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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

 老夫子的论语 2017-09-25

读《道德经》作者 张振方《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后改为上篇道经,下篇德经,共分81章。

《 道德经》是中国古典文化典籍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其内容全面丰富,博大精深。集天文,地理,军事,政治,经济,道德,个人修养,社会发展,治国用兵等众多方面与一体。荟萃了中华民族春秋时期的文化精髓。所以历来被道家奉为经典;被兵家视为兵书;被政治家看做治国良策;被道德家说成是修身养性之典。笔者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典型的古典哲学著作。他以哲学的观点来探索宇宙发展的奥秘,社会管理的方法,个人道德修养及治国用兵之道。

《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哲学著作。历来被称为“哲理诗”。这部被称为“万经之王”的神奇宝典,对中国古老的哲学,宗教,政治,科学,社会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他无论对中华民族的性格铸成,还是对政治统一与稳定,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他对世界影响也日渐显著。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不遗余力的探求其中的科学奥秘,寻求人类文明的起源,探求古代智慧的底蕴。就成书年代的约略探索,《道德经》比《圣经》更加久远。其中许多观点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赞同。由此可见,中国先哲所绵延传承的智慧宝库,傲视古今中外。它既是中国哲学的主根,东方文化的代表,又是人类文明的源头。

一、道德经在宇宙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了宇宙产生的源头,构建了宇宙发展坐标的起始点。

《道德经》指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认为;天地(即宇宙)开端于“无”。宇宙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他把“无”规定为“道性”,用来表述宇宙混沌未开之际的状况。它是化生宇宙万物的原动力。故曰:“名天地之始”。“有”,即“道体”。是指化生万物的最基本,最原始的物质。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本源。故曰,“名万物之母”。

“有”屬于物质范畴,而“无”则是和“有”相对立的概念。是指具体物质所以存在的结构方式,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形式及其规律等。也可以用‘自然规律’来表述。“有”和“无”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纯粹的“无”和“有”是不存在的。“无”中有“有”的存在,“有”中有“无”的根源。他们互相对立,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有”为实,“无”为虚,彼此阴阳对立,虚实相合,共同构成宇宙的起始之母。所以,老子认为探索宇宙发展的源头及规律,首先要从“无”入手,首先要承认和肯定宇宙是从“无”发展来的,“无”才是宇宙发生发展的源头。只有真正领会了“无”的含义,才能真正领会道“道”的奥秘和宇宙发展的规律。如果把“无”规定为宇宙坐标的起始点零,那么“有”就是零以后的具体数字。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从有发展来的,它是万事万物的开端。从“无”中探索宇宙的源头,从“有”中寻找世界的母根,这就是老子最基本的认识论。

老子指出:“无”是一种没有任何现象的现象,世界上一切都是从这种“无”开始。其始点也就是再生宇宙的始点,宇宙的始点就是这样被找到了。古人认为这是人在逻辑上所能达到的极致点。因为人的逻辑与宇宙的逻辑完全一致了。这也被古人称为“天人合一”的现象。就这样,一个关于宇宙的坐标模型就建立起来了。

二、老子的‘唯物论’观点

从根本上说《道德经》不是宗教经典,他和宗教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他承认世界是物质的。在老子看来,就连无形,无名神秘莫测的“道”也是物质的。道德经指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又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宇宙产生之时,象一个混混沌沌的球体,听不到她的声音,也看不到他的形体。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存在,永不停息的做着循环往复的运动。就是这样一个无形,无名,而又‘有物’,‘有象’,‘有精’,‘有信’的“道”构成了宇宙万物之母。这一观点与现代科学对宇宙、地球等天体的形成过程的描述,颇为相似。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道”,并不是原始宗教中所说的唯心主义的“道”。在这里,老子从根本上否定了“神造宇宙”“上帝造万物”的唯心论观点,明确指出宇宙和世间万物,都是由物质组成的。他还特别指出:“道之为物,惟恍惟惚。”他首先肯定了“道”是一种物。也就是说,作为万物之母的“道”也是由物质构成的。也就是肯定整个宇宙是由物质构成的。习惯上,人们常常把《道德经》和‘道教’混同起来,道教也常常把《道德经》宣扬为其经典,并把老子奉为道教的创始人。这其实是一种误传和歪曲。纵观整个道德经,通篇之中并无半点宗教中所盛传的神仙鬼怪之说,更无半句荒诞无稽之言。《道德经》是哲学,绝不是宗教信条。老子不相信鬼神,不承认宇宙是上帝和神创造的。他所推测的宇宙的成因,与现代科学所测定的宇宙的形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时代,确实是一种大胆而伟大的创举。这也正是老子的伟大之处。

