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先问问你! 你敢不敢 不交物业费! 如果你敢, 可能会遭遇下面这些事! ↓↓↓ 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物业以后再也不能这么干了! ▼ 9月26日,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二次审议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细化了物业服务条款, 这里面都哪些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 业主欠缴物业费 物业不得断水断电 《条例》提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没错! 也就是说出现本文开头那些情况 都不允许了! 物业完全是违!法!的!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的,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区这笔钱, 必须归业主所有 《条例》规定,利用业主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经营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利用业主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 没错! 物业费还是小钱! 物业挣得最多的钱, 叫做广告费! 你家小区里绝对有 这样的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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