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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学习16

 Diandiangao 2017-10-16
 最近在做半年报审计,很忙,不过争取每天下班后晚上学习了一条-----主要参考资料为网上的。大概理解了下。
第十六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可变对价金额发生变动的,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十四条 对于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 将其分摊至与之相关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或者分摊至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
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一项或多项商品。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理解:
1   可变对价的定义:通俗理解,就是随着未来某事件的发生,客户承诺的对价发生改变。包括变动来源:折扣、折价、退款、抵减、让价、诱因、履约红利、罚款或其他。我们来看几类常见的:
a:现金折扣---即提前付款享受的回款额的抵减。
现行收入准则: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新收入准则:需要在合同开始日估计可变对价,后续变动,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b:薄利多销------你买的多给你单价折扣。
现行收入准则: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新收入准则:你买够多少件,今年你买的都降价多少----可变对价,一开始预计;你买够多少件,未来你买的降价多少-----【第三十五条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 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c:返利:按照返利对象,一种是对购买者返利,一种是对终端者返利(比如卖电器的,发放优惠券);按照时点,有达到多少量就返,有回款多少给返点;
d:价差补偿
e:保证利润率补偿
2)可变对价的确认:变动对价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所认列之累计收入
金额高度很有可能不会发生重大回转的部分。与预计负债一样,两个逻辑:期望值(比如阶梯式采购额奖励)or最有可能金额(比如做了某时期奖金,要么给,要么不给);
3)核心原则就是你确认了可变对价,要确保未来不确定事项发生后,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一个是可能性,一个是magnitude。这里其实看起来是为了限制收入的未来转回(为了防止确认了,未来转回)“ifrs15BC207 This is because the boards’ decision introduces a downward bias intoestimates that will be included inthe transaction price,即鼓励在估计可变对价时点,少确认收入。
第十七条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 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 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理解:
1        核心原则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即不是超过1年就折现。。。。
ifrs15 补充了如下几条不饱和重大融资成分,即不需要折现:
(1) 客户预先就商品或服务进行支付, 且这些商品或服务的转让时间由客户自行决定。【比如发行3年有效期的京东充值卡,你爱啥时候啥时候消费,京东说不存在融资-----说融资 不是非法集资了嘛  貌似还真有点假 哈哈哈哈】
(2) 客户所承诺的对价金额很大一部分是可变的, 且对价的金额或时点是基于未来某一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该 如, 价是基于销售的特许使用费)。【比如,律师替你打场官司,按照追回目标金额的1%收费。。。你懂的,天朝一打没个35----
(3) 已承诺对价与商品或服务的现金售价 (如第 61 段所述) 之间的差额是由向客户或主体提供融资以外的其他原因所致, 且该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与产生差额的原因相称 例如, 付款条款可能向主体或客户提供保护以防止另一方未能依照合同充分履行其部分或全部义务。【喜欢质保金折现的看过来-----我就纳闷,为啥老喜欢质保金折现得津津有味-----
总体来看,如果不是出于融资目的,即使时间长点,也不需要折现。。。。不要见超过1年的,就折现了------
2,判断指标:怎么判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呢
其实这个好理解,先定量。比如卖楼的,全额付款打9.9折,贷款的不打折,这个差额就是融资成分------;再定性:付款时间越长,理论上就越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现行市场利率的高低。
3        用什么折现率呢?ifrs15:64 在就重大融资成分调整已承诺的对价金额时,为符合第 61 段所述的目标,主体应当使用主体与其客户在合同开始时进行的单独融资交易所反映的折现率。 该折现率应反映合同中取得融资一方的信用特征以及客户或主体提供的担保品或抵押, 包括合同所转让的资产。主体应当应用主体与客户之间进行不涉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融资交易时所使用的利率,因为该利率反映了合同中取得融资一方的特征。该利率也会反映客户 他风险,看起来头痛,说白了就是不跟你做生意,跟你借款的资金利率---“,这个时候自己成立个蚂蚁花呗部门比较好,一目了然-----
4,豁免,即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注意不是合同时间,是客户拿货到付款的时间,即信用期-----
第十九条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方,本条下同)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应当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理解:
1        支付对象: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方,说白了就是客户与终端客户。。。。。
eg1:造汽车的-----经销商(买断式)-----终端客户。造汽车的给终端客户弄个积分卡,造汽车支付的积分需要冲减收入;
eg2:开飞机的-----卖机票的----坐飞机的。卖机票的,给弄个代金券。。。。坐飞机的是开飞机的客户,对于卖机票怎么理解呢?
Agendaref37TRG members observed that an entitythat is acting as an agent(that is, arrangingfor anotherparty to provide goods or services) might view boththeprincipal (that is, the entity’s customer) and the end customer (that is,theprincipal’s end customer) as its customers in an arrangement, dependingon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For example, in some arrangements, an entitythat is an agent determines its only customer isthe principal. Inother arrangements, an entity that is an agent thinks its customersinclude the principal and the principal’s endcustomer.
inadditionto viewing the merchant as its customer, the marketing agentmight also viewthe merchant’s end customer as its own customer.
Therefore,under thatview, the marketing agent reduces the transaction price for amountspaid to boththe merchant and the end customer, even though the endcustomer is notwithin the distribution chain.