三、《道德经》中的辨证法思想

《道德经》中所反映出来的辩证法思想是老子思想的精华。老子不但认为宇宙是由物质构成的,而且认为物质世界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他提出了“‘有’生于‘无’”的重要论断。并且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第二章)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论证了世间万物的存在,都具有对立统一的规律。确立了对立统一是宇宙永恒而普遍的法则。老子还认为,对立面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他指出:“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五十八章)《道德经》中所包含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尽管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但我们仍可以在那五千言文字材料中找到考察的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是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自我运动的钥匙,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老子也发现了事物所具有的矛盾现象,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1.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真实内容及根本动力。老子发现了事物本身具有对立双方的矛盾,提出了具有一定辩证法意义的“反”思想。“反”这一范畴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它实际指矛盾着的事物的对立双方。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正言若反”(七十八章)。老子所说的“反”是指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均由于它们本身包含着矛盾,所以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自身包含着矛盾。它是“无”又是“有”:而“无”自身又包含着“阴”与“阳”的矛盾, “上升”与“下降”的矛盾;至于万物自身也包含着矛盾,一切的生成已包含有毁灭的因素,任何毁灭与死亡都潜藏着再生的萌芽。所以说“相反”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故老子日: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四十二章)。这里的“一”是太虚运动着的‘一气’。‘气’之所以能动是由于“阴阳”这两个对立面的驱动。也就是说,由于统一体分为两个相互排斥的对立面;阳是刚。阴是柔;阳是轻清,阴是重浊;阳是上升的运动,阴是下降的运动。可见一气本身分为阴阳,存在柔与刚、上升与下降、分散与凝聚的矛盾。这对矛盾相互冲突、斗争,驱动一气不断运动、变化、发展。故日“一生二”。这种“阴阳”之气,相互冲突、斗争,然后凝结、调和达到矛盾的统一,故日“二生三”。一物如此,推而广之,故日“三生万物”。可见,矛盾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它是客观实在的。而矛盾双方 的对立和斗争,是推动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老子提出了这种一气分为二,相反、相争、相和谐的辩证观,又引出了他的适度原则,即“贵和有度”。这一思想在孔子那里发展为中庸之道。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反”理解为“和”、适中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思想就包含着对立统一的性质,是客观实在的反映。

2.关于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

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双方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是客观世界中常有的现象。正是这种平衡,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准备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这一点已为老子所注意到。他在《道德经》中曾多处提及事物的对立。他对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的许多现象的认识,几乎无一不是从对立统一的范畴方面来说明的。例如,属于自然现象的有:大小、多少、高下、远近、重轻、静躁、白黑、寒热、壮老、雌雄、母子、实华、正反、同异,等等。他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第二章)这些对立范畴,不少都涉及到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问题。这说明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虽有其直观片面性,但已经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吸取了营养;属于社会现象的如:美丑、善恶、强弱、利害、生死、荣辱、愚智、吉凶、兴废、进退、主客、是非、巧拙、公私、难易、真伪、怨德、贵贱、贫富,等等。这些对立范畴,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国交、道德、修身、审美、语言等方面。这说明,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虽有其先行思想的引路,但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产物。老子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这种相反相成、相互依存的道理,看作是一切事物普遍的规律。由此,他还提出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四十二章),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老子把“阴阳”相互作用的对立面斗争,看作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这样,老子在春秋战国之际,已经把对立统一观念,从理论上系统而明确地提出来了。同时,他还从追溯事物发展变化根源上,回答了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这个哲学的根本问题。

3.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相互转化的趋势。他在《道德经》中曾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意思是说,宇宙间的事物尽在往复变化之中。由此推出一条法则,物极必反,剥极必复。

他认为“物极必反”这条法则普遍存在于自然和人事之中:在生物,“物壮则老”(三十章);在人事,“强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在个人修养,则“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在道德,“菩复为妖”(五十八章)。

他从“物极必反”这条法则又推出另一条法则,“对立转化”。一切事物自身包含矛盾,既有其正的一面,又有负的一面;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在一定条件下,就可以相互转化。故老子日:“祸兮福之所倚,福之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

