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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 | 司法“破”字诀的绍兴实践

 kmstgj 2017-09-27


司法“破”字诀的绍兴实践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期的大背景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产业结构重新洗牌至关重要,而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正是其中关键性的一步棋,绍兴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市场导向、司法主导、常态审理”为理念,十年来,通过企业破产释放土地资源1.03万亩,房屋面积357万平方米,处置机器设备2.97万台,妥善补偿安置职工12000余人,同时释放出排污权、知识产权等大量无形资产,使得一批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了市场,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处置僵尸企业的职能作用,为绍兴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重整还是清算?“因案制宜”!

在长达10个月的破产重整“大手术”之后,浙江鼎盛交通建筑有限公司不仅以溢价6148.888万元的价格“易主”重整投资人,而且保留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现在建工程平稳过渡。今年上半年,快速康复的“鼎盛”先后中标舟山普陀区329国道等多个大型项目,合计中标价达11.32亿元。从2015年申请破产,到如今东山再起,法院为其对症下药的破产重整“治疗方案”正在逐步见效。

如果说破产是企业正常的生老病死,那么法院承担着为生病企业把脉问诊的工作,对破产企业因案施策,加强分类指导;如果说破产重整或和解是起死回生的话,那么,破产清算则是涅槃重生。无论哪一种方式,最终目的都是把资源盘活,把死水变成活水重新流入市场。

2015年5月,绍兴中院裁定受理位于袍江开发区的浙江某集团及该六家生产贸易型关联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然而这几家企业产能较为落后,又长期深陷担保链困顿之中,企业商誉受损严重,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却无人报名,于是法院果断由重整转为清算。在一年时间内,经处置资产,变现价款超过19140万元,及时兑付给各债权人。其中盘活闲置厂房144301.16平方米、土地180087.10平方米、办公及机器设备2191台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间近800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全额拿到了补偿款。如今,清算后位于绍兴袍江的旧厂区里,一个全新的专注经营智能装备的企业正呼之欲出,而另一处位于中兴大道的旧厂区里,曾经沉寂的120台织机再度忙碌起来,源源不断地向全国乃至世界市场输出产品。

无独有偶。2016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推进供给侧改革十大破产典型案例的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中,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自治基础上,法院在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获通过的情况下,及时由重整转入清算,使得企业在破产中维持正常生产,大部分职工保持了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尊重市场规律,对症采用重整或清算等方式,才使得厂房、生产线、土地等这些原本禁锢在“僵尸企业”中的资产重新生机勃勃地流动起来,给更具有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领域带去新鲜的血液。

二、市场化与法治化,“绍兴实践”的选择

从2013年至2016年,绍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94件,是2007年至2012年底五年半间收案数的6倍,至2016年年收案数居全省第三。为什么绍兴的破产案件那么多?这当然和金融风波的冲击不无关系,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绍兴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大力支持“僵尸企业”依法处置,切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结果。2016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绍兴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试行)》,从职工安置、涉案资产查控、破产企业税收、重整后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入手,打通了司法与行政联手保障处置工作的“奇经八脉”。

与此同时,司法创新积极推动着破产的法治化、市场化进程。去年6月,市中院面向全国公开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七家中介机构来绍“赶考”,这也是浙江省首例邀请省外管理人参与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同年7月,市中院再次“试水”通过公开竞价确定管理人账户的开立银行,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阳光化;同时,绍兴两级法院充分借助司法网拍平台公开透明高效地处置破产财产,例如在浙江五洋印染破产案中,司法网拍在建厂房及相应排污权,溢价率达到41.8%,节省佣金89万多元…….企业破产的各个环节,逐步纳入法治化、市场化轨道。

就这样,在党委的领导和市府的支持下,绍兴“僵尸企业”处置路径越走越宽:法院依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审理进程,而企业破产涉及的诸如职工安置、信访维稳、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事务,则由政府给予配合、协调、支持。

通则不痛。生病企业及时就诊,“僵尸企业”妥善退出,并释放出大量资源,促进了整体经济良性循环的新陈代谢。

三、攻坚克难,贵在“专业化+”

长期以来,破产财产变现难、涉税问题处理难、发现和处置逃废债难以及房企破产审理难并称破产审判“四大拦路虎”,其中又以“破产财产变现难”首当其冲。据统计,资产处置的耗时往往要占到破产总时程的70%,所以审理一个破产案件往往短则数月,长则数年。也正因如此,破产案件是商事审判中出了名难“啃”的“硬骨头”,建立一支专业化精英团队迫在眉睫。

2013年,绍兴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并组建破产审判专业化团队,此后,金融审判庭在绍兴全市遍地开花,这支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以实战和理论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审查受理,畅通企业破产“入门”关,改“严格立案”为“依法立案”;强化依法审理,推进破产“简易审”,给破产审判提速提效;探索“执破结合”新路子,加快资产变现节奏……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实务研讨会、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指导,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破产审判与管理的绍兴实践》等学术著作先后问世,引起业内广泛关注。与此同时,补强破产审判中管理人这一环节,使其成为法院破产审判的左膀右臂,成为“僵尸企业”出清中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就这样以实战为导向一路马不停蹄,绍兴法院不仅历练出了一支既能开庭又能开会,既会办案又会办事,既能裁判又能谈判的破产审判队伍,而且在破产审判领域的大胆探索也为《破产法》在实践层面的大面积“留白”写下了宝贵的“绍兴经验”。随着全国多家法院先后来绍兴取经,“绍兴经验”也将逐渐在各地生根开花,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今年4月,国内破产法领域巅峰论坛“中国破产法论坛”专题研讨会在绍兴召开,破产案件审理的“绍兴模式”成为全国学界和业界热议的话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称国内破产研究领域第一人的王欣新教授由衷地为绍兴破产审判点赞:“绍兴市在全国破产审判中是走在前列的,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丰富的经验。”

当前,清理“僵尸企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化解资金链断裂、担保链风险的重点任务,绍兴中院处置“僵尸企业”的探索仍在路上。

今年4月,国内破产法领域巅峰论坛“中国破产法论坛”专题研讨会在绍兴召开,破产案件审理的“绍兴模式”成为全国学界和业界热议的话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称国内破产研究领域第一人的王欣新教授由衷地为绍兴破产审判点赞:“绍兴市在全国破产审判中是走在前列的,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丰富的经验。”


原文出处:《绍兴日报》2017年9月18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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