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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新办企业办税宝典

 挹云居 2017-11-01

一、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目前上虞区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使用的是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设企业及分支机构只需去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纳税人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涉税事宜,税务机关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

二、“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三、关于纳税申报相关事项提醒

1、办理国税网上申报、网络发票开具的,请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电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厅开通VPDN服务;

2、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为次月(季)15日内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按季申报,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按月申报,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自年度终了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关于签订“银税协议”相关说明

首次领购发票前需签订银税协议(手工发票除外)。

方法一:持纸质国税“委托支付税款协议书”至开户银行进行签约,签约后将纸质表格一式三联中的第一联带到国税大厅进行验证,第二联由银行留存,第三联由纳税人留存。

方法二:开户银行在工商银行或农商银行的纳税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在首页【登记认定】—【税务登记】—【三方协议账号登记维护】中,对已经登记的存款账号进行新增操作,点击“增加”后,选择一条存款账户记录,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填充信息,点击“生成”三方协议号后进行“保存”,三方协议保存成功,点击“导入征管系统”,新增操作完成,此时三方协议状态为“未验证”,在三方协议查询页面中,找到未验证的三方协议(系统导入时有时间差,如果查询不到请耐心等待),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即可使用该协议。

五、关于发票领购方式

1、如果您是首次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发票票种增加、发票数量增加、购票员信息维护等业务,请直接在叫号机处按“发票领购”后根据号码顺序到前台办理。

首次办理发票领购、发票票种增加、发票数量增加所需资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公章。

购票员信息维护所需资料:《浙江国税APP操作人员身份确认书》、公章、购票员身份证原件

2、如果您是购买手工发票、特种发票(如医疗发票、定额发票等),请直接在叫号机处按“发票领购”后随带发票领购本等相关资料根据号码顺序到前台办理。

购买手工发票所需资料:发票领购本、定期定额户发票开具明细表、需验旧的手工发票

购买医疗发票所需资料:发票领购本、验旧传递单

购买定额发票所需资料:发票领购本、需验旧发票存根联

3、如果您是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

(1)通过手机APP快捷办理。您可以在手机中下载“浙江国税手机AAP”,进行发票验旧和发票申领,并按“APP业务”快捷优先办理。办理中如有不懂,可询问现场导税员。

手机APP办理流程:扫描二维码下载“浙江国税手机AAP”--个人注册登录---绑定维护--发票验旧--发票申领。

如果在绑定维护中,出现信息错误,可填写《信息确认表》,填盖公司公章、并出示购票员身份证原件,到窗口进行购票员信息维护。购票员可以设置为公司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员、2个专职发票领购员等共六个人。

手机APP购票所需资料:手机、发票领购本、税控设备

(2)通过自助机自助购票。如果您购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购票员身份证到自助机直接自助购票。

自助机自助购票所需资料:发票领购本、购票员身份证、税控设备。(在领票前需完成税控设备上个月的抄报税)

(3)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购票。如果您到了税务机关,如果无法绑定手机APP,又未带公章无法进行信息维护,也没有带身份证无法通过自助机购买,您可以通过企业端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理。如果不知道登录密码,可询问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者是办税员。点击“发票办理”-“发票领用(验旧)”(请不要点击“生成验旧单”),进行验旧发票、申领发票,验旧、领票提交后由税务端受理后成功,可以选择上门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送票,让你足不出户即可购票。

六、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销售货物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7%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

201771日后调整为)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11%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通服务

11%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

11%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

6%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

6%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

6%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

6%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仓储服务

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7%

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1%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7%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1%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6%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6%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

6%

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6%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

6%

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

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服务

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技术

专利技术

6%

非专利技术

商标

著作权

商誉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

公共事业特许权

配额

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

经销权

分销权

代理权

会员权

席位权

网路游戏虚拟道具

域名

名称权

肖像权

冠名权

转会费

自然资源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探矿权

采矿权

取水权

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11%

销售不动产

建筑物

11%

构筑物

七、便民小贴士

浙江国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

绍兴市上虞区国家税务局咨询热线:

纳税服务咨询82121527;   政策法规咨询82121635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咨询服务热线:40080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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