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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自我与觉谛之关联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0-23
在数论哲学中,自我是纯粹认识主体,但不能直接知觉事物,而是必须通过觉谛,但觉谏只是无意识的工具。自我有知,但不能照明;觉谛能 照,但无知觉能力。故二者皆不能单独形成知识。现实的认识主体应该是 自我与觉谛的和合。打个比喻说,觉谤就好比是灯,自我好比是眼睛,人 行夜间,必须同时具备这二者,才能看清道路,而单靠其中一个是不行的。 在数论中,自我与觉谛和合形成主体性的两方面,这是知识的先验前提。
对这样一个认识主体的形成机制的分析,是数论稍晚时期的工作。因 为古典数论的重点是要阐明觉谛、自我的分离,到晚期数论才把在此基础 上认识的可能性问题作为重点。古典数论(语主)只讲觉谛反映于神我, 二者知联系如花儿与水晶:觉谛如花,自我如水晶,如花儿置于水晶之 侧,便映人水晶之中,于是后者似乎有了红、绿等颜色,如是觉谛也将自 己的意相映人自我,以形成知识。觉谛与自我实无联结(samyoga),然而 由于觉诗投映于自我,于是二者显现为似有联结。
而晚期数论(识比丘)受吠檀多派的认识论影响,建立了觉诗和自我 相互反射的机制;其以为,必须先有自我映入觉谛使其澄明,觉谙中的意 相才能显明,从而可映人自我之中。识比丘解释说,一方面变异唯属觉 诗,但因被反映于自我中,于是产生自我为作者的观念;另一方面自我也 被映人觉谛,使后者现似知者,于是一个有作用的认识主体的观念就产生 了。如识比丘解释说,神我映现于觉谛,就像火将铁球烧成赤红色,于是铁球具有火的赤性,火也具有铁的球形:“内根之照明仅仅在于与永远澄 明的意识之某种联结,即通过某种联结,使意识得以反映(到内根之中), 而非意识进入内根,如此则导致融合,如火之光等不会进入铁,但通过与 火的某种特殊联结使铁具有了火的光。”®数论称自我与觉谛相互增益构成 的这个混合体为“智”(vrtti-jMna)。如果将这混合体分开来考察,其中 所包括的觉谙的转变就是意相(vrtti,即印象、观念的意思),而自我的映像就是,智是自我在意相中的反映。

在解释在这种双向结构中知识的形成时,“反映”(pratibimba) —词 无疑具有关键地位。《数论经注》说:反映(pratibhnba)是反射的活动, 而映像(bimba)则是在水、镜等中看见的行相这种反映,就是不二 吠檀多的增益(adhy6Sa)®。认识的先验条件是觉谛因为自我反映于其中而被照明;觉谛的意相只有在意识之光照下才是现实的,在被照了之前它只是潜在的。然而识比丘也批评了某些吠檀多学者由此把觉谛当作识者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只有觉诗,因为心识投映其中,成为对象之识者。 此见不应理,不知自我在知识中之作用故。”® “有些学者的意见是,心识 反映自身于觉诗转变中,照了它,所以唯此显现于觉诗转变中的映像是觉 诗中的心识(自我)的对象,而非此映像被投影到自我之中。这种看法是 错误的。”®因为他们在谈论自我与对象相互反映的关系,忘记了自我才是 最终的知者。一切知识的对象,只有当被增益,或被反映到心识(自我) 之上时,才能被知觉。
数论认为自我必须通过这种双向反映机制才能认识自身。识比丘解释说:这是由于主体不能直接把自己当作客体,所以自我不能直接知觉自 身,而只能知觉其反映于觉谛中的影像,如人见镜中面影®。“心识于觉 谙之反映,称为心影(cit-cheiyd-dpatti)、心增益(caitanya-adhyasa)、 心取(dt-aveSa)。”自我通过认识这心影,而间接认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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