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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 | 突破常规的价值观

 冬天惠铃 2017-11-15

其实,如果真要问及一个人为什么要去读一本书,想来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有的人觉得这本书可以让我获益匪浅,有的人觉得这本书让我身心愉悦,而有的人,可能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足够与众不同,可以在一系列或长或短或深奥或浅出的书名中脱颖而出,譬如,我。

大一的时候,某一节思修课,思修老师诙谐幽默,最后告诉我们,同学们,这门课是有平时作业的,可以小组也可以个人,如果是个人的话,就选一本书写读书报告作为分享吧。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其实是...面上毫无波动但大脑高速旋转在想以往17年的人生中读过的书里,有没有那么一本可以让我为之动容甚至提笔挥洒对其滔滔不绝的热爱,然后我发现,并没有。那些从小学就开始阅读的各国名著,那些初中开始喜欢的唐诗宋词,那些高中才真正接触的小说散文,它们就像一朵美丽的花,馥郁喷香,我在香味的浸泡之下受其感染,我的灵魂却还是待在它原本的地方。于是,我有点慌,既然这样,写什么好呢?也罢,去图书馆吧,说不定看着看着就知道要写什么了,然后,我遇到了《与神对话》。

在和《与神对话》邂逅之前,我已经在图书馆待了整整三个小时,而这三个小时,单单只用来找书,结果一无所获。正当我已经快要放弃打算随便看一本推荐书单上面的好书的时候,在书架的最底层,“与神对话”四个字映入我的眼帘。《与神对话》?嗯,这名字真有意思。先不谈神存不存在,想要与神对话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正如《与神对话》里面,神对作者说,人类总是希望有神的存在,但如果神能切切实实地来到他们身边,甚至说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便会觉得这个不可思议,很荒谬,“观念太过美好,所以不敢接受。”

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从好奇开始的,我这样觉得。于是,我把《与神对话》从书架上抽了出来,翻开,准备阅读。还没到正文,“致谢”两个字就闯进我的视野,读下去的欲望就此萌发。如大卫.休谟在《人性论》里面提出的经验主义,由印象到简单观念再到复合观念,虽然我们努力将实验推溯到底从而使我们的原则达到最大程度的普遍,但是我们也不能超越经验。类似知觉的恒常结合强有力地告诉我,一个怀有感恩之心的作者,他所写出来的作品不会太差,毕竟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人的内心。

故事的开始就是如此的随意而又草率,然后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这本书阅读完毕。其实这本书不厚,真的不厚,书中的每一个字也很简单并不生僻,只不过这些由连七岁小孩都能看懂的字串联起来的每一句话,却必须耗费我的心力和脑力去理解。因为,基本是书中的每一句话都能发人深思,引人感悟。

正式开始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之前,我想先对这本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在这本书中,内容以'我'和虚构的'神'展开对话的形式出现。作者很巧妙地安排'我'提出了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并通过'神'来予以回答,在书中提出了各种关于生活的真知灼见,以及教导读者如何正确地对待生活的理念,比如爱和恐惧是所有人类行为的根本出发点、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痛苦是错误思想的结果,是你自己创造了这经验等等。

作者以一个接受过良好神学教育的人与神的对话来写,写神如何一步步引导人进入对于那些伟大命题的深入思考,一层层更新着人浅薄有限的视角,并一点点刷新了人固步自封的某些概念。自然,每个人都不是一个能轻易被说服的个体,但神说的显然太有道理了。而如果我们觉得一个观点或者一句话有道理,就必然会去思考,以至于经过层层的筛选之后去接纳其中的某些部分。最后,一开始是神在引导和启迪我们,后来经过我们的“再创造”,我们启迪了我们自己。

那么这本书是怎么进行启迪的呢?答案是借助于这本书所传递的精神。在我看来,本书所传递的精神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相信自己的创造力以及学会创造(这个观点贯穿本书的绝大部分);

(二)学会感恩,感恩那些促使我们成长,从而使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变得越来越优秀的人(作者在“致谢”中就已然提到);

(三)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打破惯性思维。

正是因为有其所要传递的精神,《与神对话》发人深思,引人感悟。而作为其读者之一,我的感悟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的反思;另一个是我对本书的部分内容所提出的不解与质疑。接下来,我将引用书中的观点,然后阐述我自己的感悟。

