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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三中南沿河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啦! ! !

 小伟摘手 2017-08-10

请 看 正 文

袁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中南沿河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

按照宜春市中心城总体规划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三中南沿河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为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三中校门口路、西至大成殿、南至秀江中路、北至三中校园围墙,拟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330户,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实施部门为袁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

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详见《三中南沿河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袁府字〔2017〕43 号)。

五、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实施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及清除征收范围内其他附属物,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在补偿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区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袁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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