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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数论的二元本体论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0-12

我们认为从精神史而言,二元论的形上学应该是更加古色古香,也更 自然的。早在黎俱吠陀的创世歌,就阐明了光明与黑暗、热力与原初之水、有与非有相互对立、相互渗透以肇造万有的机制,学者乃以此为数论 自性与补鲁沙之二元论的最早渊源®。当然吠陀还不能把物质与精神当成 两个实体,它所试图表达的实际上是在存在发生中相互交织的冥性和觉性 两种原理的一种模糊的领悟。这种领悟尽管含糊不清,但由于远古人对于 历史上存在发生事件更原始的记忆,使得这种表达比一切后来的哲学理论都具有更本源的真理性。奥义书的主流倾向是观念的一元论,因而我们不 得不认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吠陀的存在论宗旨。但奥义书思想原本汗漫杂厕,立论并不一致,故在(属于黑夜珠吠陀的)羯闼、鹧鸪氏、弥勒 以及白骡等书中,一元观念论似较淡薄,故其论梵、我,采取了一种与黎倶创生歌及后来的数论派类似的立场。一般而言,数论哲学对前者采取批评态度,而把后者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我们认为数论的二元论,也是在 一种(以耆那教的实在论和胜论的理性主义为象征的)“近代性”思想语 境之下,对于吠陀暗示的存在发生的二元性结构的曲折表达;在数论神我 与自性观念中,就贯穿着灵明与冥境的关系:神我意味着灵明、觉性或 光;而自性是玄境、冥性或存有;存有之产生、宇宙之进化、生命之演 替,实际皆是灵明与冥境、显现与消隐、解蔽与遮蔽之相互交会、相互斗 争而呈现的生动画面。而置身于这种思想语境的数论派,又很自然地接受 了当时颇为时髦的实体概念,并把奥义书和《薄伽梵歌》的精神概念融人 其中,因而形成了作为纯粹意识实体的自我概念。数论的神我,是纯粹的 精神实体和永恒的光®。神我体相为无德无形、常住不灭、无为无染、无 缚无解、遍满无限。它是不动的意识或知者,譬如明镜,物来则应,而物 之来去,于镜之明性未尝有所损益。数论不承认奥义书作为唯一的普遍性 的自我,而认为神我是数目无限多的实体。与神我对立且在本体论上毫无 关联的,是从某种混沌原质(自性)产生,包括无数实体的自然系统(唯依神我照了,吾人乃得以知悉自性之有)。这些实体可分为二十三种,包 括心识(大)、自我意识(我慢)、五种感觉官能(五知根)、五种运动官 能(五作根)、思维官能(末那或意根)、五种微细元素(五唯)及由此构 成的五种粗大元素(五大)。这二十三种实体,加上自性和神我,就构成 数论所谓“二十五谛。显然这包含心理潜能的混沌原质及其二十三种产物,都不应理解为物质的自然,而是应该对应于一个更广泛更原始的自 我的无意识部分;而补鲁沙则是其意识部分。因此自性与神我,实际上是 同一存在的两个部分。因而作为一切知识之归宿,神我对自性的了解,实际上是一种自我意识。
传统的中国思想没有实体概念,也没有作为实体的客观性概念,因而 在中国文化中,始终是心物不分的自然思维占主导,而无法建立那种客观 性的科学思维。而针对这一点,有些学者倡言这是因为中国哲学是以人为 中心的,是“一步步往里转”,而基督教、西方哲学则是“习惯向外看” (科学的客观性和宗教的彼岸性都是一种“外在性”),所以“中国传统哲 学思维基本上是内向型思维,即主张返回到自身,确立并认识自身的存在 价值,实现自身的内在本质。这种思维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向内收缩而不 是向外伸展,以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为主而不是认识客观世界为主。”似乎中国人的内在意识已经很深刻了,只需补一补科学主义的课就可以 了;有人甚至设想用祖传的“内向型的自反思维”作为拯救西方客观主义 思维之弊端的灵丹妙药(同上)!这类畅通无阻的学术观点,只能使我们 痛苦地意识到国内学术与国外相比,还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幼稚水平!
实际上作为实体的客观性概念,正是精神的自我反思的结果,正如黑格尔所说:“要等到精神把自己设立为自为的独立的,对自然是自由的, 自然才会显现为一个他物,一个外在的东西。” 首先,正我们在本编前一 章的分析中指出的,实体性概念的产生,也是反思的精神主动对自然采取 距离的结果。这种距离采取是一种自我否定或超越。而一种完全没有超越 性的思维,如中国思维,是不可能构想出实体概念的。由于没有实体,在 中国思维中也不存在客观性(当实体成为对象,才有客观性)。其次实体 的对象化的条件是精神的自我意识进展到这样的程度,即它明确意识到它 不同于自然的本质,而不再被自然所规定,因而客观性意识的产生应视为精神的内在化的必然步骤。而这在全无反思的中国思维中是完全不可能的。 正由于“中国人在自身内没有具有即定内容的内在生活,因此一切外在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内在的。”因而数论正是这样一种反思哲学,它在确认作为实体的主体性的同时,也确认了作为实体的客体。的确在古印度思想中, 胜论也是一种客观性哲学,但由于胜论没有建立一个与普遍客体对应的、 作为实体的意识,因而这种客观性还是抽象的。只有在数论哲学中客观性 才确实成为真理,这就在于数论把自我实体规定为与一般存在截然不同的纯粹意识或纯粹主体,因而真正的客观性哲学其实就是主体哲学。
这一点从欧洲思想史也可得到印证。欧洲思想经过笛卡尔的革命,才 有了真正的主体哲学。自我由此才开始从世界抽身而出,而真正立足于它 的内在性,即纯粹意识;这纯粹意识就与有广延的客观宇宙构成了长期支 配着欧洲思想的二元论。笛卡尔就企图从这作为直接明证性的纯粹意识出 发,对于世界的存在作出解释。在中国思想中绝对找不到二元论的影子。 因为中国哲学没有试图发掘一个纯粹“我思”的领域,它的自我属于世 界。显然这种思想比笛卡尔乃至数论的二元论更“外在”。
然而进一步的思考表明,在二元论哲学中,那与“物”并列的“我”, 其实仍然是外在的——而那真正内在的自我乃是作为“我”与世界的共同 意义基础的我。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胡塞尔说笛卡尔的自我概念仍然是很不彻底的。无论是对于数论哲学还是对于笛卡尔二元论而言,一种绝对 的精神一元论应当是其必然的归宿。这自然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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