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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研究法——于信凤研究员教育科研方法系列讲座之十

 Dating_wu 2017-08-13

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相关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考察,对比其异同,以把握事物特有的质的规定性的研究方法;亦即从相互联系和差异的角度观察和认识事物,进而探索事物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

(一)比较法的特点和适用

广义地说,比较法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任何科学研究都要采用比较的方法;任何相对独立的研究方法(如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历史法、解释学的方法、分析学的方法、行动研究的方法等等)之中都包含着比较研究的成分;一项课题研究的各主要环节都需要比较法的参与——通过比较选择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对文献材料进行比较分析,对实验、调查、观察所采集的数据资料通过比较进行整理加工,用比较的方法对整理后的资料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形成研究结论,甚至研究成果的鉴定过程也有比较方法的参与(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同类研究成果的比较等)。似乎可以这样说,没有相互联系事物的质的和量的比较,就没有科学研究。应用的广泛性和对于其他研究方法的渗透性,是比较方法的最大特点。

这并不意味着比较法仅仅作为一个“成分”、“要素”,或者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存在于其他研究方法之中;比较法,就像调查法、实验法一样,也是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就是说,有一些课题的研究需要把比较法作为主要的研究工具,再配合以其他的方法来开展研究工作。其实,早200多年前,在教育研究中,以比较法作为主要手段的“比较教育”就被提上了日程,今天早已发展成为教育科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作为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比较法在考试科学研究中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比如,比较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追溯各类考试的历史渊源并研究其产生和发展过程及其规律,以加深对现实问题的认识。

又比如,运用比较方法,对于不同国度和地区同类考试制度及其改革走向进行跨文化研究,分析其共同趋势和不同特点,为我国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理论参照。

再比如,对于不同种类、不同内容和形式的考试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共性和个性及其成因,揭示各类考试的运作规律。

从“七五”到“十一五”全国教育考试科研立项课题中,除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比较研究外,采用比较法研究考试的项目还不多见。我们应该大力提倡教育考试的比较研究。

(二)比较研究方法的种类

我国学界,通常把比较研究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同类比较研究与异类比较研究

同类比较研究是比较多种同类事物,通过鉴别其异同来认识事物发生、发展的特殊性和该事物共同规律的方法。同类相异点的比较,可以找到事物发生发展的特殊性。同类相同点的比较,可以找到该类事物发生发展的共同规律。如“九五”期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高等教育宏观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课题组曾对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在寻找相同点的同时,着重探寻自学考试的特殊性,提炼出自学考试教育性质和本质特点的若干重要结论。

异类比较研究是通过对两种以上性质相反的事物或一个事物的正反两方面进行比较,发现它们在不同表征下的异同之处(特别是异中之同),从而探寻某些规律的研究方法。异类比较,反差大,结果鲜明,往往能够发现新问题、揭示新规律。比方说,如果我们把高校单独招生、单独考试与统招、统考两相比较,从中寻找异中之同和共同特征的不同表现,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招生考试活动的共同规律和不同表现形式的各自局限,可能是大有裨益的。

2、纵向比较研究与横向比较研究

纵向比较研究是对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的状况进行比较,从而揭示其发展变化规律的方法。它是按照事物发展的时间序列纵向展开的,通过事物在不同时期的表现状况和演进历程的动态展示,搞清楚其来龙去脉和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进而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比如,有人对自学考试发展的三个阶段的应考对象和职能进行比较研究,试图说明自学考试由补偿教育、学历教育走向继续教育的必然性,通过自学考试丰富内涵的展开过程及其所显示的阶段性,来认识自学考试的教育性质和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不同表现。

横向比较研究是对同时存在的教育考试现象进行比较,在相对静止的状态(稳态)下研究这些现象的异同,从相互联系中认识教育考试现象的本质的研究方法。它是按照空间结构的横向展开的,通过不同地域教育考试现象的异同及其原因的分析,来把握考试活动的共性和特殊规律。比如,中国大陆的统考与台湾地区的联考的比较研究,中国和韩国的自学考试比较研究,都属于横向比较研究。

对于复杂的问题,人们在进行比较研究的时候,常常把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结合起来运用,以深刻认识事物的现状和变化趋势。

3、定性比较研究与定量比较研究

定性比较研究是通过事物间的本质属性的比较来确定事物的性质、特点和趋势的研究方法。定量比较研究是通过事物间数量关系的分析比较来判断事物的变化趋势的研究方法。如能将两者结合起来,可能获得更好的研究效果。

在教育考试的科学研究中,比较研究似有增加的趋势,但大都是定性比较。应积极倡导定量比较研究,并尽可能地把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结合起来。

4、问题比较研究与区域比较研究

问题比较研究是针对教育考试中的某个问题,对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比较分析,以弄清该问题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历史、现状和变化趋势。比如,就高考科目设置问题对实行统考或联考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研究,以弄清楚这一问题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来龙去脉与变化趋势,为我国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照。

区域比较研究是通过所确定的若干地区教育考试问题的比较,来研究这几个地区教育考试发展状况和特点的研究方法。问题比较法,是问题固定,对比的地区灵活选择;区域比较法,则是区域固定,而对比的问题依需要来确定。比如,选定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大、曾经推行过科举考试的几个国家和地区,比较其考试制度、社会考试心理等方面演变中的共同特点和差异,以得出某些概括性的结论,就属于区域比较研究。

(三)比较研究的程序和要求

1、比较研究的程序


从操作角度说,比较研究的一般程序为:确定比较研究的问题和标准、收集比较研究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做出比较研究的结论。

确定比较研究的问题和标准。首先根据研究的目的规定研究的内容和范围;其次选择比较的对象;再次确定比较的标准。

收集比较研究的资料。通过调查访问、查阅文献等方法,广泛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必要的整理和加工。

进行比较分析。列举比较对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联系的观点分析其异同的原因。

做出比较研究的结论。在对收集资料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于所研究的问题提出比较结论。

2、运用比较研究法的基本要求

研究对象的可比性。要求比较研究的事物属于同一范畴,既有同一性和相似性,又有差异性和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表面相似而本质各异,或者外表各异而本质趋同,通过比较能够突现各自的特点,或者能够发现其共同的趋势。

比较资料的可靠性。不论比较的资料是亲自调查、观察收集的,还是查阅文献、借鉴他人研究的结果获得的,都必须资料本身是客观、真实的,具有可靠性;能够反映比较对象的总体情况,具有代表性。这样,比较研究的结果才可能是可信和有效的。

比较项目和标准的统一性。比较如同评价,总要涉及到“项目”和“标准”两个“维度”。前者回答的是“比较什么”,后者回答的是“比较异同的依据是什么”。比较研究必须坚持比较的项目、内容范围相一致,比较的标准要统一。

坚持全面本质的比较。首先要全面,对研究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比较,而不可仅仅根据一些零碎、片面的材料轻率地做出结论;其次要抓住本质,而不仅仅罗列表面的异同现象,从共性中揭示矛盾的普遍性,从差异中挖掘矛盾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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