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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那些事儿(1) ——关于“基金管理人”和GP、执行事务合伙人

 丫胖子 2017-08-07

文 | 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 谭伟明 唐小亮 崔云



实务中,很多投资人甚至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对于基金管理人和GP、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仍存有疑惑。尤其在有限合伙基金存在两个或多个GP时,谁最终主事更是一头雾水。基于此,本文尝试进行简要分析,以求能够消除一直以来困扰大家的些许疑云。


关键词
基金管理人  GP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现在提起基金,不管公募还是私募的,比较常见的一个概念会是“基金管理人”。对于公募基金以及契约型、公司型私募基金来说,这都比较好理解。不过,习惯采用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组织形式的私募管理人就会经常提出这样的疑问:“这个基金管理人的概念和我们以前常提到的普通合伙人(简称“GP”)、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是什么关系?”由此在实践中,尤其是当有限合伙基金存在双层有限合伙结构或者单层有限合伙结构中存在两个或以上GP的时候,上述疑问又会伴随着商业诉求的多样化不断衍生出更多的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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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谁主事?


让我们还是先回到最初的这个问题上。众所周知,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所以如果从适用法律归属的角度做一个最粗略的区分:GP、执行事务合伙人两者来自《合伙企业法》,采用合伙(包括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组织形式的企业都会涉及,并且必须具备《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及工商登记层面这两个要素的要求,并不单指基金;而基金管理人顾名思义是专门针对基金这种特定的民商事主体而言才有意义的一个概念,其源自《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由此制订的众多下位法规,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简称“《备案办法》”)。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从以上两个法条可以看出,“基金管理人”和GP是可以并列的,也就是说基金管理人并不一定必然就是GP[1]


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由GP担任。


所以,如果基金采取了有限合伙形式,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是其GP,因而,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由GP担任。再往下推理,既然GP也不一定是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就不必然是基金管理人


在基础问题有了明确答案以后,接下来我们再审视聪明的私募基金管理团队成员们(简称“基金团队”)时常会第一时间跟进提出的另一个问题:“假如基金确定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那么基金管理人是否必须由基金的合伙人担任?”问题提出的实操场景,较为常见的就是本文开头聊到的“双层有限合伙”架构。


当基金团队希望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向、策略等因素对应不同的GP平台,并同时安排对新近团队成员实施一定的激励计划,“双层有限合伙”往往会是比较合适的架构安排,具体如下图所示:





回到问题本身,其实前文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已经给出了50%的答复,即,基金管理人并不必须由GP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那么,剩余的另一半问题是,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在双层有限合伙架构的情形下,主要是GP自己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能担任合伙基金的管理人。


单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看,我们并没有发现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同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基金业协议办理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即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而实践中双层有限合伙架构的相关案例虽不多见[2],却也不乏这样操作的其他案例,比如,昭时二期私募证券投资母基金(简称“昭时二期”)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的一款基金产品,深圳昭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圳昭时”)并无基金管理人资质,而深圳昭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昭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昭时”)具有管理人资质,昭时二期即系由广州昭时作为基金管理人予以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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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GP谁做主 


最后,如果基金团队计划将合伙基金安排成单层架构但会设置两个或以上的GP,对于“是否每个GP都要获得基金管理人资质”这个疑问,可以在前文的阐述中找到答案。不过,从基金产品备案这一端审视,如果两个GP都具备了基金管理人资质,基金本身是记录在任何一个管理人名下,抑或这两个基金管理人可以各自报备该基金产品?在《备案办法》实施的最初阶段,如基金业协会在2016年3月份的公开问答中提到的,“(对于)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目前考虑到统计问题,要求备在一个管理人名下。


同时,实操层面上,两个基金管理人会在合伙协议或者其他交易文件里头约定清楚各自对基金合伙事务如何执行的安排。而按最新的操作口径,则可以同时备案在两个基金管理人名下,同时作为这两个具有基金管理人资质的GP所发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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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还有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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