甫《潼关吏》:“连云列战格,飞鸟不能逾。”则把天际云涌之势比作“格”(栅栏)。从这种可视的“格子”再抽象,“格”又具有了“标准”、“范式”、“规则”、“度量”、“法令”、“条例”、“制度”等规范性意义。而规范意义的动词化,是儒家以“正”、“止”训“格”所本。《孟子·离娄上》中的“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其“格非”之语,正是“正”义。由此规范性意义引申,“合”不“合”规范法则、以及与规范“合”的程度区分,就有了“合格”、“格调”等价值区分性意义。

“格”义由具体可感的树枝之相交,到抽象普遍化的万物(包括人与人之间)相交,从描述性意义到动词化再到价值规范化,词义的“衍”和“变”遵循着“万物感通”的神话思维原则。弗雷泽在《金枝》中作出经典阐释的“触染律”和“相似律”神话思维原则,[22]我们在对“格”义“衍”“变”的梳理中不期而遇。这是中国语言中活现着的神话思维的证据。由于宋儒的聚焦式关注,“格物”成为儒家成圣程序中的“命门”所在。后世儒者围绕“格物”形成的聚讼纷纭,在语义疏解的技术性分歧之外,更关乎成圣程序甚至于对《大学》“明明德”实质的不同理解。对“格物”之语义的阐释,可与海德格尔对“存在”之语源分析形成呼应。

在《形而上学导论》中,海德格尔对“存在”作出语法学和语源学的探究。通过语法学的研究,他认为,“在”这个词,源自希腊人所理解的充满本质性冲突的jusiV(自然)。[23] jusiV是指卓然自立这回事,是指停留在自身中展开自身这回事。赫拉克利特著作残篇53所说的“战争是万物(在场者)之父,也是万物之父”,被海德格尔阐释为形而上学的核心词“在”的意义本源。那种“原始的斗争”(对海德格尔来说,“原始”,意味着思想上的本源性)被后世思想家固定化为“自身亮相者”,并以eidoV(爱多斯)或idea(型)给予抽象命名。自立于此者“把自身亮于像外观所显的事物中。”[24]名词性的“在”(即形而上学的核心词“存在”)把希腊人所理解的“自然”之卓然自立定型化了,本乎jusiV(自然)的“原始斗争”被模糊了。通过语源学的考查,海德格尔认为“在”这个词有三个语源:第一,最古老的本来的词干是es,梵文是 asus,意为“生活,生者,由其自身来立于自身中又走又停者:本真常住者”;第二,印度日耳曼语的词干bhu,bheu,意为“起来、起作用,由其自身来站立并停留。”第三格词干在“sein”这个日耳曼动词的变形范围中出现,这个词干构成日耳曼语wesan、wohnen(居)、verweilen(停)、sich aufhaiten(留),以及德语中的gewesen (在过了)、was(什么)、war(曾在)、es west,wesen(存在)、wesend(存在着)等。[25]由这些词干,可以明显看出确定意义是:生、升起、停留。综合“在”的语法学和语源学的探究,形而上学核心关键词中的思想意义就呈现出来了:动态的“在起来”的过程、本源性的斗争,被形而上学的“概念木乃伊”定死了。

海德格尔对“存在”的词源研究,揭示出了西方形而上学思想的“前史”。西方形而上学的发展史,在他看来是着眼“存在者”而遗忘“存在”的历史,所以这种研究,也可以看作是对思想“内史”和“秘史”的探寻。动态“在起来”的过程被固态化、定型化,便形成了西方形而上学中的“存在”概念。与之类似,作为儒家工夫论的结穴,“格物”中也隐含着儒家明德成圣、修齐治平之动态化过程的秘密。“存在”与“格”的语义变迁规律的类似性可简单归纳为:第一,动词性与名词性的互转,第二,对某种规则法度的遵循以及以此规则法度为参照对具体对象的衡度。如前所示,“格”具有“量度”之意,但以什么为量度标准呢?这里还不能确定,对于“(存)在”而言,海德格尔所复原的希腊背景中,衡量的标准就是“自然正义”[26]。第三,冲突与“原始的斗争”,构成两者共同的思想框架,第四,积极抗御对象和“泰然任之”这两种姿态之间的微妙平衡,成为关乎思想可能性的不宣之秘。[27]

