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三块地改革会是新的风口吗?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通常被称为“三块地”改革。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这“三块地”的有关规定,试行三年,明确在2017年底结束。 如今,农村三块地改革接近尾声,并且一直饱受媒体关注。农地圈作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这种感受更为深刻。 二、农村宅基地改革背负五大任务! 宅基地制度改革关键点在于帮助村民规范、带活手中这个“资产”,在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方面的尝试。具体来说有五个方面的任务: 1、探索农民户有所居的实现方式 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等问题,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 2、多占超占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探索 对超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继承情况的一户多宅不收费),探索实行有偿使用。 3、自愿退出和转让探索 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4、审批更加民主 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5、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 暂时调整实施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宅基地改革试点余江县三年的成果,请读者打分 目前33个试点地区累计出台约500项具体制度措施。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退出宅基地7万余户,面积约3.2万亩。 (1)超占、多占宅基地的,收取有偿使用费373万元; (2)有偿退出宅基地的,给补偿款; (3)利用村庄内退出宅基地、空闲地,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观光旅游等,带动农民就业创业。 农地圈善意提醒:本内容为试点地区内容,并未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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