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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欺凌治理的路径:以共青团为中心

 GXF360 2017-07-27


[摘 要]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校园欺凌逐渐向虚拟空间延伸。相较于传统欺凌,校园网络欺凌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隐蔽性强以及监管难度大等特性。目前,我国在治理校园网络欺凌方面存在立法缺失、意识淡薄、方式滞后等困境。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治理校园网络欺凌方面具有网络支撑、去“标签化”以及整合资源等优势。为此,我国有必要构建以共青团为中心的协同治理模式,通过反欺凌立法、增强防控意识、拓展治理方式实现对校园网络欺凌的有效规制。

[关键词] 校园网络;欺凌治理;共青团;协同治理

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网络空间已成为青少年社会交往的重要场域。2015年美国对13-17岁青少年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92%的青少年每天都会使用网络,其中24%的受访者表示经常使用网络。[1]网络在为青少年的学习和交流带来自由和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了校园欺凌的发生频率、侵害范围和程度。由于学生身心发育还未健全,心理疏导能力和应对欺凌信息的能力较弱,如果校园网络欺凌没有被及时处理,在现实与网络交互影响下,将严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妨碍他们健康成长,导致情绪紧张、意志消沉、成绩下降、抑郁乃至自残自杀。校园网络欺凌是由网络科技发展衍生出的新的教育问题,并在不断蔓延、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学生。

一、校园网络欺凌的概念与特征

校园网络欺凌主要是指学生通过手机、电脑,借助微信、QQ、论坛、邮件等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对其他学生实施攻击、戏弄、诽傍、侮辱、威吓等伤害行为。青少年处于从家庭到社会的发展转型期,社会参与的愿望和意识比较高,但他们又具有情绪波动大、敏感容易冲动、对后果的预见力和社会规则的理解力有限等特点,所以很容易实施网络欺凌。将现实生活中不良社交关系投射于虚拟空间,产生行为偏差,如果达到一定危害程度还可能构成犯罪,被纳入违法范畴,从而贴上罪犯的标签。

网络具有跨时空、匿名、便利和快速等特性,这也使得校园网络欺凌有别于传统欺凌,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和较高的风险性。具体表现为:(1)传播速度快。校园网络欺凌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传播的欺凌信息可以被不确定的网民不限时间、地点、次数地浏览、下载和转发;(2)影响范围广。学生可以随时随地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传播欺凌信息。而这些信息一旦在网上发布就很难被完全删除。受害学生无法知晓谁会看到、有多少人看到以及具体的传播范围和持续时间;(3)隐蔽性强。校园网络欺凌发生在虚拟环境下,学生实施欺凌时年龄、性别、性格、位置等个人数据会被隐藏,发贴后还可以立即“隐身”,且难以认定和追究他的责任;[2](4)监管难度大。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和超时空性模糊了现实生活的边界,导致传统的防控主体不能对所有校园网络欺凌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干预[3],甚至无法确定谁是欺凌者、有多少欺凌者、为何实施欺凌等。

二、校园网络欺凌治理的现实困境

校园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相同,属于青少年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的行为失范,反映了一定程度的人格不良与道德下降。校园网络欺凌是网络科技作用下的产物,其严重程度甚至超过传统欺凌。在英国、意大利、波兰和爱沙尼亚,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受害率分别高达20%、21%、52%和31%,已成为青少年学生中增长最快、最常见的暴力形式。[4]2013年《穗港澳青少年网络欺凌调查报告》显示:与3年前的调查相比,2012年校园网络欺凌更为严重,63.7%的青少年遭受网络欺凌,73.7%的青少年见过网络欺凌。[5]校园网络欺凌不断挑战着法律、道德等传统约束机制,成为越来越严重的教育问题。

1.反网络欺凌立法缺失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站的发展使得现实社会不断向虚拟空间延伸。与网络科技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相比,网络法规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网络法规,但主要是一些“规范网络行为,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概括性规定,比较模糊笼统、执行性不强,并未涉及具体的校园网络欺凌的界定与规范。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没有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对校园网络欺凌给予足够关注。实践中,大多数学校尚未制订和实施有效的反网络欺凌的规范和措施。相关立法的缺失使得校园网络欺凌的判定缺乏法律依据,教师和家长干预网络欺凌的边界和分寸拿捏困难,不知道网络欺凌是什么,更不知该如何有效地规范和预防。