正是因为老子深谙“物极必反”、“对立转化”的运动规律,为了防止事物向着不利的方发展,老子强调要“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即去除极端、奢侈和过分的行为,以保持事物内部的动态平衡,才能防患于未然。他将这一原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注重从反面思考问题,制定策略。如,他强调“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二十二章)。自觉地从反面入手,促使事物向着有利的方向转化。

推而广之,任何包含着对立面的统一体,在一定条件下,均可以转化。正变为负,负变为正,积极面变为消极面,消极面变为积极面,所以天下事物,推陈出新,发展无穷,这是自然规律。

4 .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

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的贵柔思想就包含着变化发展的思想。老子谈到“柔”和“弱”的地方很多,例如:“专气致柔,能婴儿”(十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三十章);“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五十五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老子所说的柔弱并没有“懦弱”、“阴柔”的意味,其实质只是积极、前进、生气充沛、能战胜一切的东西。

首先,老子所说的“柔”“弱”都是指新生的东西。他以婴儿为例,婴儿的骨是弱的,筋是柔的,可他的拳头却是很紧的,可见新生的柔弱是生命力的标志。其次,老子以柔弱来指“活泼”、“发展”、“充满生命力”的东西。故他说:“人之生也柔弱”,“草木之生柔弱”(七十六章)。最后,老子以柔弱来指“活动”、“流通”、“运行”、善变化等,老子认为“水”最合乎这标准,故他说,“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七十八章),“水几于道”(八章)。因为水无定形,随遇而变。总而言之。柔弱是指新生,是指充满生命力,是指活泼、发展、流行、灵活、善变化等作用。

如果柔弱是新生的,那么坚强就是陈旧的,而陈旧的坚强又是它趋于死亡的标志。故老子日:“坚强死之徒”(七十六章)。而且陈旧东西所表现的坚强,外形也许强大,而实质是僵化、死板、顽固、衰老、凝滞不化,一击就断。故老子日:“木强则兵”(七十六章)。

柔弱与坚强总是对立着,因为客观世界是不断运动着、变化着,所以其中总有一些事物在产生、发展,而另一些事物在敝旧,在颓废,故新与旧、弱与强、柔与坚总是进行着斗争。在新旧更替的过程中。新生事物虽然劫弱、柔嫩,然而她总能克服遭遇的一切障碍而成长起来。由于陈旧的东西在当时还显得强大,但它最终是要被战胜的。因为“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下而上,由后至前、由柔弱到刚强的矛盾转化过程。从发展上看,“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这就是老子的新生战胜陈旧,即老子的发展观。

老子认为“天下有始”(五十二章),“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一切事物都处于周而复始的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应该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事物。

四、老子的“自然观”

老子认为,对于一切事物,都应该顺其自然的趋势。他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这里老子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办事原则,即“顺其自然”,也就是说,办事情一定要遵从自然规律。他认为;天下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而‘道’具其首位。连“可以为天下母”的‘道’也要“法自然”,可见顺其自然是人们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他强调;人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国家的领导者必须按自然规律治理国家,就连战争也必须遵循客观条件,尊重人心所向,才能占据正义,取得胜利。凡是违背自然规律,欲以个人的欲念改变自然规律,必然遭受失败,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所以越强为越是要失败,无所作为而听其自然发展,社会倒是可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了。故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老子强调统治者要按自然无为的原则辅助万物自然运行,而不要有意作为,这就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值得强调的是,这里老子所说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为’,不‘强为’,不‘任意而为’不违背自然归律而为。而是必须在客观规律下而‘为’。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就可以做到“无所不为”。这就是老子“无所为而无所不为”观点的实质。也是他对“顺其自然”观点的具体解释。

老子的“自然观”,使其对自然现象及其规律认识,把握,运用的最高境界。也是道德经高于其他宗教经典的精华所在。他和今天我们所强调的“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有异曲同工之妙。难为的是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发现和强调了这一观念,而我们则是在遭受了无数的失败和教训后才总结和接受了这一观点的。从这点出发,我们不能不佩服老子的伟大和先见之明。

《道德经》是一个广泛的思想体系,它博大精深,内容广泛而全面。一千多年来,无数的思想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都对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都难窥其一斑。它确实是中华民族一部取之不尽的文化宝藏。读《道德经》作者 张振方

作者简介:张振方,男,生于1947年12月,大专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爱好文学、旅游、摄影、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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