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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老师谈传统文化 | 祠堂的“文化”

 信步时空 2017-08-29





祠堂的“文化”


文/彭妙艳



经常有人提到祠堂文化,而且似乎还编印了不少大部头的书籍。然而“祠堂文化”是什么?那些编著作者却没有给出答案。

要说我就非常明确,好像也是夸张。实在点说,也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已。然而凭此就来写作这篇“专论”,也非“肚困胆就大”,其实有点投石问路、抛砖引玉的意思。因为有些想法欲与方家探讨。



所谓“祠堂文化”,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指历史上以祠堂为核心的宗族文化,包括宗法制度与宗族观念等,相关的世系、辈序、祭祀、婚嫁等等,都是具体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现在各地都有开展一些传承的活动,譬如重修祠堂、重修族谱、续编昭穆、举行祭祖等,在某种意义上说,算是对于祠堂文化的传承。但是,事实上,这种传统的祠堂文化里面,包含着不少落后的成分,在传承上应有所甄别与选择,某些也必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注入新的内涵,或作形式上的变通。以祭祀的三献九跪为例,如改为三鞠躬似乎符合时代精神。



诚然,传统祠堂文化中有着不少可资教育后人的元素,好像某些宗族保留的祖训、族训,对于要求家族成员遵法守纪、尊老爱幼、践行公德等方面,有着相当的规范、警示的作用,用以要求、制约族人乃至其他社会成员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建功立业,往往不是其他类型的教示所可代替。诸如此类的文化,无疑就应大力弘扬,以光其大。



由于祠堂的传统用途,仅限祭祀,所以闲置时间较多,因此自民国初年以后,各地纷纷改为学校,以充分发挥它的空间作用。到了目前,各地普遍建起规范的校舍,祠堂作为教育建筑的代替品时代已经过去。这种情况下,应该构建一种新型的祠堂文化。这种不以宗族文化为主题的新文化,其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因地制宜,强调划一是不现实的,不可行的。以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可以作为乡村老人的文娱、休闲场所,在提倡居家养老的今天,祠堂的这个作用应该得到强化。另外是作为乡村的娱乐场所,也就是发挥文化室那样的作用,既可供人读书、行棋,也可供人奏乐甚至晨舞等。在有些地方,也开辟为农村文化陈列馆、展览馆,作为后代传统文化教育的基地,这也可以体现物尽其用。



只要能够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不管祠堂的“文化”要作何种利用与开发,都应该得到肯定与支持。现在祠堂的存量很大,有的乡村,甚至有几十个之多,让其闲置,或者只作某一类型(如祭祀)的用途,无异资源浪费。做好规划与实施,把其“文”激活,以化乡人,则就真的利在当代,功在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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