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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是批儒吗

 汉青的马甲 2017-09-17


许多人认为庄子时代的道家对儒家思想是贬斥和攻击的,这也是今天许多批儒者所借用的武器。但很可惜,今人对什么东西都是一知半解,通常都是拿错了武器,矛不对盾。

庄子名言“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到底什么意思,还真需要点哲学的功底才能理解透彻。中国人一提哲学就头痛,我就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解读一下,看看你是否真的理解了此话。



1 道、儒、法:对人性认识的三个阶段


真正本土的传统文化,主要就是道、儒、法三家。诞生的时间顺序也是道、儒、法,先有道家思想,然后有儒家思想,再然后有法家思想。我们通常讲传统文化的代表是儒、释、道,这是从影响力角度来看的。

道、儒、法思想的依次诞生,其实也是古人对宇宙自然和人类自身认识的渐进过程。

所谓道,即天道,指的是宇宙自然的基本规律和法则,大致是日月星辰,雨露阳光,世界万物皆有其生生不息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道理与规律,顺则昌,逆则亡。

对人类自身价值和伦理关系的认识,从本质上讲,道家思想还处在人类最早的对天理的认识和崇拜阶段,对人伦缺乏充分的重视。所谓“上善若水”,强调的就是顺应天理,效法自然,一切都不要以自我的意志为转移。

在道家思想诞生的初期,对人性的认识还很模糊,没有什么“性善论”或者“性恶论”。所以,当道家讲“上善若水”时,并没有充分思考“丛林法则”其实也是“上善若水”的应有之义。丛林法则当然是自然法则,但人类如果遵循这样的自然法则,还是人类么?

儒家思想在承认“上善若水”的基础上,进一步有了“丛林法则”不应属于人类法则的价值判断,并提出了“兴灭继绝”的人伦诉求。这当然是一种进步。

有人说道家也讲“性本善”,这是不对的。道家不谈人性的善恶,至少在道家诞生初期的基础思想里没有关于人性的判断。儒家倒是讲“性本善”的,这或许是出于反对“丛林法则”,提倡“兴灭继绝”的需要,同时也是基于人类具有普遍的同情心这个事实。

儒家思想有两大局限或缺陷,一是对人性的妄加论断以及争议和分歧,使其思想和理论缺乏说服力;二是只讲关于人伦的价值诉求,不讲违背人伦应该如何处罚,使道德教化缺乏强制力。

关于性善与性恶的人性大讨论,这是儒家最先展开的。儒学大家荀子就否认孔孟的性善论,认为“人之生也固小人”,这差不多是最早的性恶论。儒家在人性问题上的分歧暴露了儒家的致命缺陷和漏洞,给了法家以可乘之机。

法家看到了儒家的不足,直击儒家最大的痛处,一是攻击性善论,二是用法制取代道德说教。“用法之相忍,以弃仁人之相怜”,直接以“刑”取代“仁”,以“法”取代“儒”和“教”,并展开以刑诛心的运动,将儒家界定人性的人类同情心作为法制要消灭的首要目标。

所以,从“道”到“儒”再到“法”,本质上就是从重“天理”到重“人伦”,再到重“刑法”。其底层是对人性认识的三个阶段,即从不讨论人性到“性善论”,再到“性善”与“性恶”的争论,再到彻底否定“性善论”,并且用法制强迫人们不得有“仁人之相怜”,只允许对“法”之“相忍”。



2 真实的人性


关于人性,东西方都争论了几千年,至今也不可简单定论。许多人说西方是性恶论,中国是性善论,这是文化差异的根源。这其实很武断,也缺乏基本事实的支撑。

我曾经讲过,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就是强调“人类普遍同情心”的代表人物之一。“道德情感主义”的时代也正是西方尤其是英国启蒙运动的主力之一,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有了经济学以及各种现代文明的启蒙和奠基。“道德情感主义”与儒家的“性善论”本质上并无多大不同。

真正的“性恶论”者,人类有史以来最彻底的性恶论者,并非西方的任何学派,而是中国的法家学派。

到了二十世纪初,通过弗洛伊德、马斯洛等人的努力,人类才开始对人性有了较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人性无所谓善与恶,或者说人性既有善也有恶,要多层次看待人性。弗洛伊德讲本我、自我、超我,通俗点讲,其实就是作为动物人的自然性,知慧的人的自利性,社会的人的社会性,也就是感性的自然人,理性的智慧人,德性的社会人。

所以,人性是感性、理性、德性的复合体,绝不是简单的性善或性恶所能涵盖的。



3 何来“圣人”与“大盗”


在德道哲学时代,强调道德标杆,目的是为了让人们跟进学习,以建立人伦秩序,以抵制动物的“丛林法则”,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

道德哲学时代的局限就在于对人性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要么相信人性善而只强调教化的力量,要么相信人性恶而只强调刑法的强制力,走了极端。人类从道统走向法统,再走向道统与法统并治,这是客观的历史进程。自汉以降,基本上就已经走向道统与法统并治的时代了,而且一直是“儒表法里”地并治。

道统竖“圣人”,法统守底线,这表面看来应该是很和谐的组合,但实际上却存在问题。

法统是以强权为支撑的,有强权就自然有压制与掠夺,并可能基于压制与掠夺成为“大盗”。同时也极容易借助强权的力量抢占道德制高点,自封“圣人”。所以,当“圣人”与“大盗”本是同一伙人的时候,这道统的人伦秩序就必然崩塌。“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就成了社会的真实写照。

但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要的事实,导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不是道统的内生产物,而是法统的强制产物。

有人可能会说,庄子批儒的时代不正是道统的时代么?不对,那个时代其实正是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的时代,道统早已名存实亡,代之以“鸡鸣狗盗”的丛林法则。既成王败寇,自然就“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了。所谓法家思想,其实就是将“丛林法则”和“成王败冠”用强权和法制予以贯彻而已。

我读历史的结论是,诸子百家中,孔孟儒学为真善和最善,法家是真恶和最恶。“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绝非儒家的罪过,而是法家的,是典型的“儒表法里”的表现。

庄子的齐物论是批儒吗?许多人认为是,至今还有人用庄子言论来作为批儒的依据。在我看来,庄子表面上是批儒,其实是在批法。庄子强调不要以圣人自居,不要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人,这是批儒吗?不是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正是儒家所强调的么?

庄子强调人非圣人,亦非恶人,都是七情六欲的人。这是批儒吗?也不是。儒家确实宣扬圣人思想,但儒家的圣人是真的道德标杆,不是靠强权掠夺的圣人地位。儒家强调道德水平高的人才能治国理政,这与今天民主社会选择一个好的代理人有什么价值诉求的不同吗?

庄子认为没有绝对的圣人与恶人,既不存在道德制高点,也不存在邪恶轴心。这个观点其实已经被历史证伪了。今天人类普遍追求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不就是道德制高点么?邪恶轴心也真有,而且分明是层出不穷嘛。

所以,请不要再拿“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来批儒,这很好笑。以之批“法”,批“儒表法里”,这才是对症的。

今天我们许多人喜欢说“开口闭口讲道德者基本都是骗子”,这是一种社会化的情绪。如果一个人不讲法治,只讲道德,这当然很无耻,毕竟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底线不守,何谈道德呢?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彻底否认道德自律的重要性,更不应该把道统时代的儒家思想说得一无是处,尤其不应该蓄意歪曲历史,错误地解读儒家思想,一通错批和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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