2.防控意识淡薄

校园网络欺凌在我国虽时有发生并散见于媒体报道之中,却并未引起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公众的足够重视。相对于网络科技的进步,人们对校园网络欺凌的认知相对欠缺。很多学生在遭受网络欺凌后往往保持沉默,不愿意告知父母和老师,不去主动寻求帮助和救济。之所以这样,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将发微信、发邮件视为个人隐私,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害怕报告后遭到报复,担心老师和家长限制他们接触网络。基于网络空间本身的间隔性,实施欺凌的学生无需接触对方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也无法察觉欺凌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亲身感受他人的恐慌与痛苦。在网络欺凌后果反馈的迟延性和非直观性的影响下,他们很可能认为欺凌行为不会产生某种危害后果,只是“过分的玩笑”而已。在网络上传播欺凌信息供人围观也仅仅是因为好玩,相当于现实社会的打闹与玩耍,是正常的成长经历,并不需要为言行承担责任。[6]

3.方式简单滞后

当校园欺凌发生在现实世界,学生可以主动向教师和家长反映寻求帮助。经过教师和家长的介入和调解,传统欺凌通常比较容易被防控。当校园欺凌发生在虚拟空间,教师和家长这些传统防控主体的干预就会显得不那么及时。由于对网络科技知之甚少,他们通常无法在第一时间制止校园网络欺凌,只能进行事后处理,并且对网络传播带来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他们采用的处理方式基本与传统欺凌防控措施相同,主要包括禁止学生继续上网或者过度使用电子通信设备[7],予以调解、批评教育、要求赔礼道歉、责成家长管教等。即使触犯刑法,欺凌学生也会因情节轻微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于刑事处罚。由于校园网络欺凌会涉及发布者、传播者等众多责任主体,所以追责维权会比较困难。这也助长了欺凌学生的侥幸心理以及降低对侦查、惩罚的顾虑和恐惧,产生“法不责众”的错觉。

三、校园网络欺凌治理的路径选择

校园网络欺凌是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教育问题,自然也可以从网络科技和教育学生的角度选择治理主体。作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前线”,共青团如同一道天然屏障,教育和矫正青少年偏差行为,引导和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回归校园和社会,尤其是共青团“互联网+”的推行,在治理校园网络欺凌方面的优势和基础正在不断显现。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拥有扎实的网络支撑。2016年5月,共青团启动了5 000个团委门户网站,2016年7月面向334万个团支部进行支部专区试点,2016年10月8 700万团员的个人空间开始试点。[8]近年来,共青团一直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环境,为构建干净、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培养有生力量,推动保护虚拟空间的青少年合法权益。其次,有利于去“标签化”。当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无法有效规范时,校园网络欺凌很容易被纳入司法管辖,从而被“标签化”。事实上,校园网络欺凌的治理应远离司法机关,向共青团主导的多元治理积极拓展。通过共青团整合各方力量,协同“家庭、学校、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防控校园网络欺凌。该治理模式将有助于避免因“犯罪标签”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心理伤害,减少家长的误解与担忧。第三,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共青团能够整合多种社会资源,联合学校、家庭、网络服务提供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反网络欺凌宣传教育,推动反网络欺凌立法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提升社会公众的规制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网络欺凌。

在我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整合社会力量,教育、引导、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与使命。由共青团协同治理校园网络欺凌,对于弥补反网络欺凌立法不足、约束和规范学生网络行为、推动校园安全管理现代化和规范化、维护校园安定有序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在一个约束力失效的虚拟环境下,共青团该如何协同治理校园网络欺凌?

