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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

 时宝官 2017-09-11

    本报上海9月10日电 记者颜维琦、曹继军日前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法院将在9月中旬举行“庭审面试”,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上海高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目前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初任法官遴选方案。同时,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高、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后,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据统计,上海目前有法官助理1939人,这支队伍已具备一定规模,资历、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已臻成熟。在法官员额使用上,上海使用员额数为29.7%,为法官助理预留了合理空间。

    上海此次法官助理遴选方案细分为8个步骤,分别是申请报名、岗位承诺、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考试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上海高院党组审议、任命法律职务。其中,考试面试环节中的“庭审面试”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所谓庭审面试,即由考生担任办理案件的法官进行模拟开庭,上海全市法院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考官,部分优秀入额法官担任案件当事人,该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庭审驾驭能力。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经验的积累来自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一个个当事人的面对。只有通过基层审判一线的磨炼,新法官才能逐步成为行家里手,既完成自身的成长发展,又能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上海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张晓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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