恰如在海德格尔的存在分析中,我们感受到一种幽冥之境,随着对“格物”的深入剖析,一种超出素常“物”“理”探究的灵性空间也逐渐展现出来。阳明格物困境[28]提示出,在二程朱子要求的把物格到十分以穷尽“物”“理”的程序[29]之外之下,似乎隐藏着一个“格”的“密道”。考虑到格致工夫的精微性,以自然科学来理解“格物”,就会错失其深层思想内涵。[30]

从《说文》的“木长貌”本义,到普遍化的“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不变的是物物“相格”之义。枝条相交错与万物相交错,绝非此物支配彼物的一主一次关系,甚至相交错者也不必限于两物,如同现代知识论中必须设定的主客体那样。在“格”字本义的情境性画面中,枝叶葳蕤,负势竞上,万物之交,也呈现鸢飞鱼跃的无限生机。以冷静旁观的认识主体,而欲穷万物之理,正如同以定型化的“在者”去把握无穷涌现着的“(存)在”本身。人也是万物之一,本色的格物方法,是我亦格物,物亦格我。[31]海德格尔在“(存)在”语源中探究出的原始的斗争,是西方形而上学萌芽以来就蕴含于西方思想中的冲决力。与西方思想不同的是,在中国思想结构中,万物互感、物我互“格”是基本的思想构型模式。从《诗》中“兴”的大量运用,到后世学者对“引譬连类”[32]思维的凸现、古代诗歌中对骈偶的“集体无意识”式使用、“意境说”的“意与境谐”等,无一不是万物通感思维的体现。

“物我相格”的万物感通思维,对于《大学》“八条目”的往复关系,可以图示如下(图二):


图二:“八条目”关系图


上箭头指向必要条件,下箭头指向必然结果,从“明明德于天下”出发,经过往复而回到“平天下”的充分必要闭合回环链条,因为“致知在格物”的直接等同而出现论说缺环。朱子“补传”,其意正在要补全此缺环。朱子瞩目于“致知”与“格物”间逻辑沟渠的疏浚,而心学则主要关注“心”中之理与“性”中之理的涵泳。中晚明阳明心学中,聂双江、王宗沐、王艮和刘蕺山等,将“格物”完全收束到自我意识领域。新儒家中的主“心性”者,将“非由外铄,我自有之”的灵明不虚之心,与康德先验的道德律令相比附。[33]朱子对逻辑链条的过度关注和心学对于本心的道德式强调,看似迥异,却都错失了《大学》“以修身为本”的中心,还有,他们都忽视了使“八条目”得以贯通而往复勾连、圆融无碍的观念背景。

物我相“格”、万物为一的观念背景,构成释解“八条目”的前提。《大学》:“所谓诚其意者,勿自欺也。”我既为可诚意者,亦可为意诚者,“诚于中”而“形于外”,虽独处亦似有“格者”在侧,能不慎乎?“所谓修身在正其身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这是心身相格。“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治国必先齐其家者”,也不以逻辑性的因果关系来贯穿,而是以类推思维连缀起来的。如果整个“八条目”之间的回环链条都不是以因果逻辑串起来的,那还需要刻意疏通“致知”与“格物”吗?如果细究,则其他各条目之间看似“无缝”的连接,都是经不起因果逻辑推敲的。以类相推[34]、物我互格的思维方式,无疑是深藏于《大学》论说逻辑中的“基本语法”。[35]


