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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轻症判断一款重大疾病险的性价比

 龙在天中 2017-08-27

从保险业的历史起源和社会价值来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和财务稳定器,是通过科学的机制均摊风险的方式来降低个体的损失,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其核心价值在于能够提供风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

自2016年以来,保监部门的领导多次在公开场合郑重强调要让“保险姓保”、“保监姓监”,让回归保险的保障功能,要坚持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功能不能变。所谓“保险姓保”,是指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风险保障,保险的功能在于帮助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

“保险姓保”是一个基本常识,“保险姓保”本来就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但个别保险公司的发展偏离了方向,没有坚持风险保障属性的基本发展理念,而是作为“融资圈钱”的特殊手段,对“资产驱动负债”模式趋之若鹜,从而偏离了保险的保障属性。

重大疾病险,已经成为每个家庭必备和首选的产品类型。然而,市面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看上去“似乎都差不多”,事实上差别不小。甚至有些被广告包装得近乎“完美”的产品,其实都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坑坑洼洼”。

有人会问:是不是大公司的靠谱一些?

NO!

事实上,往往所谓的知名的“大公司“的产品性价比并不尽如人意。因为“好产品”的性价比与保险公司大小没有必然的关联(甚至可能恰恰相反)。

如何通过轻症判断一款重大疾病险的性价比

如何通过轻症判断一款重大疾病险的性价比

客观地说,客户买到的是产品及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利益”,而非公司大小的“虚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9、92条已经明确了经营人寿保险的公司是由国家“兜底”的。消费者不用担心它会不会倒闭或破产,那是保监会应该操心的事。

那该如何通过轻症判断一款重大疾病险的性价比?

除了参考价格因素外, 更应该关注“轻症”(轻度重疾)的种类和赔付次数。所谓轻症就是达不到重疾程度但比普通疾病严重的疾病,有可能就是重大疾病的早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客户提前或者额外给付部分保险金额,帮助客户尽早安排治疗,舒缓经济压力,体现了重大疾病理赔的合理性和人性化。

挑选轻症保障疾病种类时,“极早期癌症含原位癌”、“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和”冠状动脉介入术(非开胸)”是四个“必选”!因为常发的轻症病种与常发的重大疾病往往是相对应的,因此两者的理赔数据也较为相似,上述四种疾病正是大部分保险公司轻症出险的前四名。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中轻症都包括了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视力严重受损、单眼失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等常发疾病。

从中可以发现,大部分轻症病种都是重大疾病条款中“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除外责任。比如,轻症所包含的“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正是重大疾病的“良性脑肿瘤”责任中标注为“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部分。

特别应该注意:“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与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相对应,将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较轻的前列腺癌纳入轻症保障范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公司会将“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进行拆分,拆分成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和皮肤癌,1个病种变身3个!(那拆分了到底好不好呢?如果轻症可以多次赔付,那分拆了对客户肯定是好事,多了赔付机会;但如果是只有一次赔付,那分拆了就不好了,反倒降低了赔付的几率! 小心:这是一个坑!)

对于主动脉内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等,目前大部分情况可以通过非开胸的微创手术进行治疗,因此重大疾病的理赔门槛太高,已经不太符合现代医疗发展的现实需求。于是,将早期纳入轻症就很有意义,因为支架等微创手术相对比开胸手术的治疗和康复费用相对较低。

再如,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与重病中的“急性心肌梗塞”相对应,指被临床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给付标准,那就按照轻症“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赔付。

而“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并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在确诊180天后未遗留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或后遗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程度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要知道,作为一种高发的疾病,重大疾病“脑中风”的赔付要求,需要在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严重障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和轻微脑中风两项并非所有产品都涵盖,甚至有产品两项均不包括!

目前轻症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有:轻症额外给付、轻症提前给付和轻症豁免保费三种主要情况。

“轻症额外给付”(或称之为额外独立的轻症赔付):不占用主险保额,轻症赔了,重疾保额依然不受影响。

“轻症提前给付”:是指轻症理赔后,重疾保额会等额减少。

“轻症豁免保费”:轻症确诊理赔后,未来的保费不用再交了。

轻症豁免条款定义:当发生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那么保单剩余各期保险费均不用再交,由保险公司买单,重疾保障利益不变,目前已有产品增加了被保人轻症豁免和投保人轻症豁免条款。可以发现,与其他三种豁免相比,轻症豁免的门槛相对较低。

当前主流重疾产品的豁免条款有:“轻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残豁免”、'身故豁免'四种情况,可附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些产品自带被保人豁免),在“夫妻互相投保”时非常有用,应该重点关注。

轻症相比重症和其它情况,获理赔的条件没那么苛刻。所以重大疾病险一定要有轻症才更具现实意义和人文关怀。

此外,目前市面上重疾险产品轻症的保额一般为重疾保额的20%。但是,如泰康人寿、华夏人寿、中英人寿、长城人寿、天安人寿、富德生命人寿、恒大人寿等公司还推出了轻症多次理赔的条款,最多的可达5次:每次都额外赔付20%(也有首次25%,逐次递增;也有每次30%,最多5次 )。与重大疾病多次理赔的门槛较高相比,轻症多次理赔概率相对较高,并且基本上都没有“组别”的要求。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轻症保障范围均“不大相同”,主流公司的主流重疾险进行了统计分析,可供大家参考。

如何通过轻症判断一款重大疾病险的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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