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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力家事审判 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审判动态|来源:中国网

 贾律师 2017-07-20




  中国网7月19日电 (记者胡永平)今天上午,记者从最高法举行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75.2万件,其中离婚案件139.7万件。民政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所涉当事人近千万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随着离婚率不断增长,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家庭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极端刑事案件,对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因此,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家事审判特殊性及其内在规律的要求,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早在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周强告诉记者,自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以来,各地法院认真抓好试点任务落实,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超过80%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家事审判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各试点法院切实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80%的试点法院布置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配置家事调解室、沙盘分析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辅导室等,不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各地法院迅速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周强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让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周强也指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积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更加复杂多样、纠纷化解难度加大等问题带来的新挑战,人民法院必须持续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周强提出,法院要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矛盾化解方式,积极推进家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为家事审判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目前,采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的矛盾纠纷很多发生在家事领域。周强认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功与否,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密切相关。要探索引入专业人员、依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家事案件。家事案件审理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需要家事调查员、儿童心理专家和陪护社工等专业人员的协助,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专业咨询等服务。


  最后,周强要求各试点法院要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点,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共同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事纠纷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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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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