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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旭升《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第二辑总目录...

 夏日windy 2017-09-25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文章,由应旭升律师主笔,旨在用问答的形式回答建设工程实务中的常见问题。文章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合同解除、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等各个领域。此为《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第二辑总目录,包括往期发表过的十篇文章,您可以点击蓝色标题查看文章。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一):合同效力

 

第一节 合同效力


1.小型建筑工程、农民低层住宅工程、家庭住宅装修工程的施工人缺乏资质,合同是否无效?


2.《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是否意味着只要建设工程存在挂靠行为,合同必然无效?


3.当事人均未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或抗辩),法院可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5.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之前,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施工范围、工期计价方式等,该合同效力如何?


6.合同效力对原告律师在确认诉求时有何影响?


7.工程发生转包,是否影响前手已签订施工合同效力?


8.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情形下,工程价款超过成本的部分应否追缴?“管理费”、“挂靠费”应否收缴?


9.指定分包是否合法?指定分包的合同是否无效?


10.某施工企业并无进入某地方建筑市场(如北京、上海)的资质,则其在该城市所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无效?


11.某央企公司可否将其中标的工程完全交由旗下的子公司施工?


12.招标完成后,确定了总价为可调价,但签订合同时又改为固定价,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二):合同的解除和工程质量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既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那么发包人可否随时解除施工合同?


2.《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未经通知可否径行向法院起诉?


3.一方未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为合同已解除),只请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法院能否释明告知追加解除合同之诉求?


第三节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纠纷按时间顺序可分哪几个情况?


2.如何理解完工、竣工验收、备案、保修几个概念?


3.竣工验收可能存在的几种结果?


4.发包人就工程质量问题应提出反诉还是抗辩?


5.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反诉的,应如何确定反诉请求?


6.工程质量纠纷中,发包人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7.发包人如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8.发包人就工程质量提出鉴定申请,其如何明确具体请求?


9.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问题鉴定,法院是否准许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10.工程质量纠纷中,承包人承担责任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三):工程质量

 

11.哪些情形可认定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12.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造成一致后,又主张质量等方面索赔的,应如何处理?


13.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何处理?


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


1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15.发包人就质量问题提出反诉请求,承包人应从哪几方面抗辩?


16.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发包双方未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这种情况下,承包方是否需要履行保修责任,其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如何确定?


17.某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某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标准为优良,该投标是否有效?


18.工程施工中,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9.发包人未经验收就急着使用未竣工工程,后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该质量责任应由谁承担?


20.施工中发包人按照约定提供了部分甲供材料,各方进行入场验收合格后,后工程实体由于该部分材料本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该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四):工程工期

 

第四节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竣工日期含义?


2.如何认定工期顺延?


3.工期违约的诉讼中,施工单位主张工期顺延,应需举证哪些条件?


4.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的区别与联系?


5.关键线路、非关键线路的区别?


6.在工期违约纠纷诉讼中,发包人有哪几种方法来设计诉讼请求?


7.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逾期完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其人向小业主赔付的工期违约金,该请求可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从哪些方面予以考量?


8.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逾期交房发生的违约损失,可否向承包人索赔?


9.工期违约纠纷案件,发包人举证责任范围,是否应举证延误原因?


10.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11.《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14条为何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即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工期?


12.承包人有关工期顺延的证明标准?


1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作出的工期鉴定结论是否有效?


14.施工许可证对工期的影响?


15.设计变更是否必然导致工期顺延?


16.合同无效,工期约定是否无效?


17.发包人就工期问题提出反诉请求,承包人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抗辩?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五):工程价款

 

第五节 工程价款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工程款的,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2.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应如何认定?《北京高院民商事解答五》第4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法院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


3.一方违约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是否视为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4.结算完毕,承包人可否主张之前拖欠价款的违约金与利息?


5.当事人依据无效施工合同签订价款结算协议,一方又反悔的,如何认定工程价款?


6.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度变动,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应否支持?


7.工程款给付之诉中,尚未完成工程决算,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8.发包方工作人员确认的工程量以及价款等签证能否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在司法实务实践中有何作用?


10.承包人出具工程签证单有瑕疵,鉴定机构未认定,该签证单相应价款应否支持?


11.《杭州中院工程实务问答》第3条第1款规定,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单位以承包人出具的工程签证单等工程施工资料有瑕疵为由不予认定的,对于相应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六):工程价款


1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要求按约定结算,而承包人要求按定额标准结算,如何处理?