一开始引起我反思的,是《与神对话》中“神”的一句话——‘对’是一个你们用来形容某些你们同意的事物的字眼,因此,你们所错过的,起初必定显得有错。摆脱这种思维方式的唯一方法是扪心自问:‘假如所有我认为错的事情其实是对的,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由这句话,我很快联想到现实生活中所真实存在的一些现象,我们(或者是前人)认为很多东西都是错的。在学校不穿校服是错的,初高中的时候谈恋爱是错的,大人说话小孩插嘴是错的,凡是任何有悖于常理不被人们所接受的都是错的。那么,我想问,对和错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些所谓的错事难道是有明文规定的吗?突然想起了思修课本上对于道德的定义包括传统习俗这一项,传统习俗也是道德的一个部分。可是在大多数的我们看来,很多传统习俗的内容显然是不被我们所接受的,可是我们却仍旧要去遵循。为什么呢?因为在以前根深蒂固的观念里面,‘道德’是对的,而我们应该以‘对’的方式去做事,并且这种方式很难被打破。或许有一天,这种所谓‘对’的方式会突然毫无预兆的突然消失,然后我们的标准就会换成另一种形式,原来的这种‘对’就会变成错的。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必须遵循这种‘对’,在这种‘对’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因此,我们有理由去认为,这种‘对’其实忽略了那些在大多数人之外的少数人的意见,以及这种‘对’是一种盲从。就像传统习俗,我们都知道要遵循,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遵循。虽然《人性论》里面,作者提到,对于想探索原因的过度欲望要有所约束,而要去考察这种原则所产生的效果,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个观点是对的——人本身就有知道‘为什么’的天性,这种天性并不应该被忽略。所以,遵循‘对’的同时候,我们更应该去想想为什么‘错’。

书中另外一个引起我反思的观点是——对于最为珍贵的东西,我们先是爱,然后是毁灭,然后再去爱。这句话很短,可是它的道理却是如此直白。正如有句话所说,‘你最迷恋的人,往往是你配不上的人’。为什么一样东西会显得珍贵呢?因为没有被拥有,没有被得到。对于这种东西,我们一开始肯定是爱的,因为它很美好。可是伴随这种爱同时来的,还有嫉妒和恨,嫉妒不如爱的人那样美好,恨不能拥有那样美好的东西。于是我们想到了毁灭,在我们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得不到的就要毁灭。正如苏格拉底和耶稣之死,为什么苏格拉底要被赐死?为什么耶稣会被犹大出卖?因为赐死苏格拉底的三位检察官和出卖耶稣的犹大不如他们想要毁灭的东西一样美好。可是后来我们看到了什么?苏格拉底和耶稣被后人所称道和供奉,世人歌颂着他们的伟大,似乎忘记了当初三位检察官提出赐死苏格拉底的时候他们有多么虔诚,似乎忘记了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他们中的很多人在下面拍手称快。世人最终将这种毁灭又变回了爱,可是已经毫无意义。因为美好的现实已经被世人推翻,剩下的只是对于美好观念的现象。所以,在想要去毁灭一样东西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反问我们自己,这种方式会不会太过极端?

还有一个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观点是这样的:“因为不想死,你们无法理解任何想死的人——不管他们的处境或状况如何。你们试图去伤害你们所没有选择的,你们试图去摧毁它。如果有某个人,某个地方或者某件事情你们并不认同,你们就会去攻击它;如果有一个宗教与你们相悖,你们就会称它为邪教。”是啊,确实如此。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很难理解那些想要自杀的人,我们甚至会问,活着那么美好,人生本来就苦短,为什么还要选择自杀啊?我们从来就不曾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自杀,因为社会不认可,精神压力太大;因为生无可恋,感觉活着已经没有了意义。或许提到这个,我们又会感慨,他们的心灵真是太脆弱了,一点点小打击都承受不了。我们从来不曾想过,假如发生在他们的身上的事情转移到我们身上,我们会如何去做,我们站在旁人的角度以一种客观的角度对他们提出质疑,因为不曾经历,所以无法感同身受,所以不认同。与此同时,我们甚至选择去攻击他们,攻击我们所不认同的事情。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能换位思考呢?即便无法感同身受,理解和尊重是我们所能做到的。针对所有我们并不认同的事情,不是急着去攻击,而是充分认识,全面看待。

由于内容太多,我最后再列举一段让我反思的话语:“别责怪世界有那么多你所谓的坏事。你倒不如躬身自问,你判定为坏的这种境况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想改变它的话,你愿意去做些什么?……只要你固执地认为,这些恶果是别的东西或者别的人对你做的,你便剥夺了自己去改变它的力量.唯有当你说‘这是我做的’,你才能获得力量去改变它。与改变别人的行为相比,改变自己的行为容易记得多。”我们总是抱怨这个世界上不美好的事情太多——自然灾害不断侵蚀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恐怖主义仍然使很多人惶惶不安,潜在的战争因素像一颗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和平与人道主义仍然无法真正实现。可是我们从来不曾想过去改变,并且我们也从未告诉自己这些坏事是由我们自己造成的。我们责怪政府没有实施好的政策,我们憎恨那些恐怖分子的丧尽天良,我们对受害者施与同情,然而我们从来也只是想想看看。《人性论》里面提到,不但一个对象在另外一个对象那里产生一种运动或是任何活动时,而且只要他具备产生这种运动或者活动的能力时那这两个对象也就被因果关系联系起来了。很显然,政府具备这种能力,可是他不去改变。为什么呢?因为要从自身的国家利益出发;我们每个人也具备这种能力,可是我们仍然不去改变,因为我们寄希望于政府。我们责怪世界的不美好,然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神说出这句话的意义不仅在于要让我们意识到这个世界的不美好,更是让我们以实践去改变这种不美好。

