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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装病”员工 法院判定无需赔偿

 秦岭之尖 2017-10-30

王某伪造了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借此休起“病假”,雇佣王某的物流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但经仲裁裁决需支付赔偿金,为此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物流公司属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赔偿金。

原告某物流公司诉称,王某自2016年7月起多日旷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被告所在部门领导多次与他联系,对方均未理会,甚至开具虚假证明骗取病假。王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因此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非违法解除,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也不应支付这期间的工资。王某则希望维持仲裁裁决。法院经向某医院核实,王某的诊断证明书不是该医院医师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向物流公司提交虚假病假条,旷工多日。且物流公司已将规章制度依法送达给王某,故物流公司据此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合理合法。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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