3
“格物说”的神话观念背景


“以类相推”思维,因在阴阳五行学说、谶纬等中的突出体现,似乎只是中国思想发展史中特定阶段的思维模式。唐宋之后,中国思想“哲理性”、“思辩性”的增强与佛教思想的深入影响有很大关系。唐代新儒家开始,为应对佛教,思想家有意识地以固有思想资源“格”佛理之“义”。佛教的甚深微妙法、般若中观智以及“一心开二门”都刺激并提升了新儒家的思辩性。[36]“以类相推”的“简陋”思想工具,逐渐削减了其阐释力。但“以类相推”思维(或曰“类比思维”、“感通思维”、“关联性思维”)不仅仅具有“思想史”的价值,也不仅仅是西方汉学家寻找欧洲思想的“他者”才确定的一种把握中国古代思想的“概念把手”,而是一种关乎中国思想的“存在论特性”。为“思想考古”之故而非历史性考证之故,我们有必要探寻其更深远的观念本源。在这一深层思想探源工作中,“格物”说能否提供一个样本和案例呢?

《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人感于物而动的“物感”观念,在直至先秦典籍中一再重复,可以视为是遭遇佛教思想冲击之前中国文化中的固有观念。在这种物感思维笼罩之下,《大学》“格物”之“物”,不同于西方哲学中所说的客观事物[37],认知主体本身及其主观意识以及伦理秩序等也可能成为反思对象,也是“物”。《大学》所谓家、国、天下以及身、心、意等,均不出“物”之范围。严立三认为:“物”者对己之称,凡一己之外皆是也。‘格’字…辗转引申总以感通通达为正训。‘致’者,极也…所谓‘知’者…盖即应物起感之感耳。是故通彼之谓‘格物’,极感之谓“致知”。通彼者通彼之情,极感者尽吾之意。即感即通,即通即极;情通意洽,若无间然,是谓之格物以致其知也[38]

把“格物”之“物”,推而及于包括家国天下乃至人身在内的万物,把“致知”也收摄于“格物”之内,整个《大学》的结构便清晰朗现了。虽然有“八条目”的铺陈敷衍,但大学之道“三纲领”施行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且“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而修身中最精微神妙之处,就在于对物我一体(我亦一体,物亦一体,此亦一体,彼亦一体)的感通,以及对“外推”与“内摄”相得无碍的体证。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木部》:“格,训为至,而感格之义生焉。”由此可见,格物致知之“格”,亦有“感通”之义。这种双向的相通无碍不仅使得儒者敢于在一己之身上“天命自任”,且能于森罗万象中体悟天理。“格物”与“挈矩”的关系,道出了“以类感通”的秘密。《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孟子·梁惠王上》)王心斋就曾以挈矩释“格”。[39]清儒焦循更强调了挈矩之道对于《大学》义理的重要性:


        格物者何?挈矩者也。格之言来也,物者对乎己之称也。《易传》云:遂知来物,物何以来?以知来也。来何以知?神也。何谓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也。何谓通?反乎己以求之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足以格人之所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足以格人之所好[40]

那么,悬于物我之间,广布森罗万象之中的神秘纽带究竟何在呢?感通思维的“神秘主义”色彩,真的需要被科学除其“魅”吗?平常自然之物如果能够与“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民”相沟通,其中就必然隐含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在人类学语境和比较宗教学中,这种在自然万物中隐藏神秘力量的观念,被称作“万物有灵论”。在中国格物说的感通思维背后,万物灵力从何而来呢?

万物之灵力,在早期中国典籍中集中体现在对“德”之神异的记录中,这是因为“德能致物”。《尚书》《国语》中,有大量的文字涉及以德为能的天命观。《尚书·君陈》:“菽稷非馨,明德惟馨。”《尚书·酒诰》:“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这表明德具有一种特别的香气,可以上达于天帝,成为天降命的依据,《国语·周语中》:“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裘锡圭先生在总结了先秦典籍中有关“德能致物”的各种说法后,指出上古时期的致物说和《大学》格物概念存在历史联系。[41]上古天命说,突出“德”的重要性,周人论证其“革”殷商之“命”的合法性,频繁诉诸“天德”,(《尚书》)。在《尚书》《国语》中得到明确表达的天命观,正是“格物”说的思想源头。有德者可得天命,得天命者可实现与万物之感通。这是《大学》“格物”之根源,“敬天格物”概括了从天神崇拜到格物观之间的内在关联。《大学》“八条目”所规划的修身成圣的方案,是对“古之欲明明德”天命观的转化。