以上只是我从书中得到的反思中的一部分,接下来,我想简单说一下我对本书部分内容的一些疑问与质疑。

书中有一句话这样说——没有什么事物本身是痛苦的,痛苦是错误思维的结果,它是思维中的错误……事物最初只能在你的思维中存在,你的思维是万物的起源。而我,并不赞同这个观点。学过哲学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唯心主义思想。而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并不是只要我们闭上了眼睛世界就会变成黑色。但这个观点却给了我一些启发,我们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想法去选择接受这一个世界的哪一个方面或者去创造一个我们心中的世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忽略这个世界,比如别人求助的呼声,而是意味着在看待或者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避免先入之见和自以为是。闭上眼睛,我们自己的世界黑了,但别人的世界仍然一片光明。

神借助沃尔什的钢笔,把他的真理公之于众。比如,他告诉我们,如果你不想要它,为什么还要想着它呢?其实很大程度上来说,这句话更倾向于带有一种乌托邦的性质,人作为一种有思维的高级动物,怎么可能说不想就不想了,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期望。但我们却无法否认这句话的正确性。我们时常感慨,现实繁杂,单纯很难,我们才会瞬间不快乐。归根究底,不快乐的原因却是想得太多。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一直在询问为什么身边的人都有了对象,而你没有。可是扪心自问,把他们的对象给你,你愿意吗?很多事情你明明不想要,却说是命运的不公没有让你得到。最后还告诉自己,我们听过很多大道理,却仍然过不好这一生。大概这是人的惯性,得到与想要毫无关系。

神同样告诉我们,你的生活要平步青云,首先你要想清楚那种生活是什么样的,想想你要成为什么人,需要做什么事。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到,神是鼓励我们先思考再行动的。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种先思考的能力,我们通常是一边做一边思考。其实我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行动的同时获知当前境况,从而得出更好的思维结果。先思考的最大缺点在于,如果事情一旦脱离掌控,朝着你没有预料的方向发展,你便会不知所措。当然,先思考使事物有了规划和明确的目标,亦不失为提高效率的好方法。所以,就我们个人而言,并没有什么必然的选择,只要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但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神鼓励我们先思考,却并不鼓励我们一步一规划。神在后面有谈到,如果你想要生活有保证,那么你要的就不是生活,你要的是依照已经定稿的剧本进行的彩排。

此外,这本书中的观点让我无法理解或者接纳的是,“继续生活的理由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做”。相比起不想要就不要想的乌托邦,我觉得这句话带有一种强烈的悲观主义色彩和消极的厌世情绪。为什么要活着?因为没有别的事情可做。这样便使人活着的意义变得没有意义,因为活着而活着,漫无目的地活着。就我个人而言,人活着是有意义的而且应该是有意义的,所以继续生活的理由在我看来是有别的事情可做。无论别的事情是什么,没有事情可做的活着如同行尸走肉。

启迪我的不是神,是自己。读这本书,我只能通过眼睛去看,通过心灵去聆听。抛开这本书,是灵魂的思考,是一种思维方式与另一种思维方式的激烈争论——从哪个角度看问题?我以前是错的吗?现在是对的吗?以后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最终,我能看到的不是神,是自己。如书中所说,最伟大的提醒者并非他人,而是你内心的声音。拿破仑作为一代枭雄,我们不提他的成功与失败,一直以来,指导他行动的一直都是他自己。无论是对他一直有反叛之心的塔列朗还是他的战友兼朋友德赛,亦或是他的兄弟热罗姆或约瑟夫,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对拿破仑提出了意见,但从弗兰克所著的《拿破仑传》传中,我们可以很显然地看到,拿破仑并没有接受他们的意见甚至是忽略了。而比拿破仑晚了将近半个世纪出生的林肯,自幼清贫,后来遭受心爱之人索菲亚离世及不堪现实的双重打击,直到后来当上了美国总统,却也终日忙于战事,更不论他悲惨的婚姻生活,一直以来支撑他的,是他内心的信念。得益于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林肯才不会过早地崩溃。

最后,对这本书做一个总结,我觉得其最大的指导意义或者是其传达的人生哲理在于,必须换一个方式,换一种角度去思考。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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