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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网---县级国地税联合办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刘刘4615 2017-08-16
2017-08-14 11:03:00 | 来源:江西省广昌县地税局 | 作者:张运亮

  2014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强国地税协作,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国地税合作首次提上了议事日程。2015年6月10日,《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的印发,则标志着国地税合作正式拉开序幕。四年来,随着合作的逐年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在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便捷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基层一线合作情况来看,形式大于内容、宣传重于合作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不容乐观。

  当前现状

  一、主观需求程度不一,合作意向冷热不均

  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仍有10多个税种和基金(费)需要征收管理,由于“以票控税”这一有效征管手段的缺失,地税征管手段明显乏力。随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办税的逐步推进,地税部门对联合办税普遍寄予厚望,以为撬动地税征管的春天再一次来临,需求日益迫切。在依靠自身力量推动乏力后,转而寻求政府支持,积极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强力建议政府牵头主导联合办税,希望借助政府力量推动国地税合作,结果仍不解渴。而国税部门则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到位,“以票控税”的广度与深度获得了长足的叠加与拓展,征管手段随之得到了空前的增强,他们“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对联合办税主观上认识不到位,行动上落实不积极,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存有抵触情绪,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滞地税部门积极主动派员进驻。少数国税干部本对“营改增”就颇有微词,他们认为基层国税部门人员本已捉襟见肘,地税部门移事不移人,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导致日后在把关征收地方税收时心不甘情不愿。

  二、各自业务繁简迥异,一窗通办尚存距离

  有的基层税务干部平常疏于学习对方业务,在联合办税过程中,涉及对方业务操作不熟练,难以胜任“国地税业务一窗一人一机通办”。就县级国税部门来说,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有的全市集中缴纳)是他们征管的重头戏,业务较地方税种来说较为简单单一,地税干部对这三大税收政策的掌控和对系统操作的驾驭明显更易上手。而地税部门“营改增“后,税收征管仍然涉及到10多个税种,还有代征的各种基金费。税种多、金额小、业务繁琐是当前地方税种的三大特点。我国现行税制中,各税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依存关系,国地税业务既有共同性,更有差异性,其中一个税种的误征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其他税种计算的准确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种,涉及知识面广,业务复杂繁琐,地税部门能全面掌控该两税种的干部就不是很多,对地税业务尚处盲区的国税干部来说就更是难上加难。而现实中精通国地税双方业务的复合型双料人才国地双方都极度缺乏,要他们在短时期内不但学通各自对方业务政策,还要在金三系统中进行准确无误的流程操作,一时半会难以实现。

  三、指标流程互不对称,工作节奏难以合拍

  国家税务总局从2014年开始推行绩效管理以来,经过三年的试行、推进、提升,最终形成了2017年的5.0版。5.0版的出台,统一了国家税务总局对省级税务局层面进行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而省税务局及以下税务机关对本局机关内设部门和下一级税务机关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及指标则由各自根据自身工作任务自行确定。现实中,各级税务机关在依据自身情况设置考核指标时侧重不一,再加上国地税税收政策、业务流程各不相同,最终导致县级层面国地税部门各自承接的考核指标不统一、不对称。指标就是“指挥棒”、“风向标”。国地税考核指标不同、使用文书及征管流程不同、机构设置不同直接导致日常合作经常南辕北辙,节奏难以合拍,最终被迫重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非合作模式。

  四、日常工作各为其主,联合办税貌合神离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国地税部门要互派干部挂职,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仅停留在下发文件层面,浅尝辄止,基本未融入对方人事、经费等深层次的局务管理。由于国地税机构设置不对称,干部人事经费各归其口,导致日常工作出现业务冲突时,双方各为其主难合一的不和谐现象。推进国地税合作以后,由于业务办理中嵌入了对方业务,办税速度有时减缓,干部们多以影响办税效率恐遭纳税人投诉为由进行抵制。一些税务干部在处理对方业务时实施选择性办理,挑肥拣瘦,在执行对方税收政策时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涉及到对方复杂的业务或业务繁忙时要不就不办,要不就直接推给对方人员办理,只选择己方业务办理。由于人事、经费双方各有归口,现实中又缺乏双方统一有效的责任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所以对推诿扯皮、漏征放水的行为国地双方都淡化责任,合作难以扎实推进,貌合神离。