余英时论述中国经“轴心突破”(Axial breakthrough)而成就礼乐文化的思想逻辑时指出了“敬天格物”到“格物致知”间转变的思想逻辑。[42]在“敬天格物”的宗教天神崇拜背景中,能够得到上天庇佑的,是奉天时、施仁德的王。他们或者借助巫师之助,或者自己躬身力行,在祭天仪式中与天神沟通。与之对应的是,在《大学》的成圣方案中,儒者以身为体,在躬行“挈矩之道”中与物相接。所以,“致知在格物”对于浸润于敬天-格物-通神-知天命观念中的古本《大学》作者来说,根本无逻辑之阙。在这种祭天通神背景中,格物之“格”的神话学语境浮现出来。

叶舒宪在与天沟通的神话语境中,揭示了“格”的“来”、“至”与“上升”两个看似方向相反的义项:

        “格”这个字中潜含着“上升”的意义,同时兼有“来”、“至”的意义。表面看上去有些自相矛盾,不好理解,将这些不同的语义发生放置在巫师进行人神沟通的仪式背景中,理解就方便起来,萨满巫师的通神表演主要体现为上下升降。如果凡俗的下界是出发点,天神上界是目的地,那么来和至的运动方向即是上升。反之,如果上界是出发点,下界是目的地,那么来和至的方向则为下降。换言之,巫者的信息传输要上达神灵,而鬼神祖灵的旨意却要下达人间。[43]

 他认为,“格”表示祭仪中神王或巫王与天神沟通的超常能力,通过对“格”的神话学解析,《尔雅·释诂》中的“骘、假、格、陟、跻、登、升也”这一组表示登高上升意义词语的宗教神话语境便清晰呈现出来了。“格”在《书》“格于上下”、“格于皇天”、“格于上帝”等例中表示与神界的沟通,而在“王格大室”、“王格庙”、“王格穆庙”、“(王)格图室”、“王格大师宫”等表述中,所格(至、到)的地方,无一不是举行降神礼仪所必须的神圣空间。[44]

对于“格”之宗教神话背景的深度探究,构成叶氏“哲学考古”细致工作的一部分。以神话观念为背景对中国哲学进行“思想考古”的方法,叶氏同样用在对“天人合一”这一中国哲学命题的研究中。[45]“天人合一”观念的最初语境,与“格”的沟通天人祭仪完全是相通的。由于思辨理性遮蔽了神话学背景,对“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思想命题的辩难,往往止于字面训释,而难穷极观念本源。

叶氏以更新了的大小传统观念为思想观念变迁研究提供的利器。他把文字记录的典籍称作“小传统”;与之相比,以非文字形式(图像、物的叙事、仪式、口传与民俗等)保存下来的观念与思想,称为“大传统”。后者构成前者的原型,前者只是后者的微弱回声和模糊且经常是变形的记忆。[46]口传记忆以及出土文物、图像等“大传统”中,人们最初相信人人皆有通天、知天命本领的观念。这可以通过颛顼命重黎“绝地天通”[47]的纪录反向证明;当神话观念不再具有支配性时,通天命的本领便显得神乎其神了;而在心学化的工夫论中,儒者重新恢复了每一个体感知天命、通神知化的能力。孔子发出“吾非生而知之者”的喟叹,就是认为自己已经不再具有巫师那样的通神能力了,但这种能力被心学后学意外地重新获得。这种神秘能力的“隐而复现”逻辑,可用下图(图三)示例说明。

 

图三:“神力”隐显图


由于在“绝地天通”之后神力之不可测,立足“小传统”的儒家,面对“物”,在“格”的方法与策略上,便有了“积极穷尽”(朱子等)与小心“去”(张载、颜元等)、“捍”(司马光)的区别。当我们不能确知其通天神话的观念背景时,只能借助于康德式的“道德直观”、“先天律令”来“反向格义”了。这种反向格义之失察,正与以现代自然科学来理解“格物”的误读相表里。两者都是以西学的视角审视中国思想的,两种视角都与《大学》“格物”说“格格不入”,却又互成镜像。两者都错失了圣者背后巫的传统。“圣者”与“巫”的天然联系,后世封建帝王的“罪己诏”中似乎也有隐约表现。帝王承担天灾之责,是因为相信自己之御天下与天命直接相关,而圣人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道德自觉,正是巫王天运自任的直接延伸。