1.推动反网络欺凌立法

共青团应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倡导、推动反校园网络欺凌立法,构建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以共青团为中心的校园网络欺凌协同治理模式,实现对校园网络欺凌的规制有法可依和有据可寻。具体而言:首先,由国家确定反校园网络欺凌立法的基本方向,制定《反校园欺凌法》或者在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章规定“反校园网络欺凌”,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欺凌,确立共青团协调治理的基本原则等。例如:共青团应协同各治理主体预防和制止学生实施网络欺凌,加强学生在网络使用规则、风险回避、个人隐私及权利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学会以安全、负责的方式使用网络等;其次,对权威性解释进行细化,明确共青团、学校、家庭、网络服务提供者等治理主体的重要权责以及具体的治理对象、措施、范围、程度等;最后,在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由中小学制订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反校园网络欺凌的规范与措施,明确介入的空间和手段,限制和约束学生的网络欺凌行为。

2.增强防控意识

校园网络欺凌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充满挑战的青少年工作,需要共青团有更多的智慧、更广泛的资源以及更加负责的意识来共同应对。共青团要主动承担反网络欺凌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网络欺凌,普遍提高公众对校园网络欺凌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共青团为中心协同治理校园网络欺凌的格局。实践中,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家长、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反网络欺凌活动,例如举办研讨会、讲座,发放收录有安全使用互联网、避免网络欺凌的纪实影片和网络安全教育的光碟,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形象生动的网络欺凌的案例和防范技巧等,帮助家长、教师了解更多的网络基础知识和规范,掌握网上交流和沟通的技巧,明晰玩笑和欺凌间的边界,全面提升对网络欺凌的认识水平和防范能力。[9]

3.拓展治理方式

共青团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学校、家庭、网络服务提供者合作不断拓展治理方式,推动校园网络欺凌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共青团可以在学校设立反网络欺凌咨询顾问和免费求助热线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学校应对危及学生重大权利的欺凌事件。对于教师和家长而言,共青团要鼓励他们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上网情况,引导学生避开容易遭受网络欺凌的网站、社交工具,提醒被欺凌后主动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报警或者诉诸法律;[10]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共青团要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要求他们用技术手段保障学生拥有干净的网络社交环境。例如:为学校的互联网端口安装屏蔽软件过滤欺凌信息;设置容易操作的网络欺凌举报机制,使学生能够在第一时间使用;根据年龄不同,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提供差异性服务,限制学生的使用;承担“通知—移除”责任,在收到欺凌投诉后有权及时移除相关信息,尽量降低影响、减轻伤害;实行网络实名制,通过“前台自由,后台实名”的方式,保障学生的隐私和言论自由,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

[参 考 文 献]

[1] AMANDA LENHART.Teens.Social Media & Technology Overview 2015[EB/OL].[2016-10-27].http://www./2015/04/09/teens-social-media-technology-2015/.

[2] 陈钢.网络欺凌:青少年网民的新困境[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4):42-43.

[3] 石国亮,徐子梁.网络欺凌的界定及其特点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0(12):8.

[4] 王文佳,王彭.青少年处于网络欺凌“重灾区”:国内外已有多起因此引发的退学或自杀事件[N].新民晚报,2013-08-21(A05).

[5] 黄玉杰,陈桂芳.粤港澳三地调查:超六成青少年曾遭网络欺凌[N].羊城晚报,2013-11-12(A05G).

[6] 李静.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与防范对策[J].中国青年研究,2009(8):27.

[7] 陈钢.反网络欺凌:儿童教育新主题[J].中国教育学刊,2011(10):77.

[8] 谦敦实.揭秘“互联网+共青团”[N].中国青年报,2016-8-23(05).

[9] 董金秋,邓希泉.发达国家应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对策及其借鉴[J].中国青年研究,2010(12):23.

[10] 张盼.试论我国青少年网络欺凌及应对策略[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4(5):90-91.

[责任编辑:江桂珍]

[DOI] 10.16165/j.cnki.22-1096/g4.2017.01.022

[收稿日期] 2016-10-28

[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3221033);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项目(2016LX158)。

[作者简介] 程莹(1984-),女,河南焦作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吴大学访问学者。

[中图分类号] G45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1477(2017)01-00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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