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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诊所输液死人,三大问题值得深思!

 昵称41082923 2017-10-23


诊所输液又死人了!赔钱那是板上钉钉的事,逃不脱。但是,这个诊所的医生竟然……逃跑了!


作者:牛银朋
来源:掌上医讯


据《搜狐》社会栏目10月19日报道:10月17日下午,兴化南贺马路边一家无证诊所,为感冒患者挂水,导致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死亡,而目前这家诊所的医生竟然玩起了躲猫猫!
 

死者


据了解,死者是个体老板,10月17号的时候,因为有点感冒,就去了南贺这家诊所打点滴,十一点多钟出门,两点多钟,家属接到医院急救中心的电话,说人已经死亡。听到这个消息的家人,犹如晴天霹雳,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明明早上还活蹦乱跳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然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家开在马路边上的诊所,条件非常的简陋,也没有医师资格证,就是一家实打实黑诊所,竟然没有被有关部门发现、查处并取缔。悲愤之余也暴露出了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无证诊所为何屡禁不止?


无证诊所的查处,目前可以说已经是很严厉和到位了,但是依然屡禁不止,到底是那里出了差错,笔者认为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1、利益的诱惑:目前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无证诊所的查处力度,但依然有人愿意铤而走险,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利益的诱惑。


众所周知,医疗带来的利润效果,往往大于商品和其他,虽然风险较大,但在利益的诱惑下,黑诊所照样愿意铤而走险,直到发生医疗事故的那一刻,他们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会收手。


2、市场的诱惑: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整体医疗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平衡,大医院人满为患,加上繁复的就医程序和被人们普遍恐惧的收费,导致部分患者下沉。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村卫生室),又因为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卫工作等方面条件的制约和局限,导致患者在就医问药的过程之中,往往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医治,这种医疗市场的严重不平衡,为无证诊所的存在,创造了条件,赢得了市场,从而导致无证行医的的医疗行为屡禁不止。


3、监管的失职:新医改之后,医疗系统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确实繁重,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为了患者的利益和医疗系统的再平衡和有序发展。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工作忙碌,而忽略了身边的细节,导致了人民的利益因为这些细节而受到了伤害,那么我们的忙碌就会受到质疑。就像这起医疗事故中的诊所,明明开在马路边,条件非常简陋,而且不具备各方面资质,竟然没有被监管部门发现、查处并取缔,如果不是发生了事故,估计还会继续下去,这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是什么?


4、政策的限制:一直以来,诊所的申办可谓是难于上青天,不但要有严格的资质审核,而且有一系列的政策限制,这些条条框框,严重的影响和制约了诊所的开办和发展。一些不具备条件,又想在这一行业分一杯羹的同仁,便“急中生智”,萌生了开办黑诊所的想法,从而导致黑诊所无处不在。


5、患者的认识不足:有病乱投医,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在患者的心目中,如果病了就去诊所找医生,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在这个过程之中,真正能够查看诊所资质、查看医生资质的患者几乎没有。这些缺乏安全意识和自保意识的患者,也自然而然的成为黑诊所的存在的载体。


二、调解部门职责缺失


在这起事件之中,虽然发生了医疗事故,但当事医生选择了逃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笔者认为,既然发生了医疗事故,当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勇敢面对,达到尽快解决问题的目的,而不是一走了事。否则,不但得不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反而还会加深误会,甚至导致医闹的发生。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调解部门职责的缺失,导致医生一旦发生事故,就要面临倾家荡产式的赔偿,甚至医闹带来的人身威胁和伤害。为了防止这种伤害的发生,医生选择逃跑也是无奈之举。所以,笔者认为,有关部门有必要设立医疗事故调解机构,并发挥有效的职能,以应对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生为了自保而逃跑的情况。


三、基层输液何时休?


禁止门诊输液,已经喊了一段时间了,这句“狼来了”的政策,对许多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感觉好像总是很遥远,尤其是一些私人诊所,更是如此,而这种情况的形成,主要缘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1、诊所医生要求给患者输液:一些诊所医生,不管大病小病,喜欢对患者输液治疗,这样不但能够达到有效治病的目的,还能够增加收入,就像事故中逃跑的医生,即使小小的感冒,也对患者进行输液治疗,最终给别人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把自己陷进了法律的泥潭不可自拔。


2、患者自己要求医生输液:在一些患者心目中,输液治疗的观念根深蒂固,他们普遍认为,输液的治疗效果远远大于口服和注射。这些人群一旦就医,便会主动要求医生进行输液治疗,如果遭到医生拒绝,便会离去。医生为了拉拢这些患者,也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这种患者明显存在对输液治疗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一旦发生事故,医生将是追悔莫及。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治病的过程之中,尽量遵守能口服不注射,能注射不点滴的原则。但在我国基层医疗机构,输液治疗反而被当做一种常规的治疗方法,广泛应用于临床,这除了与医生的认识不足有关之外,还与患者的就医观念有着莫大的关系。


所以,笔者认为,要彻底改变基层输液治疗的乱象,不但要让医生从本质上认识到,输液治疗的危险,还要让患者从心底认识到,输液治疗的危害,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快立法、加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最终达到禁止门诊输的的目的!


总之,人死不能复生,作为当事医生,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跑了和尚也跑不了庙,该面对的迟早都要面对,逃跑不是办法,面对才是目的。而我们基层医生同仁,当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教训,尤其在平时的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之中,不要对患者轻言输液,更不要轻易对患者承诺。否则,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那个逃跑了的医生!


附:卫计委公布的53种不需要输液治疗的疾病清单

内 科


1 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 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 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 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 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 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 高血压亚急症
10 慢性浅表性胃炎
11 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 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 轻度结肠炎
14 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 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 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 急性膀胱炎
18 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 单纯的房早、室早
20 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
21 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 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 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 外 科


1 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 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 轻度软组织挫伤
4 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 浅静脉炎
6 老年性骨关节炎
7 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 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 慢性劳损性疾病
10 慢性膀胱炎
11 慢性前列腺炎
12 前列腺增生
13 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 精囊炎
15 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 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 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 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 妇科


1 慢性盆腔炎
2 慢性子宫颈炎
3 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 前庭大腺囊肿
5 阴道炎、外阴炎
6 原发性痛经

7 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 儿 科


1 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 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 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来源:安徽省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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