  几点建议

  一、站位高远,携手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务担当和共同使命

  总局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时代要求,是顺应纳税人关切、整合国地税资源、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的重大举措。国地税合作推行四年来,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不同的部门,但使用的是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面对的是同一纳税群体和服务对象,履行的都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共同使命。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加强国地税合作,一方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避免重复报送资料、重复办税、重复检查,为纳税人减轻办税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人员劳动强度、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统一国地税干部思想,消除认识差距和误区,主动融合,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

  二、循序渐进,夯实合作基础,加速培养复合型人才

  合作初期,要尽可能地挑选具有税务师会计师资格、熟悉国地税政策的“双料人才”到联合办税窗口先行担岗,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以师徒“传帮带”的方式加强对复合式人才的培养,造就更多的窗口综合业务能手。县级国地税部门要积极推进联合开展干部培训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要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全面加强国地税培训合作。在加强窗口干部培训的同时,也应加强对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政法规、信息平台维护等岗位人员的培训。通过合作办班、联合培训,搭建综合知识学习平台,使国地双方干部都能积极主动互相学习对方业务,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在登记、申报、征收、管理、评估、稽查所有环节上做到学以致用,为联合办税储备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三、精简指标,流程再造,建立双方统一对称的考核机制

  全国税务系统应“一盘棋”推进绩效管理,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和总局党组的重要决策部署一并纳入绩效管理,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应加强沟通,在国家税务总局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范围内,尽可能的为基层减负,精简各种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科学设置省本级及所辖市局、县局、基层分局四级税务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将基层干部精力从各种标新立异的政绩工程中解脱出来。同时,要对国地税双方的征管流程和工作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对相关征管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互相排斥的征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以便相互衔接,统一各对应层级国地税部门考核指标,促使双方基层税务干部朝着同一目标,劲往一处使。省级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尽量避免绩效考核指标的层层加码,仅可根据实际情况报批后进行微调,杜绝因旁门左道而过多导致基层无所适从的现象发生。

  四、试行县级国地税合并,释放内耗深度融合

  从当年国地税分设的诱因来看,随着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大幅提升和税银一体化系统的无缝对接,现行税款入库由系统自动按既定税款入库级次与分成比例实现了纳税人和国家金库之间点对点的即时划转,杜绝了人为混库现象,地方蚕食中央财力现象已成往事;中央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年大幅提高,中央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也得到了切实增强,94年实行分税制的最大原因已不复存在。从当前征纳双方的意愿来看,县级税务机关是一线基层税务部门,面对的是最广大的纳税群体和服务对象,是考量税务管理和纳税服务的“晴雨表”和“试金石”,他们身处“营改增”最前沿,了解实情,更有发言权;纳税人要应对两个税务部门也感觉很麻烦,增加了纳税成本,推高了征税成本;所以征纳双方均对联合办税有所期待。从技术支撑和操作层面来看,全国国地税统一使用的征管信息网络平台---“金三”系统的成功上线,为合并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现实可操作性。从学术交流和成功经验来看,国地税分设二十多年,地方税种的立法基本毫无进展,为合并留下了空间;学术界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避免重复征税的角度考虑也倾向于国地税合并;中国现行税制是一个有机整体,有些税种现实中难以简单按税种单个割裂,国地税合并有利于释放国地税部门间的摩擦与内耗,促使税务人员全面、系统掌握国地税所有税收业务,确保税收政策“一个声音”发声、“一把尺子”执行。上海“不分家模式”的成功证明了合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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