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管理者,古时又称官吏;僚,参谋,书记。古时称幕僚。因此,官,具体行动指挥者;而僚,光说不做者。 官与僚的结合——官僚,就是指官员只说不做。这就包含推委、搪塞、不承 担责任等,其一系列的行为,综合形成的状态,就是所谓的官僚主义。 对官僚主义的解释,用百度引用的辞海,其内容就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饱食终日,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独断专行,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主义地瞎指挥等。有命令主义、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等表现形式。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衙门作风的反映。” 那么,如何会产生官僚的呢?官僚是指一种做官的行为。因此,就要从官员的制度和责任上下手,去分析原因的所在。而官员制度属于政治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先要了解政治。 政治的本质,就是用正确思想指导下,形成的策略、方针,来治理社会的行为。政治的实施,依赖于各级各类的管理人员,即我们所说的官员。因此,正确的政治,必然体现正确的思想、正确的方针、正确的政策,以及正确的管理制度。这种正确性,体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流畅性。也就是说,当政治的具体内容,在运用于实际,而出现阻碍问题时,必须进行自我的检讨,再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修正。如果无视事实上存在的问题,而强强制推行;那么,具体的执行者的官员,就会被置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客观上,使官员形成无从下手的,难以作为的处境。久而久之,当这种现象时常出现时,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官僚。这是一种被动形成的官僚。 如果按照百度将政治理解为“处理……的关系”时,政治从根本上就已经发生了错误。因为,这种对政治的解释,不仅不是着重于对社会存在的具体事物的解决,而是强调人际之间的具体关系。其直接结果,是让所有的官员,将这种政治下的所有政策、方针,都理解为是以处理人际关系,而非客观存在的事物。因此,其具体执行的事实排序,就自然是按照个人利益的紧密程度,来进行。这种紧密程度,在非民主制度的我国,自然是先以紧要的上级关系为主,其次是同级关系,再者是下属关系,第四是家庭和朋友关系,第五是社会关系……自然,具体事物就成为最后考虑的一个要素。除非这个具体事物超越了以上关系。因此,越级“上告”等等行为,就成为了一种常态。这种对政治的定义,造成事实上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颠覆,必然造成社会管理的混乱。作为具体事物处理者的官员,就形成事实上的不可作为性。这种不可作为性的直接表现,就是官僚行为。 显然,官僚主义行为是关系政治下的正常搭档。这种官僚是一种制度性官僚,属于主动性的官僚。这种制度性官僚对社会的危害,在社会管理秩序上,几乎总是按照呆滞、僵化、无为、混乱、推翻再建等五大过程,周期性循环演化。 因此,要彻底解决官僚,必须先纠正政治的概念,恢复政治的本来面目。而官僚的诞生,就标志着政治的消亡,邪治或挟制的开始。 写于 2009.9.19 |
|
来自: hongzhuanyidui > 《查理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