2,        确认时间: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比如造汽车的,把车卖给经销商,同时弄一堆积分(比如微信转发啊等),终端客户购车可以用积分抵减金额----这个时候,就需要在终端客户取得积分与确认对经销商收入孰晚时点确认了,需要预估终端客户会兑换多少积分-----这条规定的很好,相当于可变对价,记得当时做某车企业,这个积分在卖车的时候确认呢还是在终端客户兑换的时候确认就挺伤脑筋的,终端客户兑换的计入销售费用呢还是冲减收入呢也挺模凌两可的------当然了,可变对价嘛,估计总是很麻烦的---
3,        例外事项:确实购买的属于distinct g/s,自然就按正常的确认-----比如造汽车的卖车给经销商,经销商委托第三方给卖的汽车提供了广告服务,宣传了。。。当然,这笔费用得造汽车出。。。。这个时候,确实享受到了distinct广告服务,自然就需要确认广告费用了,而不是冲减收入了---
当然,这里也防止内外勾结,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对超出市场价的反向购买g/s价款,均作为收入抵减项(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的,全额抵减)------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 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 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一) 管理费用。
(二)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 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三) 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四)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理解:
1,这条对应合同履行成本处理。大致脉络是如此:(1)其他准则是否规范,如果规范了,按照规范的准则处理;(2)没有规范,不同时满足其中任意一条(与合同相关;预期可以收回;generateenhanceresources of that will be usedin satisfying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future【比如,你要卖车,找了一堆车模妩媚来妩媚去,车模的成本可以计入吗?】
2,这里漏了一条国际会计准则,即
ifrs15 97 与合同 (或特定预期合同) 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以下任一项:
(1) 直接人工 (例如, 直接向客户提供已承诺服务的员工的工资和薪金);
(2) 直接材料 (例如, 向客户提供已承诺服务时使用的物料);
(3) 与合同或合同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 (例如, 合同管理和监督成本、 履行合同时使用的工具及设备的保险和折旧) 的分摊;
(4) 合同明确规定可向客户收取的成本; 以及
(5) 仅因主体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例如, 向分包商支付的款项)。
3,看下ifrs15的例题:主体订立了一项为期5 年的管理客户信息技术数据中心的服务合同。 合同可随后每次续约 年。 客户的平均服务期限为 年。 主体在客户签署合同时向员工支付 CU10 000 的销售佣金。在提供服务之前, 主体设计和构建了一个供主体内部使用的与客户系统相连接的技术平台。 这一平台并不会转让给客户, 但将用于向客户交付服务。
设计服务-----按照ifrs15处理
软件-------按照无形资产准则处理
硬件-------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处理
数据迁移与测试-----按照ifrs15处理
负责向客户提供的员工服务------费用化。
4,这个真是特别重要,又很难理解,尤其与po的交叉混合。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 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
佣金等)。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 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理解:这条对应取得合同成本,即如果没有取得合同,这个成本就不会发生。Ifrs举了一个例子,主体提供一项咨询服务,为取得合同发生了尽职调查费用+差旅+给销售人员佣金。明确客户不承担。分析如下:
尽职调查费用:费用化,为啥?无论(合同)生意做成不做成,均自己承担了;
差旅:同上。
佣金:达成才给你---
这里有个还真是与现行准则很大差异,即:给员工的佣金也可以计入资产了!一个是你有没有胆量露出来了;二个员工奖金得考虑分拆了,一个是谈成某单业务给的mrb,一个是完成销售额或年度考核等给予的rmb(一般是回款后+不可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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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发生
比如这样吧,a拿到一个大合同了,企业决议要给合同金额的1%给他,不过要按照回款进度给。
a)签订合同即代表发生------
借:合同资产
贷:应付职工薪酬??
b)确认收入才发生-------
c)支付rmb才叫发生------
借:合同资产
贷:银行存款
想到这个问题,网上检索了下:
TRG Agendapaper 25, January 2015 Meeting – Summary of IssuesDiscussed and Next Steps,dated 30 March 2015Most TRG members agreedthat in many cases existing guidance outsideof the revenue standard will berelevant in determining whether a liabilityshould be recognized for the costsof obtaining a contract and how thatliability should be measured. If an entityconcludes that a liability should berecognized under other U.S. GAAP (such asTopic 405) or IFRS (such IAS 37), anentity then should evaluate whether thecost should be recognized as an assetin accordance with Topic 340 or IFRS 15,paragraphs 91 through 104. Entitieswill need to apply judgment in this area,including in determining theamortization period
说白了,就是如果满足准则中第5条合同的定义下,一般是确认该项义务,而不论是否支付。这样情况下,让人很容易产生歧义,即:销售佣金的确认时点(无论是确认资产还是简化处理确认费用)与现行会计准则不同,提前到取得合同时点?
2)什么叫合同
实务经常有这样例子,比如合同金额1000w以内,佣金比例为0%;合同金额为1000w-3000w,佣金比例为5%,合同金额为3000w以上,佣金金额为10%
这个时候,比如销售人员b取得合同金额为100w时候,如何进行处理?
思考1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由于这里每个合同无法进行合并,所以属于一个一个合同,这种情况下似乎这样处理比较好:1000w-3000w的成本在这个期间合同进行分配。当然这样会造成一问题,原来1000w5%会滞后确认,且确认为费用滞后。
思考2:按照《或有事项》准则,先预计达到多少量,确定比例,分配到各个合同金额,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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