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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OFFER时,小心HR给你挖的这些坑!

 timtxu 2017-10-14

9月和10月是每年跳槽的最后一个高峰了,所以也被招聘人员称之为金九银十。这个时间跳槽的人不少,招聘的企业也不少,现在的职场,大公司,小公司,创业公司,形形色色的公司真是不少,有真招人的,有临时须要人顶岗的,当然也有一些成心黑员工的无良公司。

最近老枪职场帮里也有不少粉丝发上来的奇葩OFFER,询问是否靠谱,老枪在这里整理给大家,也给大家提个醒!

奇葩一:7天试工期,还不给工资

这是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用人风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也是可以理解,但如果7天不合适,还不给工资就有点儿不合适了,无论入职人员做的怎么样,必竟是做了工作的,多多少少也会有价值。即使什么都没有做,又何必要拖7天那么久,最多2天就可以看出来了。

如果用这种方式来招用临时工,并克扣工资实在有些不地道。

奇葩二:部分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

随着工资的水涨船高,有些公司明显感觉到招聘的压力,为了吸引候选人,有些公司把工资水平抬高,但通过拆分的方法来降低风险,许诺工资很高,但实际发放的时候却拆分成几个部分,有些甚至设置一些人为障碍。

奇葩三:只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要看个人和公司业绩

有些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统为绩效工资,入职时也不向候选人说明考核的标准、依据,在实际结算时,却是花样百出,员工已入职,真的是有理说不清。

奇葩四:工资只发现金,不用纳税

有些公司业务以现金为主,为了人偷逃税款,工资一律只发现金,还美其明曰是帮助员工合理避税,但这无疑是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因为发的现金,所以在劳动纠纷的时候,员工无法举证自己的实际收入,在补偿金额的时候利益受损,同时,因为没有纳税记录,员工也无法取得购车和购房的资格。

奇葩五:工资折算成股份

很多创业型公司为了抢夺人才,但又无能力支付高额工资,便出此下策,一般都是针对工资较高的管理人员或是专业技术人员,允许高工资,但在实际结算的时候,有一部分折算成公司股份,算是入股,但又没有明确分红标准和行权时间等具体内容,着实有种被绑架的感觉。

这种以公司单方利益为目的薪资结构设计,伤害的只能是候选人对公司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入职的员工,也只是权益之计,很难做到与企业荣辱与共,只有企业讲诚信,员工才可能讲诚信,才能实际企业价值观与员工价值观的统一,才能更好的使员工目标与企业目标相一致,也才能真正起到激励员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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