君子“格物”,如果能“格去”一己之私,而“穷尽”天之理,则自然会使天命自“至”,性理无间,实现神而不测、以己度人的“挈矩之道”。儒者对“格物”之“格”的多方引发,在神话通天的语境中,实际上可以得到相互的印证。


注释

[1] 程颐:格物即是穷理《遗书》卷二十五。

[2] 朱熹:“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3] 司马光:“格”犹捍也,御也,能捍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见《格物致知论》。

[4] 杨简“格有去义,格去其物耳。”《慈湖遗书》卷十;张载:格,去也,格去物则心始明。(宋)卫湜 . 礼记集说 [A].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120 册)[C]. 台北 :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5] 颜元将“格”当作“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之“格”,“乃犯手捶打搓弄之义”。《习斋记余》卷六。

[6] 王阳明:《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

[7] 《陆象山集》之《格矫斋说》:“格,至也, 与穷字、究字同义,皆研磨考索,以求其至耳。”

[8] 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是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朱子语类》:卷十五[Z]北京:中华书局,1986,283。

[9] 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陆九渊集卷三十六, 年谱 〔C〕.北京:中华书局, 1980.483。

[10] 虚心则能格物,格物则能致知…格,去也,格去物则心始虚明…格物,外物也。外其物则心无蔽,无蔽则虚静,虚静故思虑精明而知至也。(宋)卫湜 . 礼记集说 [A].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120 册)[C]. 台北 :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31,32页。

[11] 曹树明:《修养工夫论视域下的张载“格物”说》,《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

[12] 熊十力认为,朱熹对“知”与“物”的诠释,偏离儒家德性主义的理论原则,由此导致的知性主义倾向,使得他未能真正见体。《熊十力全集》第三卷《读经示要》,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66—667 页。

[13]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14] 《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C].北京:中华书局,1983.6-7。

[15] 《陆象山全集》卷十九,152页。

[16] 《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17] 可参张祥龙:《拒秦兴汉和应对佛教的儒家哲学:从董仲舒到陆象山》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38-346,及赖永海:《佛性·本性·良知——陆王心学与佛学》(网络资源)http://www.liaotuo.org/fjrw/jsrw/lyh/64130.html。

[18] 水心别集卷五,进卷·诗[C].北京:中华书局,1983,699。

[19] 《王阳明全集》卷二十六,《大学问》。

[20] 《大学》以《诗》“缗蛮黄鸟,止于丘隅”为兴,谈“止”之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21] 关于“反向格义”,可参 刘笑敢《反向格义与中国哲学方法论反思》,《哲学研究》2006.4。

[22] 详参《金枝》[英] J.G.弗雷泽著,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 新世界出版社, 2006。

[23]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之《Ⅱ.追溯“在”这个词的语法和语源》,熊伟 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1。

[24]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之《Ⅱ.追溯“在”这个词的语法和语源》,熊伟 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0。

[25]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之《Ⅱ.追溯“在”这个词的语法和语源》,熊伟 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71-72。

[26] 不仅在“存在”溯源中,古希腊的“自然正义”时时闪现,在“此在”之在世的分析中,以及天地神人四重奏思想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自然正义”的法度意义。

[27] 海德格尔后期对“存在”之“天命”“泰然任之”的态度,何种程度上受到《道德经》的影响,不应只作为一个文献性问题来研究,而是关乎中西思想可沟通性的秘密。

[28] 王阳明与钱友穷格竹子,致劳思成疾。见《王阳明全集》卷三,语录三,传习录下[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20。

[29] 有人问程颐:“格物须物物格之,还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答曰:“怎生便会该通?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道。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C]北京:中华书局,1981,188。

