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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真宗的吏治改革

 神仙湾老宋 2017-11-01


赵恒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而它的缔造,得益于赵恒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第一,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

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

务实,不要贪图虚名。

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的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赵恒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够实现“德治”。

第二,宋朝有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宋代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自然而然,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了。

第三,建立了一整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德监察官,赵恒实行严厉的处罚。

首先要“鲠亮感言”,廉洁无私,纠缠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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