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一般会约定付款方式,惯例是签订合同后付首款,产品交付后付第二期款,质保期过后付尾款。如果不涉及质量保证的问题,可能就只有第一期款和第二期款。当然也有不少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可以预付,可以交货时付,也可以交货后付。但对于重大的供销合同、工程合同、服务合同,约定三期付款是比较普遍的。 如果约定为分三期付款,那么首款比例该如何确定呢?站在甲方(采购方)的角度,自然希望首付款比例越低越好;站在乙方(销售方)角度,则希望首付款比例越大越好。因此,合同首付款比例定多少,首先取决于甲乙双方的博弈能力,强势的一方必然会争取到有利于己方的首付款比例。 单纯站在乙方的角度,确认首付款的比例有规避风险的考量,要让首付款覆盖住甲方违约带来的损失,因此需要遵循一定依据确定。依据就是要看合同标的是什么。 要是你觉得上面的分析过于复杂,也可以参照一个基本原则执行,除通用型商品销售合同外,首付款不低于合同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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