13.《福建高院施工合同解答》第5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造价,而承包人请求按照工程定额标准计算工程造价的,如何处理?


14.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明显低于工程造价定额,该约定是否无效?


15.如何理解《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所称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16.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33条所称的“低于成本”?


17.工程结算后,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发包双方就如何偿还工程欠款签订《还款协议书》。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是否适用于因履行《还款协议书》发生的纠纷案件?


18.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进行了工程的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事人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结算达不成一致的,是否应当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


19.发包方与施工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质量为合格,但工程中标后又同中标人约定,如工程未达到鲁班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20.在没有签订书面约定情况下,施工方实际进行工程施工,应如何提出工程款的主张?


21.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几种,现在普遍采取的是哪种?


22.承包人对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外的工程进行了施工,是否可依据合同约定计价条款提出付款主张?


23.在实践中,建设方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并进行结算,此行为是否合法?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七):程序问题和司法鉴定

 

第六节 程序问题


1.承包人起诉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2.在哪些情形下,承包人可以在付款节点届满前主张工程款?


3.施工方认为竣工资料未提交,被告就无法办妥产权证,就无法转让,所以在诉讼中无需对其房产申请保全。该观点是否正确?


4.发包人可否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工程价款?


第七节 司法鉴定


1.《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是否意味着鉴定不合格,鉴定期限不予顺延?


2.承包人在工程价款纠纷情况中,不应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3.承包人在工程款诉讼中主张“逾期审价以送审价为准”,但法院决定进行审价的,承包人是否应当配合?如果配合,是否意味着承包人以自己行为表明放弃该诉请?承包人应如何应对?


4.司法审价的依据是什么?


5.当双方确定司法审价依据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不明,对方应当如何来论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6.当事人约定的价款高于定额,是否应以定额为准?


7.工程款审价的基本步骤?


8.代理人为何要掌握工程审价基本步骤?


9.承包人律师如何就审价报告提出质证意见?


10.承包人对审价报告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11.对审计报告质证意见如何起草?


12.对于审价报告质证顺序?


13.鉴定单位可否直接签收任何一方的鉴定材料?


14.对于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难点,律师应准备哪些重点质证内容?


15.鉴定人未按鉴定要求出具鉴定报告,申请人应如何应对?


16.鉴定结论含糊不清,申请人如何应对?


17.鉴定报告严重超期,申请人任何应对?


18..工程造价鉴定单位应具备何资质?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八):工程优先权问题

 

第八节 工程优先权问题


1.《最高法院优先权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那么承包人主张工程进度款,可否主张优先受偿权?


2.优先权诉讼中是否需同时保全?


3.工程承包人承诺优先权条件未成就,是否仍对工程享有优先权?


4.《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借款优先权的客体为何不及于建筑物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5.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工程所有权的第三人,可否对抗承包人建设价款优先受偿权?


6.承包人如何行使催告义务确保优先受偿权?


7.《最高法院优先权批复》第2条规定消费者对抗权,承包人的应如何应对?


8.《最高法院优先权批复》有关行使期限的规定对企业管理有何要求?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九):以物抵债

 

第九节 以物抵债


1.以房抵债合同纠纷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司法意见?


2.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可否办理以房抵债?


3.以房抵债合同是否需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


4.房产公司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承包人可否再在主张工程款?是否可以再主张工程优先权?


5.当事人在债务已届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其生效要件是否要求实际履行?


6.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诉请法院确认并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7.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以物抵债来清偿债权,但未明确抵债物的所有权直接贵债权人所有,该代物清偿协议是否有效,可否对抗其他债权人?


8.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明确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债物归债权人所有的代物清偿协议,该约定是否有效?


9.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约定以房屋或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抵债,并明确在债务清偿后可以回赎,债务人或第三人根据约定已办理了物权变更登记,该行为是否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10.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代物清偿协议,该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应履行清算程序,对抵债物进行折价或拍卖、变买该抵债物,且当事人一方如认定协议存在可变更、可撤销情形的,可否依请求变更或撤销代物清偿协议?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二(十):以物抵债

 

11.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代物清偿协议,并完成给付行为,但未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该代物清偿协议是否有效行为?


12.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代物清偿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该协议对双方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债务人反悔不履行代物清偿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应否支持?


13.当事人在诉讼调解中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法院就此作出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14.仅依据经过公证的以房抵债协议而不进行房屋过户登记,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15.当事人协议直接以物抵债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如何救济?


16.双方就无效施工合同达成结算协议,此后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该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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