[30] 明儒方以智的“质测之学”,正立足于自然科学式“格物说”。《物理小识·自序》中说:“物有其故,实考究之,大而元会,小而草木螽蠕,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变,是曰质测。”医界金元四大家之朱丹溪,明代之张介宾、李时珍等皆以医道为格物之学,所格者自然是医理药性,西学东渐以来,不少学者直接将自然科学称为“格致学”。严复认为,程朱的“即物穷理”与西方的自然科学是相同的。

[31] 同样可做比较的是,对“此在”(人)与“存在”的关系,海德格尔也理解为是不容分割的。海德格尔《面向存在问题》,见《路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479页。

[32] 《论语集释》,程树德撰,北京:中华书局,1990,卷35“《诗》可以兴”之“集解”。

[33]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34] 尹晓宁(《格物致知新解:“以类相推”的方法论———兼论朱熹格物论的缺失》《浙江学刊》2014.6)在对朱熹格物论的分析中,提出理解“八条目”关系的“横向的认知体系”。诚如尹氏所言,“以类相推”的思维在先秦典籍中普遍存在,尤以六经之首《易》最集中、典型。由于“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人为区分,治哲学史的学者竟然对如此显著的特征视若无睹,而西方汉学家几乎无人不论及此特征,却被视为是不严谨的哲学研究。

[35] 饶宗颐以“本经证本经”的方法,在《礼记》之《乐记》和《大学》间互参酌,提出以“格物”为治礼、乐的共同途径。“是言格物而礼、 乐赅其中矣 , 夫化物斯能和 , 别物斯能序。和, 故百物不失节而合爱;序, 故百物皆纳轨而合敬。爱自中也, 敬由外作, 如是则物罔不格矣。”故“举 《大学》 之道无非开物成务之事;格而能开 , 则立人成物, 无所不济。必以 《易》 义配 《大学》 ,然后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也。” “是格物之义 ,非斤斤着力于一事一物之际, 而必有合于宇宙真理之原则性” 饶宗颐:《固庵文录》 , 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0 年, 第105、 106、 107页 《格物论》。

[36] 佛教思想与儒家思想的深度融合,可参张祥龙《拒秦兴汉和应对佛教的儒家哲学》第六讲《佛教入华德哲理途径》,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7] “格物”不能简单等同于西方自然科学的原因,并不完全在研究对象上,因为,普泛化的自然科学,也包括对于人本身的研究(生理学),主要的区别在人与万物相接的方式上。物我互感,在经典自然科学中是需要彻底清除的;当代量子力学倒是发现了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影响作用,但即使是这种相互影响作用,也被再次对象化了。

[38] 转引自赵法生:《先秦认识论视域中的格物问题》,《社会科学论坛?》?2012.12。

[39] 赵泽厚:《大学研究》,台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243页。

[40]焦循:《格物解一》,载焦循:《焦循诗文集》(上)第162页,扬州:广陵书社2009年版。

[41]裘锡圭:《说“格物”——以先秦认识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载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第1集)第123页,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

[42]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北京:中华书局,2014.7。

[43] 叶舒宪:《文学人类学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90页。

[44] “王格…”诸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487、1450、1505、1515、1495页)以及解释,见叶舒宪:《文学人类学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86页。

[45] 叶舒宪:《从玉教神话看“天人合一”——中国思想史的大传统原型》,《民族艺术》2015.1。

[46] 叶舒宪关于大传统的研究文献,最近的可参《玉教神话与华夏核心价值——从玉器时代大传统到青铜时代小传统》,《社会科学家》2014.12,《为什么说“玉文化先统一中国”——从大传统看华夏文明发生》,《百色学院学报》2014.1。

[47] 《国语·楚语下》载:昭王问于观射夫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及少昊之衰也,九离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亨,家为巫史,无有要质。…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是谓绝地天通。”对帝王垄断通神能力的逻辑分析,亦可参拙文《中华文明起源“玉教说”及其动力学分析》,《思想战线》2014.2。


作者简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