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的危险因素 木材切割、磨削、砂光等加工环节存在粉尘积累的风险,可能造粉尘爆炸 木材加工场所应该注意通风和清理积累粉尘 1)除尘系统通风良好。 2)板材加工、除尘设备及管道接地良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定期清理设备及作业现场、 除尘器、 废料仓中粉尘。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 低压临时线路的潜在危险因素 低压线路存在线路绝缘不良的风险,可能造成触电或爆炸 定期检查平台护栏,发生锈蚀应应更换 1)应避开易碰撞、地面通道、热力管道、积水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地方敷设,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敷设。 2)沿墙架空敷设的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 4.5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与其他设备、门窗或水管的距离应大于0.3m。 3)沿地面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 动火作业的潜在危险因素 动火作业存在产生火花和炽热表面的潜在风险,可能造成火灾或爆炸 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 规 程 操作 1)作业面操作平台结构应坚固、可靠,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平台周边应设置护栏。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4)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 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7)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职业病的潜在危害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如未采取相应措施,可能造成职业病。 注意可能造成尘肺病的粉尘危害 1)应避开易碰撞、地面通道、热力管道、积水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地方敷设,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敷设。 2)沿墙架空敷设的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 4.5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与其他设备、门窗或水管的距离应大于0.3m。3)沿地面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司、泰州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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